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版主的判断,但是怕是这样解释一个调侃的行为,门户大开,网络上会充满对具体一个人的"调侃". $ M# [9 k' j% W9 v+ M s' t8 D 0 U0 K' x) i: b: s m孤岛指出的:"有人如果羞耻都没有,一会是老公婆两个唱双簧;一会是自淫变N张脸唱马甲;院士们就不能派一个正常一点的人过来谈话?”如果这些言论是具体指某一个人的,应该属于违规,构成人身攻击; 但是泛指就不违反法律.% c" u5 k/ `6 F
" o5 b3 F' d4 H0 Y5 {) w* F
那么我今后说:某某(直接点出名字)人是个披着树皮的家伙; 某某上窜下跳象个疯姑; 某某谦虚的行为多么象岳不群... 如果这样点名道姓的指出,版主还能认为是调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