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些反感这类文章。闲言碎语地说别人的生活,你又知道多少呢?又有什么资格张贴和评论呢?如果当事人(尽管你没有实名)看到,她会高兴你这样演绎她的生活经历吗?你看到的是十分,还是十分中的一两分? ...
操作理由: 如果反感,您大可不必看这样的帖子。
呵呵,这么小心眼啊? 回帖没有涉及人身攻击,没有下流词汇,你有什么理由删除呢?你的职业操守值得质疑。ANYWAY,这只是不随大流的另类声音和观点,这几句话都不能兼容,只能说明你的肚量和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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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苦乐酸甜,只有当事人知道。离婚这种事情,肯定有相当的无奈和辛酸,被人这样闲言碎语地写着,当事人知道该多难受啊。 3 z* @' a; N+ m' E$ E9 z1 |换了是楼主,你愿意别人这样写你的生活吗?谁有没有走窄了的时候呢?朋友相识一场,结果彼此却成了茶余饭后的话题,你们这种叫朋友吗?不要玷污了朋友这个词的含义。 1 @% t4 j$ X, h9 Y; O8 Z% q再声明啊,偶没有离婚啊,偶只是比较有同情心而已。8 [9 {# O3 U, f3 a9 ~ 估计又得被删掉了,哪位回帖的,帮我拷贝引用留底,省得我没处找了。
原帖由 APPLE66 于 2007-12-8 14:03 发表 0 X7 m l0 [; [) s( _& r$ d9 R昨天发现打不开网页了,原来ID被封了。 % V B5 C% x4 x在此通告值班超版,你的这种删贴堵嘴的方式真的是很低级,老杨给你授权,无异于自毁江山。删贴删得莫名其妙,封ID更是下作之极! ' Q5 g7 x/ m: b/ q" q按你的删贴标准以及封ID的标准,移民生活版 ...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8 15:13 发表 3 ~& D7 X( Y6 C. N! l0 k% B - a- w3 B R- o8 N# L % G: Y) R+ D I$ a4 _恭喜你回来了。不过俺还是那个观点,删你的帖子俺支持,封你的ID俺反对~
原帖由 APPLE66 于 2007-12-8 15:25 发表 # I- F8 C2 B$ z+ D1 R# a; C ; v7 ~8 ?+ o7 m- R8 m- X5 m% J) i4 G* l, |6 g& `6 y# ` 是吗?你也支持删我的回帖?那我真得对你另眼相看了。老杨都不支持,你支持?$ @2 ?1 ]3 f* Y J* K9 X 我的回帖客观中肯,当然作者不一定听得进去。 ?& e3 t# j0 p9 F9 U/ M 如果你也按这种标准,那移版的帖子就该删干净了!
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7-12-9 08:31 发表 ' f( Q. k+ S$ |- a/ o 个人不赞成随便删贴。既然有硬标准,就要按标准执行。 * Z; l7 ~; b- ~2 ]0 u" k L: W% w! |, P! [* @6 q: H是非公道自在人心,强权是很乏味的一件事情。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9 02:09 发表 $ m: A, T9 a# D3 n一次没有输家的风波~
原帖由 猪刀小试 于 2007-12-9 02:09 发表 : r5 o$ L8 a- p9 _$ c) I- [# R% z呵呵,你enjoy 了weekend,海鸥写了连载,网友看了帖子,俺多灌了几桶水,老杨高兴的见到又多了些帖子。一次没有输家的风波~
原帖由 让爱住我家 于 2007-12-12 14:47 发表 $ N/ S+ M+ S' ^3 N/ }, ~4 z0 E6 A r X, i9 k / C. ]" `0 d+ _3 O# f3 f% G2 g) h 你觉得没有输家吗?
原帖由 让爱住我家 于 2007-12-12 14:54 发表 & j6 h6 y& R7 _! R/ v. K3 Y/ X7 M( ]9 V) b& z4 K0 u / @- I5 C9 a- {2 U0 q看出你存在必要性了,就是给所有人打圆场的。+ N7 X4 ?* ~2 G- E7 q2 l* n $ p9 P- n7 O/ X: o7 _6 {下次,我被人群殴,不知是否能请得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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