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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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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9 Z# A) W, |: H4 X) J
" n1 `; E! G* }3 c/ S+ B) ]4 t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O, P8 p4 t$ k! U) F7 l$ ?

( P; {$ k9 K0 q  z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6 _% h) |( p1 F9 J! u7 w
5 [; l% p  V  j' k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G1 Y1 w; w) z$ d9 q& w" m8 k0 W2 g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1 U1 e2 g. r% B
# n  Z( }+ \8 C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
$ |# y* S3 k% \  G4 H1 h- R8 L) X
0 d( w, `7 ~8 `5 g3 Z0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4 H& h0 a. U4 W1 _( _+ I; e

# }8 `: \6 d% ]9 v“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 M9 a6 n+ q# }7 q5 L  l( t! ^8 i' X7 J. d/ Q  R$ }
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 U; M& a; x, R5 m% U% o( h/ K2 j1 |8 {
" M. y9 Z" ]. n5 s: D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9 M" y% Q; c# O4 v+ s2 f5 a

4 v$ d( i* ]1 x* N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6 {, a* ]  ?% ?: @& t+ N; ^. C: k0 ]

1 a; K: v3 S8 p8 _, M+ E8 `" l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 z  D* n' |* I) T+ b* v  n$ o. b2 s3 s, l& {* t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大型搬家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7 m, e+ C2 e  r& j# e6 g  U$ F
. R/ \6 S, g1 C" l3 v0 @, P4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9 n( B, k( T4 ?" a5 R8 f

: J6 L$ V. A! `" D! B5 t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0 q5 b. w( G8 o) E7 g$ P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q- W6 u* o, d: }) t( }: Z6 ?

- G5 B2 F/ ?1 W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2 y; m6 \* g% m5 i! u

2 O- b& y: L/ h& N, T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k# D) ^0 m. b; H' l1 h

( g! O3 A0 S! b0 l0 j* K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t. t. W" K3 w6 w9 ~7 G
) U8 @" D, k$ g5 S6 C: e& b8 Y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 [7 j) t4 m. ?# Q- g6 }$ ~" n& o. U) l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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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 D6 \" `+ y, b6 v& t6 L- k/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 Q& ^  s+ l3 J" Y$ K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 A4 g( u/ Z8 @0 ^/ D; H+ B: c8 {
  d) J2 ~( J1 X" f1 C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3 @* P8 ]5 `" P) s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A) U) u0 o) l7 w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4 L9 _0 J- N- L# s0 _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1 T  Q! i+ \' o5 l8 ?
: X/ V8 H% Q1 ~" ?% J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0 ~5 I9 D: \7 I7 L- `) T
+ O$ Y! m* B$ p6 w. u5 j' U  @" T; ?
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7 E/ F. _1 `8 R9 f" d0 k6 _
" P7 `1 T1 d" @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5 A7 @  G$ l; q+ r& q0 @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y* s* D1 G& ~6 i' y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4 o5 x# H0 i. j) ~! J: t. @& Z3 Y+ d
4 }# ]# o8 ]6 Y* B/ D; R6 x" d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3 E! E( T6 H0 ]7 P( G; b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z, _% P9 S/ ?5 K7 Z( Z
/ e1 S, z3 m: x& l2 z6 J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 _. B' |& [, M/ c, ~
# s' P4 ?1 [: d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4 v7 j" F! W. Y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T' C; r* [8 @0 `8 _& O& {- {. e* T: s6 s. m8 G/ W
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A' J  [4 X' \3 G  }$ M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t  j, a7 o, S' ]% L' j9 M, @
言重了,, X% {. q" u8 ?' p+ S% ~9 @, h! F1 ?
6 C- L" d, t. }( @! j# _7 M, U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3 ]6 C$ |6 c7 Y  r8 x
% r" E3 X6 n1 o8 j$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1 T; J2 C/ s2 q/ @0 A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K& A7 Z! Q9 M+ ]! D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_5 a  y# |* ]% B% X( W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g& Y! U- }& V) C/ x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3 T$ f8 Y' s9 N9 q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E, w- h3 ?% s4 J& n5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o/ I; ~2 R; O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c) m! B/ J3 ]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1 g* G3 V' X$ M0 t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z* S) H/ Q: O7 _
; i9 K' e7 u# e9 v3 w%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G0 h6 L6 e$ D9 o/ F/ q
5 W5 n* r1 O$ b! B& e5 S/ V* q0 c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H1 E7 ~3 c! y" W9 K" _) v. J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5 }+ V2 W! o2 S;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B" m* P$ b2 r" Z. e; L6 f+ @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6 g3 K/ p; w) C& x  h2 i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H+ w+ h9 r; s9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v7 k& x- _3 \- m( d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2 _  \: H) [  L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6 B% ]9 Y9 q4 u/ R  g2 _, n! b
, ]1 g' Q2 N, `+ k' y' _9 [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9 T0 \1 H* O% Y. D, u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H: T: ], t4 e5 T2 b  G1 Y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x& t2 i( H/ |2 p1 ~; k+ I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U, A) S' q2 C9 v' D& X6 U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R- b) n8 s& |. _: |) L, x3 |. Z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t. D+ ]" j. w  F
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1 p0 _" m9 H! |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B4 a( d0 p/ F" B# W" H
9 g; m& O/ @/ A' b. b& a# f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5 o4 ]6 S$ i# Q: R' ^* n3 E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H# i1 q% {9 j# o- u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Z5 x4 D! Q" R$ x' d0 A; F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z: k& }1 ^: ~( {+ C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 ?8 V6 o! B) O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 J6 N$ h0 e0 p* d( L. f! T9 z7 I2 F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0 D1 I' e; Z; E; [0 i+ J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0 X! T0 j) m6 _: h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8 _+ S' k3 @, b6 w( C* {
都是不合时宜的。
# S3 n8 K; O5 V7 M: B& u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8 _5 y2 P0 J, C7 g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T; Y3 \: s# x# l- L+ m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 o% ?4 e; `+ N8 f5 `5 P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f3 ?, }9 y& h1 K' A/ Z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 [4 T' `2 A* k6 c) C) _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i9 f/ c1 y4 [2 y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 q  k  s. S( k( J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4 g# h* l' [$ g: z! x& s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7 y$ Z" x) K3 o7 n0 x/ Z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I/ i$ r# r- j! ^8 r# U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M& a3 `  {/ @+ d( n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5 g2 K% g1 W5 m0 P" X& S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3 d; t6 f5 N2 d+ `2 ?, b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k8 H# F! L+ `) _8 M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V  q( i& {* y5 U1 j) L2 |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 u9 T0 T/ n, C: a) E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J3 O! z/ L8 D/ ?, v! n1 |9 b. _" t) ^( `* {! a* z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 b' v: u& h5 t# _" t0 g* w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 K* I3 X! q6 z$ b0 w3 C

8 u* t" a0 ], A! t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4 g. g7 _) m0 l6 q6 Y# F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D- Q& h/ \; y+ j' D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大型搬家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 h( G: k, O/ v* q$ g* w) R$ {

# ~& L) a% [! @) B$ W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S/ S6 K8 q& D* t* O( j: O

# H: V: a/ K8 v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9 u8 _$ v' B7 K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z& z2 V$ w8 x) ~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9 A% Q6 o6 O8 ]
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0 A$ [8 O7 F4 h6 L都是不合时宜的。
; `# y( c; \) v* G* t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9 v8 a" C) c2 T* v& S; n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 @0 `: l% u  a  n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 d, G0 r4 s+ k! ?0 J8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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