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 德 0 u: h. z) a( j7 f% z) [; ]多伦多华埠超市老板陈旺上周末因挺身抓小偷,过程中涉嫌将被捉小偷的手脚捆绑,扣留在其车内,被警方控以袭击他人、绑架、强行禁锢、暗藏武器等多项罪名而被拘留,获保释外出后将于下月底出庭审讯。事件在华人商界及市民中掀起一场轩然大波,也在法律界引来不少争论。饱受小偷为害的华埠商家店员在责备警员打击犯罪不力之余,几乎一边倒对警方在处理事件上的作为深为不满。更有人甚至怀疑加拿大的警察以至法律有"病",是"放纵坏人,损害好人"。华人社区为此而成立的「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在网上征集签名活动,每天签名声援陈旺、吁吁联邦政府修改相关法例的人数逾千,就足以反映了华人对相关事件中的法律认识、传统思维、文化及价值观,而所有这些,又偏偏影响甚至左右到华人对加拿大社会的认同和融入程度。 1 q2 B% O, u% S6 a) o( u# i, K B {* D; `* f
记得笔者不久前曾就多伦多罪案问题与警察局一位刑事警长进行过一番探讨交谈。其中谈到,警方时常在不辞辛劳、收集到充分证据,自以为有十足把握地将涉嫌毒品、谋杀人犯起诉时,也出现过法庭判决嫌疑人无罪并当庭释放的例子。其理由不外是证据不足,或警察办案手法以至获得的证据不合法。还以去年在万锦市侦破的几个中国留学生涉嫌制造假印章、假文凭案为例,尽管当场人赃并获,但因为当时警员忙中出错,未走足法律程序手续、未拿到"搜查令"而入私宅,因而铁打的证据被视为"非法取得"而变得一文不值。需知,如果在中国,这些警员肯定会立功受奖,嫌疑人被定罪就更不在话下了。眼看着到手的疑犯被法庭上演"捉放曹",甚至可以消遥法外,受到打击最大的当然是以"扑灭罪行"为崇高目标的警员。但这位刑事警长当时的感言又令我震撼。他说:法律同样要保护疑犯的权益,最终使全体公民的权利不会受到他人的侵犯。疑犯被无罪开脱,只会促使警方的办案手段更严密、更有效,让罪犯最终难逃法网。' y5 s' E! P(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