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是temporary contractor,为期3个月,每次到期前都会续约,算下来已经做1年之久。因为经济形势不怎么好,公司比较谨(kou)慎(men),一直不肯转正。工资是按时薪算,做多少给多少。合同对雇主是绝对有利,比如可以任何时候中止合约不用赔偿;公司没有工作就让我无薪待在家里,等有活了再通知我上班。* T) ?5 j# c' [7 N i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我想自费去学校参加某证书培训,大概需要5周时间,我是否有权利拒绝上班,请假上课?不需要担心得罪老板,我只是想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拒绝上班算不算我的过失。我知道full time正式工肯定不行,但是合同工就不清楚了。1 j% R m: I# l' g o, Y# S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