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5 F5 P7 m3 T; z/ F 1983年11月,作恶多端的弗林特引发了一场诉讼大战,他的《风尘女郎》封面内页上刊登了一份滑稽广告,模仿一种当时正大力宣传的意大利酒的广告样式,用双关的手法暗示著名牧师法尔威尔与他的妈妈发生了“第一次”。在广告末尾,用一排小字写着“滑稽广告——不得当真”。毫无疑问,牧师法尔威尔看到这条广告是非常当真的,他看了第一眼就直想哭,当然他没有哭,而是提起4500万美圆的诉讼。一场耗时5年在美国法律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就这样开始了。# K0 N: e8 Y+ ^8 F
法尔威尔的诉讼理由有三:一、《风尘女郎》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下,滥用法尔威尔的名字和肖像,以达到“广告和商业的目的”;二是诽谤;三是恶意对法尔威尔造成伤害。 : L7 ]0 L* ]2 L" I w e 一审在美国地区法院进行,在这期间,弗林特不忘了在“本月王八蛋”里丑化法尔威尔和他的律师。经过了激烈的辩论,法庭认为,那个该死的滑稽广告并无商业目的,对诽谤罪的指控也被驳回,理由是“没有哪个有理智的人会认为该广告描述的是实际发生的事情”。但陪审团认为,该广告确实对法尔威尔造成了精神伤害,裁决弗林特赔偿10万美元并罚款10万美元。这个判决已经让弗林特极为高兴了,他应该见好就收,但弗林特不这样想,虽说上诉花费可能比罚款和赔偿金加起来还要多,但一根筋的弗林特还是上诉到第四巡回法院。上诉庭维持一审判决,弗林特的上诉基本上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h: n" v+ F3 B! }
恶棍是不会认输的,弗林特又马不停蹄的申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双方律师在最高法院再次展开口头辩论。按规定,各方只有30分钟申诉,讲台上有一只警告灯提示律师时间是否用完。弗林特的律师在红灯亮起时,对这起诉讼进行了总结:“这不仅仅是《风尘女郎》和法尔威尔的一场纷争,而是将影响国内生活中持续进行着的一切纷争。我们有讽刺评论的长久传统,随便拿起一份报纸,你都可以看到漫画和嘲讽,它们都是针对一些人的批语性的评论。如果法尔威尔因为他受到情感压抑而上诉,那任何处于公众生活中的人都能上诉,因为他们也处于情感压抑之中。”最终,弗林特以言论自由作出的抗辩得到了8位大法官的一致认可,撤消了一审、二审作出的裁决。 % _+ y k. h6 M d5 f1 W3 b: w) i* D! K v
大法官在判决书中说:“社会有可能发现言论另人不快,可这个事实并不构成压制言论的足够理由。的确,如果是讲话者的观点造成的不快,则这个结果就是将其交付宪法保护的理由。” 4 T/ }9 ?# |0 J+ w( j 结果,弗林特将美国的言论自由推向了新的高度,最高院的判决告诉美国人,即使一个恶棍的言论多么让人可恶,只要没有超出美国宪法对言论自由所划定的界限,都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后来人们用一句凝练的话总结了这个案例:“言论自由如果冒犯不了谁,那它就一钱不值。” ]4 O( N) T4 T/ V- a6 M, I. v& W
1 S4 f& {" x Q! u! F 弗林特由于坚定不移的捍卫自己的言论自由的行为,一举成了传奇人物。几年之后,弗林特根据自己的经历写了我手上的这本书。在这本书里,老恶棍弗林特没有忏悔和反思,而是把自己吹捧成捍卫美国言论自由的大英雄。尽管大多数美国人并不喜欢弗林特,但热衷于传奇故事的好莱坞还是以他的故事为题材,拍了一部影片,名字就叫《人民反对拉里·弗林特》。弗林特到底是英雄还是狗熊是白还是黑实在难以评说,正因为难以评说所以人们可以口无遮拦随便评说。可以这么说,弗林特之后美国人可以放心地胡说八道了,包括对弗林特本人。 " H) z2 ^$ U) e: Y% @2 S% r9 }6 i1 [* _+ n
对于弗林特我是这么看的,他就是美国社会的一只牛虻,他的存在肯定让很多人不舒服,肯定会招来道德感强烈的人的嫉恨,但一个健康的有活力的社会必须容忍牛虻的存在。让弗林特这样的人胡说八道天不会塌下来,一个可以胡说八道的社会肯定比一个充斥着谎话空话套话的社会要有趣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