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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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没有了解细节就作小姑娘是例外地估计了。- g1 i' u* ~, c, \6 L0 x9 L*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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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熟悉版规是谁的责任这个不谈,咱哥俩没有必要搅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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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y9 D" Q f, a. Z$ u2 N7 ~. \) {单谈告知和人情,实际上,你楼上的除了在投诉帖里告知,还在每次违规发生后,跟在后面告知,甚至多次 ...
, M5 a0 `; C/ V# o未名 发表于 2011-1-29 11:50  : N* e5 ^. `5 P3 }8 z) X'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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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我完全同意你的一些说法,就是执法们对舒马赫确实是仁至义尽了。而且在整个事情中,我认为执法对原则都把握得很好,很坚定。我对这个非常的赞赏,因为我知道这很不容易做到(你知道为什么,呵呵)。我虽然发言了几次表达对舒马赫一审的不同看法,但是我从未也不会去挑战执法的权威。确实是我认为说你有病不是人身攻击。如果你曾经在上海生活过,你每天会听到这样的说法无数次。这当然不是夸奖的花,但是远未达到人身攻击的程度。也许这是一个文化差异的问题。就如同我们在中国把人比做狗绝对是侮辱,而在这里你可以称人top dog一样。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我坚持这个看法,不过也坚定的支持执法的判决。
$ R5 A' G8 z* A回到执法对舒马赫的投诉,我现在之所以出来帮她说话,完全不是我认为她违禁发言有理(事实上我给她短信过劝她少说话),而是我觉得她这么做事出有因,于法不容,但是于请可谅。不过看到大家讨论到现在,我觉得还是维护网站的制度大于一切。而且让舒马赫吸取一下教训,一个我当中很多人都吸取过的教训,对她未必是坏事。: j5 J) H+ _- V
我刚逛完年货市场回来,心里充满了过年的喜气。注意到了白长老提议的节后缓期执行。我觉得这样就很好。大家可以开心过年,也不会坏了规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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