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失败,裁决如下:; t. c# j+ x6 M: a6 C; M: s, C) l" v
sumash违反网友言行规范2.8条,为第2次违规受罚,依据一般处罚条款,禁言2周,至2月12日13:45。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7 A& x4 y, l) \# [, k
如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对此裁决有异议,请于24小时内在本贴后跟贴上诉。被投诉人请注意:依据网友言行规范2.8条的规定,在被禁言后不得在非相关帖子里发言。
sorry,现在是Zsm发起的公务投述,他不同意和解,我只能依法判决。Zsm版主多次提醒你注意版规,你都没有在意,希望你以后多注意。! v2 |" K5 T1 s+ M) S0 w
禁言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上网浏览是没有问题的。考虑到新春佳节之际,十字又给你求情,如果Zsm版主同意,我同意禁言判决可以放到节后缓期执行。
事情都是发生在扁周投诉我期间,为什么说与此无关? # c+ a [& v& i+ i5 a2 Y E# d' t$ F法庭判断一个案件,还要看事情发生的环境,诱因,情况,判刑也要看当事人以前的为人性格人品。怎么你们断案,都是断的如此片面,只是FOCUS别人的错误,却不去看整个事件的吗?如果这样的话,只要你们想抓一个人的错,绝对一抓一个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