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弹劾呼吁帖必须包括导致发起弹劾的事件说明以及要求弹劾的理由;事件发生时间距离弹劾呼吁帖的发起时间不能超过10天,同时弹劾呼吁帖的发起时间距离上次针对同一版主的弹劾完成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 A) B C. z2 s% h# X+ j$ z
... / o% J. H- d; p# Hvilna 发表于 2010-3-8 11:42
" j- a) F( X% }5 M/ Z0 X/ ~8 G 我也觉得用间隔时间作为弹劾失败的惩罚手段比较合理一些,不过尊重z版的罚积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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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为什么说“无论谁输谁赢,都免不了一个版主下台”?如果弹劾不成功,版主为什么要下台呀?( q; B' J/ G4 i, Y7 h+ W'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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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黑条支持者多,不用反对弹劾,在弹劾贴里投票,让弹劾失败就行了;”,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有人集体发起对黑条的弹劾,只要票数比例设置合理,是不用担心的,黑条也可以号召支持他的人在弹劾帖里投不赞成票就行了。
我觉得没必要通过什么弹劾规则。4 X! O3 F2 b& I. f
斑竹是否称职,完全可以用一个固定的时间来做一次是否称职投票,比如一年一次,就像美国的政权更迭后比加拿大的更有效率。选的领导就是应该在民主后有一定的集中,否则就跟加拿大一样,没事居然可以把国会都关了,大家放假玩,哈帕给逼到这份上怎么可能好好工作呢?人家奥巴马就没有问题,4年内你怎么折腾基本都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