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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吵架版”的一个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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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8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8 21:40 编辑 9 H% ^# ^4 ?# _  R
: o# h. _& {* R0 l$ a. S) Q- t
开吵架版,有其合理的一面。网站要办成什么样,是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主要需要考虑的是老杨。
" `" C. E3 |% Q: o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与“无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我认为都是公平的。要避免的,是“规则面前不人人平等”。+ J2 _0 t! m* G% y( t( j- M  M
2 H) N' t: O1 i1 y& W' @' e) M
很早以前了,那时候,还没有现在的“执法”。有个叫“雷锋”的版主,弄出来了一个“监狱”。于是就有了“投诉”这是据我所知网站对“人身攻击”最早的管理手段。当时就出现争议了,异议大致和现在差不多,对管理的批评是不应该限制自由,对投诉人的批评是不应该这样脆弱。于是就有好事者作了个试验,把反对管理的人统统骂了一遍。结果,骂到自己或者“自己人”头上,“自由”也不讲了,“脆弱”也不顾了。那试验者,很快被永封了。
6 ~* E9 C' q& i2 c. O0 F  [; Y4 h! f, T' S6 `$ v. I& z1 j6 A0 j, S3 V
骂人谁都会,谁也不是那么“脆弱”,不合理的地方在于有人可以骂人,有人不可以骂人。有人可以投诉有人不可以投诉。她骂你,你得老老实实供他“开心”,你骂她马上就有人把你给封了。3 h/ m6 \$ e2 s, x& w: J7 E$ W
, b+ I8 y2 ?- U4 T( r
这个问题先放放,说说我的替代办法,因为吵架版实际操作起来有些问题没琢磨清楚。我说这个可能容易实现一些:6 z7 L' z5 I+ O& H6 D6 w

9 @9 C! F  ]0 V# R  N7 f4 G6 I0 v$ q! d希望“自由”的,先在站务发一个“永不投诉声明”,做出这个声明以后,就可以随便骂人(不可恶意刷屏),她本人,也没有投诉他人的权利,大家也可以随便骂她,也不可以有人代表官方出头说什么“骂她的不用投诉就可以永封”之类。6 h! {+ r) d& [
  E% L% G' |1 T+ D3 V
这个思路不错吧?
鲜花(87)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8 h% t' {8 K5 m  G$ [0 O
; r+ G0 Y7 Q& b6 w0 y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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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9 00:26 编辑 , b* o# \4 C$ Q# h5 }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0 M2 U& ?( Q/ s1 F

& K4 ?6 z1 `, ]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5 c2 a5 ?7 R3 ]; K
阿牛 发表于 2011-2-18 21:54

3 M! p, H3 }8 V
+ A0 F' {0 E% I* Y这个问题我考虑过,是否合理,要和现状比较。
" ^* S- H5 e# V6 I( a# K现状是,有些人本来就可以随便骂人,他们要骂人“寻开心”,你只能老老实实“被开心”。
' P7 {2 z. Y: F, F  Z4 }让她们发个声明明确一下,大家有个回骂的权力总比现在没有好。
鲜花(5)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2-18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2-19 00:39 编辑 + D* l! l3 p- m5 u7 o
开吵架版是使得喜欢骂人的人之间可以放肆地对骂! t8 [& p" }% A, _( G6 z

! y- ~3 p: k- U" r# u1 {% g你这个建议是使得所有的网友都被迫地和TA们对骂 否则就只能被其放肆地骂! b5 t2 c: R6 x) t
阿牛 发表于 2011-2-18 21:54

6 d8 n/ x1 x1 S( ~( \' ^& G/ z6 d' e. s
这个问题,你不能光凭逻辑推理。应该具体看一下现状,具体想象一下实行我这条建议后的情景。
2 G" T$ `" ~& K8 c
- h) T, `) K# {" R现状:! ?; L5 N( T4 j
我扁舟投诉,弄出一堆人饥妓歪歪,黑土地,没投诉,回击了,回击那个人,是明确反对规则,反感“脆弱”的,结果,一轮到自己,马上投诉,黑土地被封。
% B6 D# j! m% K4 U, b  [. \7 X, l* S
我这条建议,就是让那些人明确回答一下:“骂你行不行?”! I" n7 H" F8 J  D/ W. P9 Z
9 |: ?& _/ t* n2 G" a# Y
那些需要骂人“开心”的人,其实就是欠骂。我已经准备好了,规则通了,我就让他们体会一下换位思考。这样才能互相理解。
鲜花(73)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师你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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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9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说,“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与“无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我认为都是公平的。要避免的,是“规则面前不人人平等”
$ D+ ^- Y  N/ K& r扁舟 发表于 2011-2-18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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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q7 I. D( f9 [3 N; E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只许州官拉屎,不许百姓放屁
鲜花(87)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9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你不能光凭逻辑推理。应该具体看一下现状,具体想象一下实行我这条建议后的情景。# y* a. Q$ F& m0 ^

1 T/ t' q- r. a1 a) [现状:3 E" V) n2 r# |+ b
我扁舟投诉,弄出一堆人饥妓歪歪,黑土地,没投诉,回击了,回击那个人,是明确反对规则,反感“脆弱”的 ...
! `& w& {+ ~% I9 H/ v. h扁舟 发表于 2011-2-18 23:02
# u5 G& \2 f5 j5 k
你误会我的意思啦  {  o/ s& D4 ^) g2 F3 z
& ]* K5 j( X( B) T8 W" _2 R
我是将开吵架版 和你的这个建议做一下比较8 _5 a0 }7 J, n3 f
而不是将你的建议和现在的情况作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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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9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你误会我的意思啦1 G4 z! b; {0 {" X7 m+ p
. C1 u5 O$ x, |& r2 B2 O* G
我是将开吵架版 和你的这个建议做一下比较& E2 o" H) r# V2 d9 g+ ^% @8 a
而不是将你的建议和现在的情况作比较
  X4 S$ m0 a) [/ K  b阿牛 发表于 2011-2-19 23:05
/ w. e& @3 ^4 ?5 c# E
吵架版,真开了问题也不少。
0 e+ x% G! O  {( t! z我说这个,发了“永不投诉”的帖子,只是不会因为骂人而受到禁言、封的处罚。不愿意“接招”的网友,仍然可以要求屏蔽、删除骂人言论。
鲜花(5) 鸡蛋(4)
发表于 2011-2-19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爱城四少 于 2011-2-19 23:50 编辑 # K0 P4 n6 k& K0 R) M% ]( V
( |+ U5 C. X) [! V- D3 ~# ^/ N
我看整个“人身攻击”的版面,专门用来骂人倒是不错。骂人,嘿嘿,也是有讲究地,水平不同的人,骂人水平相差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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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吵架版,其实只能解决“场所”问题,为了板块质量,可以把与板块主体无关、人身攻击严重、又带不来什么人气的帖子移到那里。我这个“声明”建议,是寻求解决“法律”问题。也许两者可以相辅相成。不过,现在,似乎平静了,等下次“寻开心”呼声高涨的时候再说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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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论坛不断来新人,给论坛带来了朝气。很多人是玩惯了“天涯”等网站的,一方面,作为论坛,应该积极接受新鲜事物,另一方面,作为新人,有时候,也要讲究入乡随俗。# x7 j# W4 ^  h6 c

2 Z9 A, k2 [' j3 \7 `比如,爱民屯以前没有春节,咱中国人来了,很多老外的买卖春节也挂灯笼,还有参加舞狮耍大龙的,这就叫接受新鲜事物。
+ M8 L) d2 @2 g' [9 R比如,我下乡那个平安屯,任何地方都可以吐痰,墙角可以拉粑粑撒尿,到了爱民屯,就不能这么干了,这就叫入乡随俗。
鲜花(371)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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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1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是不是“永不投诉声明”就是护身符,应该不会被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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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是不是“永不投诉声明”就是护身符,应该不会被封了吧。
; {8 w0 |! ~5 l" j9 {% W  Uxge 发表于 2011-2-2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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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是这个意思,而且,已经被封的,也可以通过发这个声明重返论坛。从“法规”的角度说,只有解决了“吵架人”,吵架版才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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