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当我卖一瓶酒给一个老外,将补给他的5毛钱递给他,他说这是小费,然后转身就走了时,就在这一刹那,一时间,我觉得自己完全象个乞丐?我震撼了,巨大的心理落差,戏剧般的角色互换,几乎使我的眼泪也仿佛要往外涌出。要知道,在国内,给别人小费的应该是我!而现在自己竟然这么落魄。/ Z& @8 C. L&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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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美,给消费是对服务员的尊重,不是歧视。在美国,你消费不给消费,服务员甚至回追出门口要! 我不理解为什么你觉得“震撼”“落魄”。
在北美有人站在街头弹唱,喜欢听的人就投几个硬币在他的帽子里。 这种人是艺术家, 不是乞丐。 ' v) N' O4 B9 f5 x3 ^) h2 N7 J4 A. r6 c3 |) H( X! o
你要是见多了,就好了。9 o, ^4 Z8 `& S) t' `9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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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认为我的帖子好的话, 请给我些金币为小费。 " ?3 O8 ]# R* m" | 6 R, r R. N" E z: w[ Last edited by 大学生 on 2005-1-22 at 06:07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