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1181)  鸡蛋(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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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10-2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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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rankSoccer 于 2008-10-22 10:24 发表 ( V0 D, S! M0 Q( u; u# q' B1 q6 S
我认为应该是被执法斑竹起诉后。不是被某个人投诉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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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象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事件: 被邻人投诉不一定会收到处罚,但检察机构受理了,被起诉他不出庭(或者不派代理出庭)反驳就被判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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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来版规是小黄说的那样,就需要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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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有道理。我认为,毛毛第8楼的回帖可以视为法院受理此案。( ^4 u5 Y4 y5 M
所以24小时应诉期,不以我在1楼的发帖时间算起;但可以以8楼的发帖时间算。3 \$ Y, x! X% d; l' Q
现在被告没有如期出庭,应视为败诉。请法官维护法律尊严,不要包庇罪犯,请立即执法。9 G& j, W# w& u' f+ W( O* e
/ f& m) e4 ^3 Q( i[ 本帖最后由 小黄 于 2008-10-22 11:3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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