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在一家小旅馆打扫房间,干了将近四个月。进来的时候,也没有签合同。 q( k% V+ m. ]' n. ~# _
这几个月,数不过来的人走了,又有数不过来的人来了。我知道的,有今天和supervisor吵完架,明天就不来,也有提前三四天给他们讲的。 A! L. a0 J; l如果我要找到新的工作,辞工的话,从法律上讲,需要提前几天给他们打招呼。
今天又走了一个,上午干完活,才给经理讲要辞工。superviser今天休息,又给她留了个纸条,上面写,我找到了一份全职工作,今天是最后一天.... - m6 G2 p8 m9 e# m. Y, a0 S
上午,和一个同事交谈,我还说,我干了快4个月,走了10个了,还不算 ... + l: b! y. G T% o1 F' Dsogood 发表于 2010-10-25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