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头熊 于 2010-3-5 19:37 编辑 . _& {+ }) C" p0 _0 L. R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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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有个更有趣的案例,大家不妨讨论讨论。 8 m! W7 u6 {2 w. ^! D: J% k/ u1 z$ z. i$ B T
有人在爱民屯开了个超市,请了些人帮忙。一天,这其中的一个名叫B的人,发现有人把店门前的花给搬走了。于是就把那个搬花的人给抓住了。还跑到店主那去邀功,看我抓了个偷花贼。而且还报警了。没想到,警察却处罚了B,原因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且那个搬花的人也不是偷花的。原来他是园艺公司的工人,那天他是在把旧花搬走,准备换上新花。事情传出去后,这家超市的生意也受到了影响,差点关门。店主很生气,把B解雇了。当然B也名声扫地了。 0 C! Y z# T0 i$ b2 P+ e( q* r4 z$ y
要是B懂点法律常识,而且能认真听听那个园艺工人的解释。也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了。- V$ E l& z! w4 m: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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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