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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扁舟 于 2007-1-5 01:19 发表# d4 w3 J0 p! l5 z" m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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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U6 U A3 [) V" V0 K6 r0 z$ h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说没有不同。6 w! u# x) I5 M& |, v3 f2 E
1 a3 H( W0 Y5 l. }7 m' `0 d( N& ^但是,在认识自然的方法上,在人类行为准则上,"探索自然",与"理解神的启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观念。 5 L3 w# I. ]. }; G; ]9 {. X4 a- m
能说具体一点吗?是从什么意义上说的就可以说没有不同?从什么意义上说会有不同?8 i( D+ \8 F% K
如果没有任何不同,怎样体现神的意志?如果有一点点的不同,这点不同对神有何影响?有何用处?- H5 a, C6 p# ]& J) c
为什么"探索自然",与"理解神的启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观念?难道神不存在于自然界中?他不是自然界的一部份?那么神存在于哪里?如果他不在自然界中,他怎样知道自然界发生的事?如果他知道自然界发生的事,那么他必然是与自然界有关联,是吗?& B- \" F- P8 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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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高潮 于 2007-1-5 01:3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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