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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该项目之所以能够上马,一方面是大家所说的黑幕有可能存在,另外一方面是小区居民反对的声音不够大、行动不够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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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项目上马,兄弟也算是受害者之一,所以以下的说法,希望包括老杨在内的各位,不要觉得我这是胳膊肘往外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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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日在The Ridge CL做义工的时候,这件事情几乎回回上会讲。老杨说小区居民反对的声音不够大,我觉得是不确切的。比较准确的说法,我觉得是反对的声音非常之大,而且持续得很久。今天反对的声势式微了,只是因为当年声势之浩大,也曾经达到过惊心动魄的地步,但是所谓说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如此而已。市政府来来回回过来解释了很多次,大会小会不停,也是迫于舆论的压力。但是舆论所不能改变的,或者说民主的法则也不能对抗的,就是另外一条万恶的资本主义制度下通行的法则: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u# [) ~- b3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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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居民声音再大,都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而这个事实就是,小区周围的居民,对于这片正在盖房子的土地,没有所有权。这片土地的所有权,最早是学校委员会的,而后来学校委员会确定不再需要这片土地盖一个新的学校了,就卖给了市政府。市政府要在这片土地上盖一批新房子卖钱,并不需要周围居民的同意。周围的居民可以说,我被搅扰了。那么,这种搅扰,是于法无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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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白了就是说从法律意义上讲,盖这片新房子,到底是类似于我们把自家的篱笆墙修高两米,还是说在家里的地下室放一张新床。不幸的是,从法律的角度讲,市政府在这片市政府拥有的土地上盖一排新房子,从法律上来说,几乎完全等同于我们在自家地下室放一张新床,而不是需要左邻右舍同意的修高篱笆墙。法律就是法律,虽然有灰色地带,也有泾渭分明的地方,这个算是其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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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时也是咨询过几个很资深的律师专家的,结论都是如上,没有什么回旋的余地。但是当时我们居委会的主任就说了,我们使劲闹,会有效果的。这个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因为似乎的确有闹成的。不过我们仔细分析过其他几个闹事成功的案例,结论其实非常沮丧:闹成的案例,背后都有非常特殊的情形和理由。拿我们街对面流浪汉公寓项目流产的案例说,最后项目没有上马,其实是启动资金上出了问题,而不是闹事的结果。当然,如果我们一定要说,大家对于流浪汉住在邻家,和二十八万的房产所有者住在街对面,反对的激烈程度是不同的,那这个说法,就如同问,如果海伦的鼻子长一点,是否历史上就不再有希波战争?这种没有答案的问题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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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我当时在无数次参加各种反对抗议的活动,以及大大小小的居委会会议之后,感觉很挫败。因为实在是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理由,可以阻止市政府盖房子的进程。我不是一个无理取闹的人,所以后来的种种活动,就不再参加。现在看到市政府开始破土动工了,益发觉得民主固然有民主的力量,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则依旧静悄悄地宣示着自己不妥协的地方。9 z' _- x: p3 @3 i+ ?5 E# O
8 S- m _0 w% Y' O8 t3 J我只能说,希望最后这片新房子对于这个区现有住户的影响,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么负面吧。 |
鲜花鸡蛋tanrx 在2016-6-23 19:51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tanrx 在2016-6-23 19:51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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