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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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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 J" d) [+ u4 E% j
; m7 n* H- y& X  M- w.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z2 I) M+ u# {% x% ?! G/ c
6 i6 p) L; p) d
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8 f$ c: S  P, f/ h) B2 b  a

/ k. l8 \% u6 ~7 t7 G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4 ?0 }- H5 b$ e- m5 t0 I; V2 T% V( a/ b& D0 H! W: m" B
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 `: j: Z+ }/ y: P% U, V/ l8 Q4 H* t1 G& w; \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9 N7 V7 X9 x8 H3 [+ V8 f1 @
& j7 z# x( Q9 N- C
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E; [! f2 s8 W: V; S3 S! I' P
& o5 n/ H' W! C4 p+ y/ `- M! [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f0 g' k/ w4 x) O7 R  b7 S

$ U* r" p% P9 N, G" z; k" t( v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7 P* D- ^) r3 y. J5 R6 V
6 V& w2 n9 y4 `. s, R( H, Z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s3 g& m# p; @. `/ Z" C/ H3 y

( K: x* f3 V2 b" ^% I. C5 t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8 I" u% s3 g1 f+ ~2 j' X8 m
) e) Z  q  i, o  U0 D% S# f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 I1 X. Z2 P9 G$ R, v/ J& Z
# C; l& G- a7 c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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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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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8 u$ J1 s" {% c) c. R" n& p8 [; v
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 T9 }0 N- [$ g" n* [" c8 x/ e) |0 ^' O' [8 y4 {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g4 p( p! K4 q* T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 N1 d; ~" E/ a/ g# M

. u4 ]: j! q' Z" r0 f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 _) h+ m  K" ]) ~" C& C1 a. }6 M7 c( G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d6 a) y% d+ I* Y- j
- r6 l/ Y, v' Z2 J( W  H* k4 H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
2 ~8 y0 T, r) D" B) A/ R; B6 n! q5 G! y" G" ]
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I) b5 t6 f  @  q
$ \' o( ^2 @& A- n: O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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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4 n! C3 t) H6 T5 \7 E0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 L, E* c2 x! T: m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7 u2 J& w* A3 U7 m+ D
0 x2 G# G! `8 g6 [. f- n1 ^  `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 s) i3 [& N0 U; [  f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 }6 \) T( j1 e' B' R8 A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z% R% l) D. h& ]. C: X. v' S
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 ~3 q. }( g) b

) ]# F5 x+ W$ f$ S* e* Z$ Q' P8 p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d5 V. M* s8 L+ M0 [" ?) O: c

) d* ?( r* k& V; J& Q; j4 H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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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 G; N) m4 D% q  V9 ?
! l! K7 @! V* |% z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 b  I% N- O6 e7 y" E- b6 {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4 _, Z: A0 [, t& ]* z) [7 }" X1 i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k4 j! K' x/ z0 O9 V' p. O% I3 o8 X$ O* s. A- @, |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g# X. |7 n. X' v& E7 ^' B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S- |% Z. n2 U  b: v8 Z9 ^' p9 E
, i1 f( a* I% }1 f. k$ O3 M+ z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5 f8 ?/ a0 Q  |8 L( t+ v6 h

, ~: v3 W& t& g" g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I6 z0 X% c( \, l3 ]" F* m( b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1 C$ c9 a8 f* n2 t

7 _  ~/ D! @. L9 O/ C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w; d$ U. a& P4 g$ x" S9 m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6 i& Y& l- i" N言重了,' ]3 o3 M' @7 M5 F4 W* B
* P4 P0 ^5 {+ V# |. a" ?  E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6 `0 O5 J$ ?0 f( n
/ j9 z( C& P( K7 V  D  h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1 u4 v- e; o* K8 T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I5 r2 y7 x: i7 L% c. _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9 {4 P' s9 {* Q5 m3 z! n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O' _' ?0 H, C& J+ L! Y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7 C7 g8 ]6 u$ E2 h4 k' E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d) x  A. T* ~5 \( j$ J. F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a7 D0 r% F% N' D7 R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7 `  g( P8 j9 }5 N$ ~1 t0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s, b3 {+ C* E! T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1 O9 \) {# h+ m& r0 \
6 ?' |! ^- L6 j+ }1 s0 j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j% N0 o! u& D
' @4 F2 V* y& l$ F( J$ Y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2 B* ^- u: K6 n5 {+ W0 B/ Z0 `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7 \6 H0 k4 j3 ~( J, }  _: M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 y- M5 {7 q$ Y4 W  i2 y' D  n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4 P5 v( V/ |/ F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P# B0 W! V% p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l. Z* g& j1 j+ c; L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3 g1 R+ Y6 o6 S- t7 u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W) v3 w5 q& h! ~, X0 j3 m& K& ?! H# T8 {- S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N8 ^% c- _& J9 v
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v- [/ X+ w7 j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l0 @" y; V& T3 w$ S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d% {! o2 Q( V; q/ Y$ r9 `/ V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2 ]7 A3 Q0 J! a4 w6 `. @- k  v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N' y  _; t4 T4 U9 ]2 _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2 ]: y' ~- C) n  Y* ~0 _# p. S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h2 Z' ?* R8 v
3 t9 M2 ]7 B8 a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9 H+ D, ^  L5 \0 f3 o+ q3 o$ H1 m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w; |7 f1 O# n/ A" [* `* H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7 _, d  ]) a& R9 {1 T% l) M0 Z* Q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B  @/ e6 z! U$ M/ o. M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 Q" a" N: i! U  R/ A) n" S5 t/ j2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4 _8 k3 \1 U1 |) N2 n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5 a: O: `% b  p" c+ n& v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6 P4 a5 ]- N  f' a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r# }& b  W/ u! e1 I( j: x! n6 k3 I都是不合时宜的。! o: R: b- a; j3 B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J' }3 @; K1 m5 T4 X4 B3 A* L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A0 c" y! F5 K' X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 G* o- \2 `) y9 }% w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4 w2 ?- @8 H# V5 x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
4 @7 k! u4 E$ m7 G. F1 r" m$ G4 h' m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 t- w' H( [0 z) `7 u1 o+ ^0 o% C5 `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u2 @4 P3 W* S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8 A/ W9 m8 }  S" h8 ~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J. {- G- O$ g& {7 i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s: Q* G! ^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V. `& v7 y0 u7 N) Z2 C5 D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X9 n$ N/ t5 x*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H! e0 [& m* }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5 m* `: w$ d' H* _# s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
+ d3 ]8 V" p4 Y! X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Y: H, _: V4 p) ], h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p8 D$ f& q5 p6 p4 |6 Y7 O
' ~3 H  B) y2 q; r5 T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h, G4 n& t3 ]; g7 j- m5 m5 K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2 z& P! b4 ]# P6 `* B5 t! y; Q: r0 w' v' S  I8 j" ~$ w! Q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8 }+ F% P5 b, L! u) d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D( k" ^1 b+ u# ^
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4 X/ ~5 ~( q" _9 q' N4 Z
, G( ^; ?+ M  Y9 l- ]2 y; v1 r
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1 s. u; W8 U2 O
1 |* b; }* s( B( a! _4 P,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 f/ d  [! i$ s第4,5楼。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1 h: y# o/ [& g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 s7 [/ |7 X" ~2 m' S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W' Q( O1 _2 ?# p都是不合时宜的。) `! F$ k+ b- H) i* d3 u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 ~! {5 w6 W2 e+ z) o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8 U% u' J* w2 v% @) i- |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Y, W/ i0 A/ e! `
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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