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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本网一个普通网友,无法对这种蔑视规则的行为予以原谅,所以我不接受调解。 / [ r* x2 q- m) g4 ?2 V. l' T6 d
sumash的行为,侵害了规则的权威,规则是所有网友的公权力,我作为执法版主,理论上是受所有网友的委托执行维护这个公权力,所以,对这种行为做出公务投诉,我认为是我必须做的。是否能够对这类投诉进行调解?我认为是不可能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被侵害的是公权力,是所有网友的权利所在,试问,谁有这个能力调解到每一个网友都表示原谅?有人或许认为,可以通过投票由大多数网友来决定,但我想问,假如投票的结果是99.9%表示谅解,是否0.1%的网友的权利就可以被漠视,可以被大多数人的意志所任意侵犯?6 N1 C7 m. \$ E*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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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目前本投诉是公务投诉,按照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指导意见中二(6)的规定,我不是调解对象,调解对象是本网所有的网友。如果真有执法版主想向所有网友进行调解,我作为普通网友,我明确表态:不能原谅,不接受调解。规则之所以可以成为规则,是需要有权威性的,任何人要蔑视这个权威,是必须受到处罚的。
我在不知道版规的情况下的确有问题,但是刚才你们已经把我放出来,我以为这个事情已经了解了,我还很开心的出去逛了一圈,都没有收到你发的短消息。。。。怎么转眼我又被关了,到底怎么了,几度牢狱之灾,你们玩我呢?, D U" e2 J& z( c
这个事情,我确实违反版规,我愿意和解,愿意道歉,愿意一切好吧,你们怎么说都行,能不能赶快了解算了,这么上下沉浮的。。。。。。。。让我过年都过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