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 2009-04-18 14:27:23 据加拿大《多伦多太阳报》十七日报道,加拿大移民局正在严查不按规定在加国居留的移民,违者的移民身份会被注销。当局今次切实执行有关规定,或会影响当地的中国移民,因为有很多华人违规回国工作。 * }" O. D) B. v2 H# f ! I; q$ d- K6 ], a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移民获准来加后,五年内必须住满三年,否则将注销其移民身份。二○○二年起,加拿大对获准来加的移民发给枫叶卡,取代以前的永久居留证。不过枫叶卡每五年必须更新一次。4 y4 o4 u, I! j
j! F" D7 B1 B 《多伦多太阳报》访问了一对去年才从葡萄牙亚速尔群岛返回加拿大的夫妇。他们表示,一抵达多伦多皮尔逊国际机场,枫叶卡便被移民官员没收。 9 K! D' P- O1 e" S! f 3 O+ l4 `2 B' u4 m8 s 移民官员解释,过去五年,他们没有在加拿大住满三年,所以不但枫叶卡被没收,也将面临被驱逐出境。 2 @5 H1 j H( B; m2 _9 k$ {% b : |6 ? y6 w" Q+ l 这对夫妇表示,当初回葡萄牙,是为了照顾年迈的父亲,现在因为失业,想返回工作机会较多的多伦多。他们正为枫叶卡被没收一事上诉,并在多伦多找到了建筑业方面的工作。( O5 g1 _1 f6 b! E5 `
7 x& m# W$ v6 |$ k! g- W& e' o 大多伦多华裔及南亚裔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瑶瑶表示,华人社区中也有很多类似状况。她说,很多中国移民拿到枫叶卡后便回国工作,做生意,或照顾老人家,因此常有枫叶卡被没收的情况。2 C1 G+ I+ I8 _1 U _
; K# _! }1 |+ l. R* ~ 加拿大移民局发言人诺里斯表示,枫叶卡持有人若在过去五年内,离开加拿大满七百三十天,移民局便可收回枫叶卡;但移民枫叶卡被没收后,还有上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