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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禁言期间,无视执法版主一而再再而三的告知和警告,仍然在非相关帖子中发言,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8条的规定: 被禁言网友在禁言期间不得在非相关帖子中发言,相关帖子是指该网友具有投诉人、被投诉人、代理人或者证人身份,或者在其他被执法版主要求发言的情形。8 `/ k( o! O9 @3 ^6 [" l3 ?
就是,我太委屈了,他为了求崇拜,上来就不分青红皂白的骂我,指责我,我为自己分辨几句都不行,还被他投诉,后来他又在以后的帖子里,承认我没有继续追究那件事情。
( n1 ~' L: {6 c' C- M) W苍天,就这么一个连基本逻辑思维都缺乏的人,难 ...
# r) a4 W) E( j8 x8 qsumash 发表于 2011-1-28 08:05
我没说他有病,我就是建议他去看看,难道他敏感成这样,这么讳疾忌医的?
; c! h, J$ a  F他反应这样激烈,恰恰说明我的建议是合理的是友善的,因为他的确需要看病,不是精神上的小疾,那也属于狂燥的范围了。! d- \7 _& S( e/ ^
而且大家冷静想 ...# H* O  C/ d! B5 T
sumash 发表于 2011-1-28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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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种藐视规则的行为,我作为执法版主认为必须投诉。依据《执法版主缺额处理办法》的规定2.1条,我将不参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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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禁言还没定案吧?2 G; O0 [& u& q, h5 i
亦非台 发表于 2011-1-28 12:25

; m: [& b) y6 a6 H规定是指禁言期间,不是违规受罚期间。违规虽然没有定案,但禁言已经执行,因此已经处于禁言期间。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8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规定是指禁言期间,不是违规受罚期间。违规虽然没有定案,但禁言已经执行,因此已经处于禁言期间。
/ s4 i5 r; Y) t' k, h- ?5 N- L+ y0 Mzsm2002 发表于 2011-1-28 12:28
2 I/ z0 {# c0 y  X  [8 Y3 y
那为什么没定案就已经先执行制裁?
( i: ^: Y" [1 r: \* {我已经被禁言几天几夜了...........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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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为什么没定案就已经先执行制裁?& ]+ h4 w1 }$ w5 N& }# t5 w
我已经被禁言几天几夜了...........
( |: [) B% L" F( S" S; Y% N5 A2 qsumash 发表于 2011-1-28 12:53

4 q1 P1 U% ^- x: c8 B6 m9 C0 a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第二条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8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为什么没人受理我的上诉,我一直不服,我一直上诉无门的情况下,我只好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到事实真相,发帖出来解释,你看,我上诉那么多,谁理我了吗?证据我早列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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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不要试图让群众的观点左右执法版主的裁决。处理上诉需要等待另外两位执法版主上网。
理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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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第二条7 i3 W/ e* s' n- w) q
zsm2002 发表于 2011-1-28 12:59
0 r3 U, _) B1 C& C3 e2 k6 @
从来都没有人告诉我这个法律的,我以为我已经被你判决为有罪,并且制裁早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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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在对你的裁决中已经说了你的权利,包括上诉以及时限,请review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8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在对你的裁决中已经说了你的权利,包括上诉以及时限,请review
) e" Z: o5 y+ T" d5 p1 c  @$ Wzsm2002 发表于 2011-1-28 13:06

" k# i, D$ @* x3 T那你现在什么意思,想至我于死地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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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试图让群众的观点左右执法版主的裁决。处理上诉需要等待另外两位执法版主上网。
" L- \# I4 L, D9 Fzsm2002 发表于 2011-1-28 13:02

$ @- v5 ]) u, [4 N) u: y$ O. U我要等多久?这么多天,都没有裁定,等你们2个星期后裁决,那么我已经被关了2个星期了,是不是你们再裁决我,然后我继续关2星期?这对于我这个受害人就公平吗?
鲜花(168)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任何意思,我已经几次三番警告你不要再不恰当的地方发言,这是违反规则的,但你既然认为你愿意违反规则,那我认为作为执法版主,我有这个维护规则义务,必须对此进行过投诉。投诉的裁决是其他执法版主的事情。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8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没有任何意思,我已经几次三番警告你不要再不恰当的地方发言,这是违反规则的,但你既然认为你愿意违反规则,那我认为作为执法版主,我有这个维护规则义务,必须对此进行过投诉。投诉的裁决是其他执法版主的事情。' E  U! t- t, ]. m2 b( |5 J+ L
zsm2002 发表于 2011-1-28 13:16

9 d. T6 N6 f) Z8 c5 z4 i$ W1 ]为什么判决没有下来,你先给我禁言?我都还没给自己上诉,你就已经给我禁言了,我上诉又遥遥无期。如果等待2周之后,我上诉成功,你已经判了我2周禁言,那我算不算因为你的过失受到无辜刑罚,谁来补偿我的精神损失?3 U' v5 k: N0 l7 O" |, t8 N5 F
既然其他版主没有决定,你凭什么关我?那是不是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你就是杀了我,然后2周之后,又有人澄清我的冤屈,我还能再度复活,摸摸我的脖子,那个被你砍的地方连伤口也能没有?????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8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而且我回复的全部都是与此次事件有关的帖子,凭什么投诉我?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1-28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白接了此案,进入调节程序,非相关网友请不要发言。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1-28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在今天还有网友抱怨执法版主工作不及时。谢谢。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9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好吧,我接受调解
鲜花(168)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1-29 10:49 编辑
7 S  ~! Q5 A0 w' c0 X
( S% r# \4 K. N5 q$ }  H3 L被投诉人无视执法版主反复告知和警告,一而再,再而三地违反规则,甚至在本投诉发生之后仍然继续肆意违规,请看:1 x+ u8 m  n; Y1 r% S
Good!
- h! E, i, ]2 Q" V6 X那我的上诉什么时候有结果?
* R- c" q9 J9 h* B8 psumash 发表于 2011-1-28 18:22
就是,你们年都过完了,好了,我早挂了,5555555555
+ L% f. Y/ ^9 x8 p' T" xsumash 发表于 2011-1-28 20:41
# 上次访问: 2010-12-16 10:58$ Z' d/ R1 ]- {! ^" B7 \
# 最后发表: 2010-12-13 00:47' ^  K: ?6 Q& i0 Z
您看另外一个执法小兔兔都一个半月没登陆了,那时不是她/他一日不来,我的上诉就一日不受理呢? 您也是一大忙人,三人凑一起的概率就微乎其微了,更 ...
, }6 g/ l7 [( `2 ?sumash 发表于 2011-1-28 21:33
光哥,你简直是人民的希望之光,我就等你捞我出来了啊~~~/ d8 `  _( A! S1 ?" {6 {
sumash 发表于 2011-1-28 21:44

  p6 N3 M9 [' x2 D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本网一个普通网友,无法对这种蔑视规则的行为予以原谅,所以我不接受调解。/ Q; d& C) e# T9 M/ ]3 @
0 P6 e  u% u: j$ u  C- N1 d# |% ?
sumash的行为,侵害了规则的权威,规则是所有网友的公权力,我作为执法版主,理论上是受所有网友的委托执行维护这个公权力,所以,对这种行为做出公务投诉,我认为是我必须做的。是否能够对这类投诉进行调解?我认为是不可能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被侵害的是公权力,是所有网友的权利所在,试问,谁有这个能力调解到每一个网友都表示原谅?有人或许认为,可以通过投票由大多数网友来决定,但我想问,假如投票的结果是99.9%表示谅解,是否0.1%的网友的权利就可以被漠视,可以被大多数人的意志所任意侵犯?8 B/ S+ V- a& H, `

+ S  Y$ o5 T/ K: [! s所以,目前本投诉是公务投诉,按照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指导意见中二(6)的规定,我不是调解对象,调解对象是本网所有的网友。如果真有执法版主想向所有网友进行调解,我作为普通网友,我明确表态:不能原谅,不接受调解。规则之所以可以成为规则,是需要有权威性的,任何人要蔑视这个权威,是必须受到处罚的。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9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接受拉倒,88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1-29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调解失败,裁决如下:
8 l9 e, s" G8 b( ]! ysumash违反网友言行规范2.8条,为第2次违规受罚,依据一般处罚条款,禁言2周,至2月12日13:45。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H' j. e3 j! m8 ?+ \" H9 E
如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对此裁决有异议,请于24小时内在本贴后跟贴上诉。被投诉人请注意:依据网友言行规范2.8条的规定,在被禁言后不得在非相关帖子里发言。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9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不知道版规的情况下的确有问题,但是刚才你们已经把我放出来,我以为这个事情已经了解了,我还很开心的出去逛了一圈,都没有收到你发的短消息。。。。怎么转眼我又被关了,到底怎么了,几度牢狱之灾,你们玩我呢?
8 c4 r# W7 T5 D这个事情,我确实违反版规,我愿意和解,愿意道歉,愿意一切好吧,你们怎么说都行,能不能赶快了解算了,这么上下沉浮的。。。。。。。。让我过年都过不好。。。。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1-29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sorry,现在是Zsm发起的公务投述,他不同意和解,我只能依法判决。Zsm版主多次提醒你注意版规,你都没有在意,希望你以后多注意。
/ Q1 u; b' X0 X5 a$ \禁言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上网浏览是没有问题的。考虑到新春佳节之际,十字又给你求情,如果Zsm版主同意,我同意禁言判决可以放到节后缓期执行。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9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为什么?那你能给我解释下,为什么在扁告我,我的案件还没有定夺期间,就判我禁言几天?
# `' T" c; w" A% d5 ?- ^* n6 }而且我回复的都是关于我那个案件的帖子,为什么我不能为自己辩护,并且有人邀我做证人,为什么我不能作证?
5 Q4 v0 e7 z+ P  R- B, U另外如果扁不撤投诉,我一直被禁言,然后案件一直悬着,那么是不是我要被重复坐牢?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1-29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sumash网友,请注意,现在判的是你屡次违反版规禁言期间在非相关贴子里发贴的事情,跟那个扁舟已撤消的投述没有直接联系。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9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事情都是发生在扁周投诉我期间,为什么说与此无关?3 k1 y1 o! ^0 j  x2 x
法庭判断一个案件,还要看事情发生的环境,诱因,情况,判刑也要看当事人以前的为人性格人品。怎么你们断案,都是断的如此片面,只是FOCUS别人的错误,却不去看整个事件的吗?如果这样的话,只要你们想抓一个人的错,绝对一抓一个准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1-29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一次答复你,我的判决是依据版规,不代表执法版主对正义是非的看法。简言之,即使支持你的观点,但如果你使用了违反本网规则的语言或者手段,执法版主也只能做出不利于你的裁决。
! L" O" B. e' Z, o* [对于扁舟的事,我已经发文表达了我的观点,不再罗琐。
5 ]+ m2 O% x* J2 v你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表示你对判决的不满,请注明上述,会有另一位执法版主及后备执法来处理。' `+ k; q' I- `  ?1 Z; v
事实上在这之前,为了你的延期,我已给Z大发了短信。9 e- a0 c+ i3 J+ I. Y& V
我本丹心向明月,怎奈明月照沟渠!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1-30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春佳节将即,为了大家过个祥和欢乐的新年,老白提请节后由新任执法缓期执行,此案关闭,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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