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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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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9 t( p$ V( q# W3 r3 f: k. G% e8 _1 O* E2 Q/ y4 q4 j% \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U/ Y2 @3 S, h: d. h
  c! l3 |8 B( k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 H' M$ P% o  E7 E8 d% ]- }$ A& b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f& O4 g  M6 _8 V, H7 W- Y, H* O7 a3 q1 Z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 I$ _$ N' e3 v2 k& ^# E5 l
: Y# o2 [, |$ U9 ^3 B/ L- l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0 A# C# y3 M  e% ?/ r
; H" e+ S8 z  _! f$ {* m) e8 F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 W+ H' K$ W" l) r, W8 U7 i: L% r/ x3 B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 f8 l1 q1 C6 _* K7 ~3 s7 s4 G
& z) `3 a. N' x7 o+ p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 i, M; @. b+ h* U9 E. ?# ]& L9 h8 t: ?& k8 b+ _& Z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1 p8 U! i* y# j
+ {  b7 s9 O) B; f$ j
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9 I( A! l: E2 Y
6 ]4 L- y! J( W* A5 R4 E+ ]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 _& m) |3 |8 F( K2 Z) P
9 K7 _6 O6 d6 p* \  y' l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z2 s; Q+ ^8 U" H' Q
4 s. \7 c  _  U% H! y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H7 R+ g! R& d& m5 K" B9 R& U/ j7 T2 X9 w2 K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5 D! |& X7 B) G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Y1 f: l  D/ N# M0 }- m6 \4 f' O
/ v8 p2 W. A6 M0 X: l
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 j' |- v' E/ Z& r8 T5 m* D- I1 R* G1 F' m9 e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5 H# d2 n' \" X/ a* p7 D& F/ ]
5 K4 X  k: f2 {; \( u0 H7 i3 y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3 ^! z2 \8 d, Y0 X, k4 r- I0 f

5 A  t* v. R& S0 L2 w2 l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0 u$ P9 x2 J1 P& d/ k# Q' F& M
  z, g! }9 `7 K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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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a. c+ O. F" Y) I: o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1 u! i3 U) Z! ~! ^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w$ j# z: H2 |# u/ o
$ e! [! w0 O! ]2 j. ?  F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R! ~: r8 r" n% s  f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W( @( ~" }6 W3 F- ^- \7 V$ t3 q+ e% A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0 J% E$ c2 g6 _4 s: O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1 u2 a  n- `( H5 J5 h
& Y* A2 y9 z! B" D/ s: L: N" I" E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 N; @, [5 R. Z  g; M! L4 o7 ~

0 C/ L! w' e$ W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w$ H6 u! i0 j' @5 u+ W5 \" x* E+ T; h6 M& }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1 J! f% ^# A: c( ~# p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Z& Y5 V% Z0 c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0 z. |- `/ _  V5 B9 @# }7 b% Q: U0 W9 v7 U7 l/ p  u  `0 K8 c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1 J. L! R3 W5 t, X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r, y( @3 c4 r+ l! b- ]* I' R

$ i5 G- V" s+ B- e) g& W+ t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e" S! m+ L( J6 j0 }) N
: s+ `0 }4 y/ ~4 h3 H% Z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Q! H( A. Z2 S. y5 P/ Y# S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0 \0 b3 [. L0 s9 s. e2 Y
8 N/ u7 G0 U. u7 A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6 c9 r! e- E7 P* o3 v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w' C  ?  j5 S& N+ f% V# s
言重了,
- l; I) ]* C/ ^5 m! r" I  z' |* b% B; c5 z0 j6 Z& N4 m# Q  \) K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3 r" \1 o  p( @& N! A
; |8 h( e  v- E2 W, v% a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E0 w$ V1 F8 U. \. u- T1 t6 N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7 P8 c4 Z  n" E; @6 I  }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1 Z2 E& D2 A" P: b$ Y!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4 @; L; U+ O1 v' a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7 L! P7 b, @)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x! P% K: q, z9 y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8 l$ Y2 n( ~8 ^; Q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5 ~+ T% A5 |. \! Z9 m2 I! j(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 j% W" |" d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8 ]! S3 t) k; y8 G

5 C+ d5 k- _+ {8 g0 H) B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6 a( R" i8 Y6 N
5 [. ?0 h& f+ X4 x8 r1 H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2 b9 S$ _3 N4 z6 [0 q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7 m) n# N- b2 M- d$ c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1 f2 r, e( s/ j' ]2 J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5 q5 k) ]# s+ r/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N3 k4 Z% c- J; w' A6 G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S: L0 b7 ~3 O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S' O' c3 r1 ]" C# ]& e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L7 p' f* P- G. n+ ?
  H! Y4 H) }! T) Q# s" m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5 t3 v( x) V8 p+ z2 N- ]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1 L  O! w/ b4 T! r7 e- G2 r5 n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p  P& |; ^: d7 C  v! _3 n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4 m8 m) ~0 E3 @9 S. {+ s; ^9 J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6 o9 h/ j& o3 l. t9 b3 U( m2 J: i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0 c! f8 O/ I$ k  S# w7 j.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大型搬家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 Z: w6 {5 s* C! Y" P/ g6 `9 S( y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 [) i8 c. }4 Q% `: }$ H" ?4 {/ [( A# ~
3 i' o; }1 P2 z9 B3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 P" O+ C3 h( F1 C( R3 Y1 n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9 V$ H! n1 ]) d$ G7 ~/ M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1 m- S1 R/ z+ ~, ?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n  \9 _  g# ^7 ^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1 R% A- S7 S1 w8 K. z( E7 Z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L( H& V, i, X3 {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1 q7 N, I/ t9 A+ J4 H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U* |6 x& S9 e5 l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 [3 y* {$ u都是不合时宜的。3 R+ J1 R" f6 u" A+ I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7 j2 E) w! U% `$ D'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I5 M2 d0 n; z! Z4 T$ z( v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W2 f# ?9 k7 P; ?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Z& r" z5 V1 A7 M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u6 C: q, f0 `1 B# T9 O7 E* H( V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7 q  ~' A% U4 M" |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I9 G3 \: u3 E1 K( i5 Y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4 t. y+ K& w. v& N' Y, M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U( \' e8 d# F' _5 x$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h  X( M9 ^9 ]6 _3 p$ `; M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C3 g' a# D1 Q: r& E&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P7 G+ T7 }" p9 f" u8 D% B( Y% m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 b  |- k- ]6 h, h( E/ Q# s+ E. z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W. M* P8 R3 O! i. S. B( P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8 h" s( c$ [  a5 Z$ e/ A* S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6 ?3 j9 q) S  n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9 \9 g  |: F! o* r3 R9 m7 Z
6 z4 I( L0 R, S% x( k6 e) a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6 D1 ^0 z3 a$ _% D, M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9 X' X  d: ^7 L5 |  H- |. C

. y) u) f" T. e3 N, Z) p* k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 L' p  F% e) `0 O, n7 L$ W" c) p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 P) q& S7 I8 Z+ A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4 f8 Z. m% F4 `4 O, A* P+ @. w: ]6 V3 \8 A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5 l# W& C1 g3 V' t6 `$ ^( [: @) S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4 p) C2 s; S, _; K" c+ ~1 d: q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r7 [1 [/ Z! \4 B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T2 w5 q" f  ~& O8 c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2 D: O* r! V' I都是不合时宜的。1 O0 S4 |6 ?+ ?1 ?9 A( ?' J( y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j  A/ l  u9 R2 E/ R9 e- Y7 p# D1 d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9 v/ r2 x& S- R5 m  |# E6 ^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A3 I3 U, ]" a; a. {; ?" F1 e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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