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反感这类文章。闲言碎语地说别人的生活,你又知道多少呢?又有什么资格张贴和评论呢?如果当事人(尽管你没有实名)看到,她会高兴你这样演绎她的生活经历吗?你看到的是十分,还是十分中的一两分? ...
操作理由: 如果反感,您大可不必看这样的帖子。
呵呵,这么小心眼啊? 回帖没有涉及人身攻击,没有下流词汇,你有什么理由删除呢?你的职业操守值得质疑。ANYWAY,这只是不随大流的另类声音和观点,这几句话都不能兼容,只能说明你的肚量和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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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苦乐酸甜,只有当事人知道。离婚这种事情,肯定有相当的无奈和辛酸,被人这样闲言碎语地写着,当事人知道该多难受啊。 # `0 S! T% O4 w$ g换了是楼主,你愿意别人这样写你的生活吗?谁有没有走窄了的时候呢?朋友相识一场,结果彼此却成了茶余饭后的话题,你们这种叫朋友吗?不要玷污了朋友这个词的含义。 ! J, u8 V3 k6 p& g5 B) c3 n& Q再声明啊,偶没有离婚啊,偶只是比较有同情心而已。 7 U5 W; n/ C! e o: y$ R估计又得被删掉了,哪位回帖的,帮我拷贝引用留底,省得我没处找了。
原帖由 APPLE66 于 2007-12-8 14:03 发表 , U: `4 [- `' h 昨天发现打不开网页了,原来ID被封了。' q( b, ?7 R9 f, Y$ s; F- h+ m1 d 在此通告值班超版,你的这种删贴堵嘴的方式真的是很低级,老杨给你授权,无异于自毁江山。删贴删得莫名其妙,封ID更是下作之极!6 C# r* b7 K: K. \ 按你的删贴标准以及封ID的标准,移民生活版 ...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8 15:13 发表 , k" ?5 J- v0 d& t : L9 `, V3 e% V# D9 |0 b 6 V ^1 \, |9 V4 t 恭喜你回来了。不过俺还是那个观点,删你的帖子俺支持,封你的ID俺反对~
原帖由 APPLE66 于 2007-12-8 15:25 发表 # ~7 \# ~# S- e r( `& o1 j & }9 r0 w* Q/ {7 C1 M$ M: Z5 B - f, M# x: c( z/ X/ O是吗?你也支持删我的回帖?那我真得对你另眼相看了。老杨都不支持,你支持?, _! y' d/ D7 F4 E 我的回帖客观中肯,当然作者不一定听得进去。- f# j4 q* A& s; G 如果你也按这种标准,那移版的帖子就该删干净了!
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7-12-9 08:31 发表 , E3 r8 n% t: ]个人不赞成随便删贴。既然有硬标准,就要按标准执行。' n# \" E. X$ B( E) [( U: C6 } 0 j2 c0 `. e0 @ 是非公道自在人心,强权是很乏味的一件事情。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9 02:09 发表 * k7 o# D$ @, D: f6 I F一次没有输家的风波~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9 02:09 发表 5 W2 r- Y, V5 n2 r2 s9 q7 j" a 呵呵,你enjoy 了weekend,海鸥写了连载,网友看了帖子,俺多灌了几桶水,老杨高兴的见到又多了些帖子。一次没有输家的风波~
原帖由 让爱住我家 于 2007-12-12 14:47 发表 5 _7 D3 G+ w( N2 v3 P' r/ |9 _5 X3 F2 N6 x! O 8 H! P8 z) F/ e) k7 @你觉得没有输家吗?
原帖由 让爱住我家 于 2007-12-12 14:54 发表 ) ?2 S7 F R$ A4 H8 `; S7 g0 { 2 E. q) \' @8 e2 @& h ) Z4 e: }3 O3 B5 }. c看出你存在必要性了,就是给所有人打圆场的。 ) h e$ E0 u2 W1 w / X S1 u* r* h# Z2 f! F# V下次,我被人群殴,不知是否能请得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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