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yz0116 于 2008-5-20 23:35 发表 _* V0 T% A0 f# y0 t; I对不起! 看了老杨的帖子,还是不太懂领事馆的规矩,开帖子再问有经验的朋友. - m, q# g# [- h& ~ e - F6 h+ T2 f) I. i+ y4 M5 K S 我在国内的房子需要转让,我想委托我妹妹和我老婆去卖它.但是我希望委托我妹妹来办理(代表我来办理),而不希望老婆代表我.现在去公证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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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你要转让房子的房产证(正件和复印件)和房产证上对上号的证件号(我们当时是拿中国的身份证去多伦多的中国使馆办的)。注意,因为我们第一次是拿中国护照办的委托公证寄去中国,但中国不承认,说号码对不上,所以就拿中国的身份证(因为身份证号和房产证上的号码是一样的)去办的委托公正。还有一定要你们夫妻俩在公证员面前签字才生效。% Y$ ~9 {( g! B$ u+ i
建议先打电话去使馆再确认下,不知道是不是跟3年前的政策一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