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一穷二白 at 2005-6-7 14:19:6 p4 P, M0 \' I- T8 L5 f
那其他的环境也应该换了!在加拿大,如果人家有枪呢?基本上和中国差不多把?不过话句话说,在中国也有见义勇为的吧?3 n& J9 k( y; S. I R
事情也不能这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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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加拿大,当然要问问。 + W# P$ G& y3 S. t( j" j2 j ) S$ Q( t7 L. C2 }- @5 s偶说的那些也是听说的,不是有人因为抓小偷受伤结果还被警察说“以后不要这样”之类的话么。不过遇上严重事件就是另一回事了,911事件中的“let's roll”就是,不是还大加表扬么。) X* ^8 W& J* s7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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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意作什么比较论证谁好谁不好,这种比较很无聊,偶不喜欢。
Originally posted by 蓝海 at 2005-6-7 07:02 PM:, b! m4 @5 r+ @5 `! g# C
这个说法很奇怪.我是女人,站在情感的角度,我赞成这样做,绝对不是因为做烈女.而是因为悲愤和绝望,才会这样做.绝望是因为,有极大的可能性脱离侮辱,但是因为无人援手,歹徒才会如此猖狂.谈什么俘虏,法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