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ly posted by 子菲鱼 at 2005-1-23 04:31 AM:$ Y+ k. j5 ]+ Y' }8 e5 U! Y( L, i
我倒是一点都不佩服你说的那个广东人, 生意人毕竟是生意人, 有自己的生意经, 请大陆移民难道不冲着他们低廉的价格?2 @9 ^# |! E, E,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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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拿了小费反而觉得自己是乞丐? 自己付出的劳动得到别人认可, 要我高兴还 ...
# `1 l s( ^5 j# X楼主写的是初到加拿大的一种心情。你可以高兴,他也可以不高兴,这就是人与人的不同。
晚上,当我卖一瓶酒给一个老外,将补给他的5毛钱递给他,他说这是小费,然后转身就走了时,就在这一刹那,一时间,我觉得自己完全象个乞丐?我震撼了,巨大的心理落差,戏剧般的角色互换,几乎使我的眼泪也仿佛要往外涌出。要知道,在国内,给别人小费的应该是我!而现在自己竟然这么落魄。, g* Y3 z4 I. D+ x+ _: h" I
4 ~& s8 u+ I \) F在北美,给消费是对服务员的尊重,不是歧视。在美国,你消费不给消费,服务员甚至回追出门口要! 我不理解为什么你觉得“震撼”“落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