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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需要条件 婚姻需要门当户对,大家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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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事先声明是转贴。* l$ }) Q+ t+ V7 t

# E7 \( o4 ~. n6 s张晓娴曾经写过一篇文章《爱,总是有条件的》。她要说的其实主要的还是指爱需要条件,如果不是物质上的条件,那么精神方面的总还是需要的。7 `% f% M: l& \. t" z4 h

2 \; ^1 v* Y, ?9 n1 Z对此,我想说,爱情也需要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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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我并不是拜金主义者,也不是特别物质的人,恰恰相反,我其实对于物质并没有太过于强烈的兴趣,在选择爱情的时候,也不是把物质条件定的很高。但是我仍然觉得爱情需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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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觉得爱情是一辈子的事情。在这一生中,爱情是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的。相爱的人是生活在一个物质的社会里,如果两个相爱的人长时间的过着经济状况过于窘迫的的生活,那么这种窘迫的生活会慢慢杀死他们的爱情。0 k% r2 {, O: u2 v9 @! T2 ?

% N+ r1 w. R" O. [7 z: f曾经看过张欣的一部小说,大概的情节是一个从小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女孩大学毕业后工作,然后准备跟相爱的人——一个跟她一样刚刚走出校门没多久的年轻人结婚,这时家里唯一疼她的哥哥得了肾病,但是她的家庭和刚刚工作没多久的她都没有能力支付哥哥高昂的医疗费用,她已经把准备贷款买房的钱都拿出来了,但是依然是杯水车薪。全家为难的时候,救星来了,女孩的爱慕者,当地的知名单身企业家,他愿意支付女孩哥哥全部的医疗费用,但是目的也是明确的,他想娶女孩,女孩很为难,哥哥为了女孩的幸福选择了自杀,女孩维护了自己的爱情,却从此失去全家。结婚后,太过于重视爱情,太过于依赖丈夫的爱,于是容不得丁点儿沙子,终于为他们的爱情划上了句号。9 L/ z* }" R'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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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是个极端的例子。但是想想平常的生活吧,就算是我们自己可以省吃俭用,那么我们总不希望我们的父母再辛苦了一辈子之后仍然过着拮据的日子吧?我们总是希望我们的孩子能接受好的教育吧?这些需要的可都是真金实银。! D6 _( P1 O( \

; D( W- K" A& F/ Q“贫贱夫妻百事哀”,古人都已经告诫过我们了,追求爱情的人们当然不应该把物质放在首位,但是,至少,也应该考虑一下自己的物质条件是不是可以不必让对方过得太辛苦。这话,听的对象是所有的人,包括男性也包括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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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觉得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是封建老观念,需要大力批判,但是现在却越来越觉得这是婚姻生活幸福的一个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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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K4 ?2 a7 P' A0 w8 y$ u* j. v从小的家庭环境对于人的成长有着巨大的影响,不同的环境里长大的人,生活习惯、思想观念都有很大的不同,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个人强扭到一起,在生活中一定会遭遇很多细节的分歧,而众多细节分歧的结果就是婚姻的日渐松散。更何况,婚姻不单单是两个人的事情,更是两个家庭的事情。所以,如果你是在一个普通家庭长大,除非你有特别强的适应能力,那么就不要一定要去攀太高的枝条了,还是选择一个和你一样普通家庭长大的爱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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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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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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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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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沒挑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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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A9 V1 j& J; k0 W; }% [  O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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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话题已经备很多文艺作品搞乱了,怎么讨论也没有正果。
& y2 \/ s, J7 T& ?2 B: o  q各行其是随遇而安才是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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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原帖由 黑色幽默 于 2006-7-18 22:44 发表" Z+ A5 Q% N9 X3 `$ a1 P) v/ q
这个话题已经备很多文艺作品搞乱了,怎么讨论也没有正果。
( c2 E$ W" U! V) A: T2 X1 ~各行其是随遇而安才是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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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E* [  a3 a2 g8 a" b5 b6 [同意,门当户对也不一定能走完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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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住观点,找个家庭经济文化背景差异太大的能把你急死,气死,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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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琼瑶阿姨毁了多少人啊!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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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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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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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T老马 于 2006-7-19 00:40 发表% ^5 R! `3 `! c% h( I: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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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Y, V! K- \  P& |- ~同意,门当户对也不一定能走完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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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776) 鸡蛋(24)
发表于 2006-7-19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虽说不一定要门当户对,但也不能差距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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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9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超级正确。找了个文化水平不相当的, 简直就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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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0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eterpan 于 2006-7-19 21:04 发表
/ P( h8 Z3 T* f( c0 e: \( D虽说不一定要门当户对,但也不能差距太大.....
; s# k* w8 E1 @* b0 h
您老人家这什么事情都要搞个中庸之道,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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