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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知道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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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9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转自http://www.ccim.org/node/993. q5 |) Z5 F7 J$ o# v" D  a
作者:汤姆.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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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W5 {, @! r+ B3 K【问3】圣经主要教导的是什么?$ ^+ X1 K, x. O3 k% t2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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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 】圣经主要教导的就是人对于神所当信的真理,和神所要人当尽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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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a* ^3 _% b* C  g2 G"神是怎样的神?"这个问题告诉我们神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对神本质的信念是所有宗教崇拜的根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来十一6)。必定有一个首因,除了祂自己的本体之外,祂赐生命给所有的万物。我们知道有一位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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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大自然这本书。对神的知识已刻在人心版上;借自然的光照证明。我认为人要作很自然的无神论者是很难的;他或许希望没有神,也争辩没有神存在,但,他不能凭自己的判断说没有神,除非因着加增的罪使他的良心如被烙铁烙惯般,并他原始的感官和意识因着罪而变得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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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 d3 I" G4 B, s(2)借着神的作为知道神的存在,祂的作为是显然的,因此,最坚持无神论者在想到神的作为时,毫无选择地必须承认这些事是有一位既智慧又至高的创造者。首先,我们要谈荣耀天地的创造。当然,必须有建筑师或首因。世界不能自我产生。除了这位伟大的神,谁能将地球悬在虚无之中。谁能装饰诸天如此丰富的星辰,那荣耀的星际,在穹苍装饰如此闪烁发亮的饰物呢?我们在太阳中看到神的荣耀,在群星中闪烁着神的荣耀。谁能给地球穿上衣服,以草和田产覆盖它,用花装饰它,以黄金使它丰富呢?只有神(伯卅八4)。除了神谁能在天上演奏如此甜美的音乐,使天使参加这演奏会,并对他们的创造者发出赞美呢?"晨星一同歌唱;神的众子也都欢呼"(伯卅八7)。如果一个人到国外远游,看到高贵的建筑物,他绝不至于想象是这些建筑物本身建造自己,乃是有一位比这建筑物本身具有更大能力者所建造的。想象创造的作为不是出于神,就好像想象一幅风景画不是出自艺术家的手,而是一枝铅笔画出来的一样。"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徒十七24)。创造是属神的事。万物井然有序的管理就证明神的存在。神是伟大的管理者,祂手中握有管理的金缰绳,按着次序和谐地带领万物迈向原先被造的目的。所有观看神奇妙作为的人必须承认有一位神的存在。神的护理是这世界的皇后及管理者;就是那双手转动整个创造的轮子;祂安设太阳在它的轨道中,祂设定海浪的界限。如果神没有引导这世界,万物将脱序混乱。当我们看到时钟齿轮的装置,钟摆的敲击和悬挂的重锤,就知道有艺术家制造它;照样,当我们看到宇宙完美的次序及和谐,太阳这大光用它的光线照亮并带给世界温暖,若没有光的照射,这世界将是坟场或监狱;河川涌流银泉使人的身体复苏且免遭饥荒;所有的被造物在他们被安置的领域中活动;我们必须承认有一位神的存在,祂有智慧命令和管理万物。除了神谁能把受造物伟大的军队,摆在不同的阶级和分队中,并使他们持续行进呢?惟独是祂,祂名为万军之耶和华。既然神用智慧将万物按着他们完全的编制展现出来,照样,祂也借祂的能力托住他们。如果神些微停止祂的影响或些微离开,这创造的轮子将会脱落,轮轴会断开。哲学家告诉我们:所有的动作是来自坚定不移的力量。比方说,固有的环境是受天体的运作和影响而行动的;太阳和月亮这些行星是在最高的轨道(primum mobile)运行的;如果现在有人问,那谁运行这最高的轨道,或谁是这些行星的始动因?除了神自己,再无其他的可能。- t  ~9 g: c& a  N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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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是一个小宇宙。身体的构造和完美的组织是奇妙的刺绣。"我在……地的深处被联络"(诗一三九15)。身体被赋予高贵的灵魂。除了神谁能把肉体和灵魂这么不同的本质联合在一起呢?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身体每一部分迅速的动作都显示祂的存在。我们可以从眨眼上看到神的一部分;并且如果身体的躯壳尚且被造得如此奇妙,何况那摆在身躯里如珠宝般的灵魂呢?灵魂拥有属天的光明;就如达玛辛(Damascene)所说的:"放在尘土戒指中的钻石。"所赋予灵魂的是何等高贵的元素啊!就像柏拉图所说的:"人的理解、意志、情感是三位一体神的反射。"灵魂是属灵的,是来自天上属神的光芒;并且因为是属灵的所以是永不衰残的,就如施凯利格(Scaliger)记载的:"灵魂不会变老(anima non senescit),它永远活着。除了神谁能创造带着天使般特性罕见的高贵灵魂呢?我们应当像诗人一样说:"我们是祂造的,也是属祂的"(诗一OO3)。' e2 B9 Q- s+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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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着我们的良心可以证明神的存在。良心是神的助手或代理人。良心是神性的见证。如果没有圣经告诉我们有一位神,良心或许能。良心就像使徒说的:"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罗二15)。良心是在一个更高的律法管理之下。若人不是犯罪大恶极的罪,天性的良心就会放过他。当一个人行善,过一个严谨和公义的生活,遵守金律,愿意人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人,那时,良心就会称许说:做得好。就像蜜蜂采蜜一样。天性的良心在邪恶的人心里做指责的工作。当人抵挡它的光时,会感觉到良心的虫。圣尼卡(Seneca)说:"看啊!人心里有何等的毒蝎(Eheu! Quis intus scorpio)?"良心被得罪时,它的火焰就喷在那人脸上,用羞辱和惧怕充满他。当罪人看见墙壁上良心的字迹,他的脸色将改变。许多人上吊,为了叫他们的良心安静。提伯利修(Tiberius)皇帝是一个血腥的人;当他感觉到良心受鞭打;他是如此笼罩着惧怕的阴影,以致告诉元老院他每天都受着死亡的痛苦。除了神性的彰显及他在面临审判之前的思想之外,有什么能放进人的良心使人如此痛苦呢?那些在人的法律之上的人,还是要受到他们自己良心的察验。这是显然地,恶人愈接近死亡愈是可怕。除了他们理解到审判即将临近,还有什么其他原因吗?灵魂由于感知到它永不泯灭的性质,而在这位永不死且永不会停止责罚它的神面前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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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一位神的存在是世上万国所认同的,也是广被世人接受的。杜利说:"没有一个国家野蛮到不相信神的存在。(Nulla gens tam barbara cui non insideat hec persuasio Deum esse.)"虽然外邦人不敬拜真神,但他们仍敬拜某一位神。他们为一位"未识之神"设一个坛(徒十七23)。他们知道有一位神应当被敬拜,虽然他们不知道所该敬拜的是谁。有些人敬拜木星,有些人敬拜海王星,有些人敬拜火星。他们宁愿拜任何的,也不愿没有可拜的。. U3 ?8 [! E7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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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真正的神是能够预言未来要发生的事。神预言有一童女要怀孕生子;祂预言弥赛亚被剪除的时间(但九26)。祂也预言犹太人在巴比伦被掳的时间,且谁将拯救他们(赛四十五1)。上帝本身用这样的论证证明祂是神,且证明外邦的神都是虚构和虚无的(赛四十一24)。特土良说:"不是依靠自然的因素而能预测未来偶发的事件,惟独神才能做得到。(Testimonium divinitatis est veritas divinatio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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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o% c% J7 T8 o* D" R3 C(6)借着神无限的权能和主权显示有一位神的存在。祂的工作无人能拦阻的那位就是真神;神能这么做:"……我要行事,谁能阻止呢"(赛四十三13)?除了更高的能力,没有办法阻挡;但再无超越神的能力:所有的力量都是借着祂而有的,因此所有的力量都在祂之下;祂有大能的膀臂(诗八十九13)。祂识透人竭力反对祂的诡计,祂摧毁他们的战车;祂使占卜的癫狂(赛四十四25)。祂使君王的计划落空;祂控制大海和鳄鱼,用锁链捆绑恶者;祂照祂的意旨行事,按祂的心意而行。"我要行事,谁能阻挡呢?": D1 t. E+ Q* _7 M; c, K4 d"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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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为有魔鬼,所以有神。无神论者无法否认魔鬼的存在,如此他们也必须承认神的存在。我们知道有许多被鬼附的。魔鬼在圣经中被称为"长毛者",因为它们常以山羊或半人半兽类 森林之神的形状显现。葛森(Gerson)在他的De probatione spirituum一书中告诉我们:撒旦曾以最尊荣的形态向一位圣洁的老人显现,宣称它是基督:但那老人回答说:"我不期盼在这沙漠中看见我的救主,在天堂能看到祂就很令我心满意足了。"所以,有魔鬼的存在就有神的存在。苏格拉底(Socrates),一个外邦人,当他被判死刑时表明说,既然有一个邪恶的灵(malus genius),照样,也有一个良善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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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9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you can't, so forget abou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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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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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cannot forget about it. you can only choose to believe it or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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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9 15:08 发表
# T& }6 l4 y7 ?* R5 R1 X9 |0 m( R【问3】圣经主要教导的是什么?
5 C- U" z+ P! \, v6 O! w$ A0 T) n【 答 】圣经主要教导的就是人对于神所当信的真理,和神所要人当尽的本分。$ W3 S" n) ?: J5 R* Y
"神是怎样的神?"这个问题告诉我们神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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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很欣賞Oneismus的努力為其宗教作出辯護。我深信有宗教的人總比較沒有宗教的人生活得更豐盛。信仰能使生命找到依靠,是人生終極的追求。一個人不論信仰什麼宗教,都需要透過理智的抉擇,確認自己所信仰的教義是符合「真理」的條件,也就是必須具有普遍性、平等性、必然性、永恆性。但一個只有「信」而不能拿出證據去證明他們所深信的是所謂絕對「真理」便是悲哀!只能類別為「他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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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F( O7 S7 M) k; O3 D; d9 O真正的宗教家應該具有平等性的大慈悲心、無雜質而純正廣博的智慧、有大忍耐心、從而產生大動力去影響其他人。如果可以的話,可否請閣下轉一個更客觀、更廣博的角度去審查世間事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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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並沒有否定鬼神之存在,神是有的,但應該並不是只有一位,應該是有無窮無盡的位數。佛教的宇宙觀是無極限的,但是所有眾生都是平等的,「神」亦是云云中眾生的一員。早在二千多年前,佛教的經典已指出宇宙中的華藏世界 -- 宇宙如恆河沙樣多,更有宇宙中藏宇宙,層層相重疊,無有窮盡,但互相莊嚴,沒有障礙。這無邊無際的空間、無始無終的時間、無量無數的眾生,悉依因果法則而生而有,而變而滅,就是佛經上所說的世界。% T5 w" q5 O6 O9 C" p" `

, k/ g0 E* O  a& X- J說到宇宙人生的奧秘,有太多使我們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比如說,宇宙由何而生?依何而立?它在時間上存在多久?在空間上範圍有多大?宇宙間繁雜萬端的事事物物,究竟有沒有規律?或是一個主宰?再比如說人生由何而來?往何而去?生命的價值何在?意義又何在?千古以來,多少思想家、哲學家、科學家都在探索,但都沒有找到圓滿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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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佛陀所說的「法」,即是宇宙的自然法則,是宇宙本有,並非似其他宗教所描述由某種神靈創造出來的。佛常說:「法本如是」,意指他說的法,在自然法則上本是如此,「法無孤起」,「萬法因緣生,萬法因緣滅。」,恰巧為釋迦牟尼佛至高無上的智慧所發現。佛發現了人生宇宙的奧秘,自然而然解脫成了「覺者」,佛並不因此獨善其身,轉而發願把這奧秘向眾生宣說,希望眾生依循教法學習修持,即可洞明奧秘,成為覺者,這就是世尊說法的本意。佛陀可以說是「發現者」,但並不是「創造者」。: I% R+ p8 t# h

: P% h  @" R8 m9 j7 O3 C9 q7 u以閣下所說:「因為有魔鬼,所以有神」。佛教的『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是指出天堂、地獄都是人的心識所幻出來的,『不問蒼生問鬼神』其實是一種病態,當人者應該用自力去分析和解決問題,要認真除去者其實是自己的心魔而已。- d1 m& P7 q9 X) n; K! l

7 b, t$ t; E; q6 n! {; g以閣下所說:「真正的神是能夠預言未來要發生的事。」早在二千多年前,佛經已指出皆凡事物都是有『成』、『住』、『壞』、『空』四個循環的過程,並不是什麼奇異?「萬法因緣生,萬法因緣滅。」
4 t8 Y2 R% F) A+ s  M0 J7 f( g3 E1 a- ~) U4 K2 I. S
以閣下所說:「聖經主要教導的就是人對於神所當信的真理,和神所要人當盡的本分。」佛教是慈悲的宗教,佛菩薩亦會遇到與佛無緣的人,但佛陀是不會殺害眾生的,只是靜待因緣成熟再行施教引導,佛教中的菩薩是不會放棄任何一個眾生的。但不信神的人會下地獄,罪惡之城要被天火消滅、如蟑螂要消滅,老鼠要打死,在人類本位來講是不錯的,但是在整個生命來講,一定要把他們消滅,讓神的子民快樂生存,這不就是問號的道德嗎?; H* }0 Q3 g3 p; V

& |  l$ B# ]8 F" q. `[ 本帖最后由 purifiedmind 于 2009-4-12 22: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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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4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楼 的帖子

如果你对基督教和佛教的比较有兴趣,你可以看看下面的连接& X3 j! K+ i) z- H' i& e
3 w  B, a# S; V0 H, x" }6 l
http://www.jonahome.net/files/jifubijiao2/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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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4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14 17:17 发表
9 V/ P7 S: o  G7 \' n* O如果你对基督教和佛教的比较有兴趣,你可以看看下面的连接8 Z+ O$ L0 l: O# [+ Q% q
& Q( p/ t' T. S) U. Z* o2 u4 Y6 R
http://www.jonahome.net/files/jifubijiao2/00.htm

, M: P9 j2 _" p, _7 Z基督教和佛教的一点重要区别就是:佛教不会对别的宗教指手划脚,而基督教却要把祭祀别神的人“灭绝”、“治死”或“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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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5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楼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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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先学学,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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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15 17:00 发表 0 g5 s  K2 w6 T9 U9 g
应该先学学,再说。

8 i9 f& t/ W" m% n' j. m9 a3 j那你学到什么“灭绝”、“治死”或“剪除”异教徒的最有效方法?说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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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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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14 16:17 发表
9 v9 o  w( J7 {如果你对基督教和佛教的比较有兴趣,你可以看看下面的连接
  x( e2 [/ e" n+ a/ T& Lhttp://www.jonahome.net/files/jifubijiao2/00.htm
( P( i) P+ @, @* i! ~1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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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您的資料。已看過資料,但很對不起!以我個人之見,其內容文章衹是胡亂扯上錯誤的傳統的民間信仰而已,甚至佛教的基本教義、和佛陀的主張,也摸不著邊際,遠離『正信』佛學甚遠。$ P& {9 U6 Q3 H7 ]8 z9 `

$ @+ T1 ]; J* a. [( v佛學的經典浩瀚,主要經文有『三經十二部』之多,可填滿一個圖書館,有些絕頂聰明的人窮一生時間,也難完全明白佛學之廣博甚深經義。無他,因為佛學雖重義理,但其實重點是要人去身體力行地去實踐,從實踐的得失過程中而學習、改善、證悟真理、而脫離煩惱。7 Y# Y# ]; k3 w0 Z  W

4 ]! k6 X" l0 a0 e佛學與基督教或其他宗教的最大分別是:無論相信什麼真神也好,大前題應是以「善」為本,但如何去恆常帶出自己純正的「善念」呢?佛學便是最好的實踐竅門,可以將修行層次提高而不流於迷信,因為佛學是講「理」的宗教。基本上,佛教與神教是沒有衝突的,因為佛教是修心修身的實踐,更獨有具備對其他宗教的包容性。5 j6 m8 n9 ?: O, g; N" _

8 W2 S, h- I: n; f! e0 K  o( S很不幸!太多人不了解,亦不願意去深入學習佛法,看著和批判民間信仰的種種儀式,例如:度亡傳統、冥想、玄學、風水、命理而誤為佛學大綱,白白錯過了『正信』佛學可應用於日常生活中,以自己內心為主導,帶出平安與祥和,利樂群眾;反而在煩煩惱惱中度日,很是太可惜了。+ @6 A" E2 k& F7 h7 j( K8 h: {

* k/ ?2 o3 \- ]: t" f& F[ 本帖最后由 purifiedmind 于 2009-4-16 16: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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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6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楼 的帖子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非常佩服你对佛教的理解,和身体力行。这里可能我们可以看到佛教和基督教的重要区别之一。+ @  s5 \, T9 B  h* x, e  L
: x$ F- o: u* s) i+ ?- N( Y8 f9 ^) @
按你所说,佛教是以善」為本,人应该恆常帶出自己的純正的「善念」。简单地说,人应该行善,其实这是一个自救的过程,通过实践,将修行层次提高。你同意这个说法吗?
" v9 O; K+ F) |% J$ N) U  O* ~: ]1 t5 ^5 Y4 H4 o
但是圣经认为,人是有罪的,缺乏行善的能力。
! a1 P$ G0 y2 d  @% [3 q; n5 F5 z
/ Z* k8 W% U* B( Z/ p3 N0 H# m罗马书 3: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2 B6 s% T3 t/ F
7 K" R" _+ H6 [& w所以,按照圣经的观点,人需要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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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16 17:23 发表
$ C6 p3 p/ U0 O但是圣经认为,人是有罪的,缺乏行善的能力。
# b+ z. ^0 Q  i! ?* F% G5 c7 A
所以基督教是反人类的宗教,签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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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8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16 16:23 发表 7 j! W" f4 @  X; |9 r+ p( e
非常佩服你对佛教的理解,和身体力行。这里可能我们可以看到佛教和基督教的重要区别之一。
% f" R- |, M% Z; p3 P
( l% g3 d% M1 u- h& _! G) r) _按你所說,佛教是以善」為本,人應該恆常帶出自己的純正的「善念」。簡單地說,人應該行善,其實這是一個自救的過程,通過實踐,將修行層次提高。你同意這個說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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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聖經認為,人是有罪的,缺乏行善的能力。....; k) _. y) r% _6 [' L
所以,按照聖經的觀點,人需要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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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回覆。. m+ U4 [& V& R) S& o" ]

8 k8 t$ B: ]# I1 n1. 我要澄清,「以善為本」並不是佛教尊有的。其實你的問題根本不是問題,祇要多思考如何才能乎合天國選民的要求,便可以知道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帶出神的皆意,如何活在神的國度中。% l+ K# I! |: }2 T6 M0 b% l0 R

: F7 [4 ~- |" Z2. 難道你不讚成『人應該恆常帶出自己的純正的「善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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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應該行善,其實這是一個自救的過程』。以我之見,無論做任何事情,自己要完完全全承擔責任,認罪懺悔。請問閣下日常生活中有否犯十誡呢?犯了錯要如何處理呢?如果祇有「我信神」,便可以無罪升天,人們的自制力便大大減弱。難道你會認為做神的僕人是這樣簡單的事嗎?那麼要到達何等的修為才能升天呢?% |3 M' y0 n- o: X: W

& L* l5 V, N! Z" y4.「神」教多會相信生命是一條直線,死去後便要等待世界末日,便會升天與神相聚。現不討論這信念是否合理,但信了神的人都應該開始行神道,因為人是有所謂神的形像。行神道者是否都應有智慧?君不見很多熱心的基督徒,四出處推廣基督教,手法異常偏激,這種虔誠之心態我很欣賞,但這些熱心的基督徒對別人所造成的滋擾,令非基督徒反感,對基督教望而卻步,都是得不償失的。這是否罪孽,請自己分析吧!# a* P, H' b* l. b3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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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實不相信『因果』的人是悲哀,佛經云:「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這句話在說明因果業報的道理。以我之見,佛教的『輪迴』之說是合情理和據科學性的,亦可以解釋『自作自受』的推論,世界萬物都是正在輪迴演變中;君不見冰可變水,水可變蒸氣,蒸氣升到空中變雲,雲層積聚後變水,水又回到地面,如此再輪迴。如果水有了離質,水質便會變差,例如酸雨。無論如何轉,其本質都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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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果深入一點,佛陀曾說佛教與其他教派之分別是:佛教所獨有的『八正道』。『八正道』是八種轉凡成聖,通向涅槃解脫的正確修行方法。它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勤、正念、正定。佛教之浩瀚,是混合了哲學、心理學、生死學,人類學、及社會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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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8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14 17:17 发表 - _; E4 u4 b9 F3 o0 ]6 k
如果你对基督教和佛教的比较有兴趣,你可以看看下面的连接( s% Y' f: [1 |$ S) q$ s' ]; d
$ A$ F$ i# l+ O3 [$ W+ ^) y
http://www.jonahome.net/files/jifubijiao2/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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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 ~. `/ {& @' R) `稍稍看了一点点,我的感觉和purifiedmind一样,这位牧师对佛教和佛学的理解的确非常粗浅,缺乏对佛法的基本的了解,却已经开写文章大谈佛教了。当然糊弄底下听讲的虔诚的基督徒或者对佛教不了解的人还是没问题的,反正他们都不知道。这样的牧师很常见,我就见过好几个,网上更多。他们共同的特点是,佛教三藏十二部经典没看过几部,更没有弄明白其中的义理,就开始不懂装懂(这个词不太好听,但是客观的说这个词还是比较恰当的)胡乱解释,还不如这个坛子里的木野,扁州等人看不明白圣经还知道谦虚的请教一下基督徒。佛教的义理可以说博大精深,如果有机缘看进去的人都会深有体会,无不佩服得五体投地,非一般世人可以想象,可以说说尽了人生宇宙的真谛。但是佛法的精深之处也异常艰涩难懂,即使是学佛多年的人也不见得掌握其中的精要,而这些牧师以批驳他人为目的的去学习其他宗教,连皮毛都没掌握,就迫不及待的以“了解佛教”“懂得佛法”的面目比较或者批驳佛教,虽然可以欺骗大多数人,但站在严肃的立场上来说,却也实在是可怜亦可笑。如果这些牧师是真的严肃得以一种探寻真理的态度去要了解其他宗教比如佛教的话,对佛法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去请教一些严肃的佛教徒或者出家人,他们一定会给予解释,满意不满意是另一回事。
; p, {7 u- c2 u+ Y3 S所以,真的拜托这些专业传教人和牧师们,搞明白一点佛法,再来说话。
8 k! q- h% U$ c/ p1 A$ ](不想误导大家,前面提到佛法精深艰涩,那是说佛法的核心内容,但佛法却也特别慈悲,它为各种不同根器或者说素质的世人,准备了不同的方法,应机而说,既有靠自力的方法,也有借佛菩萨他力成就的方法;对上上根器的人,有上上法;对下下根的人,有简单易行的法;绝不是某些牧师片面宣说的佛教只能靠自力得救,不适合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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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8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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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说得更简单一点,打个比方: 如果我想了解基督教,我会直接看《圣经》,不明白的地方再去问牧师,而不是去找一个进化论者去问;然后我或许去看一点二手的书籍如《标杆人生》《以经解经》之类的基督徒公认的书籍,但我也会清楚,和《圣经》相比,这些书籍是别人咀嚼过的东西,很可能会有偏差。  M# r3 N# p0 ~7 I  W. i9 {4 W
换一种方式,如果我想了解基督教,然后我去找了对《圣经》很熟悉有研究但不相信的高潮和不信徒二人,听他们二位为我宣说基督教教义,呵呵,后果我就不说了,你可以自己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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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9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16 16:23 发表
- A# Z; f8 d; d, m4 `但是聖經認為,人是有罪的,缺乏行善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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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t9 x; b( L% V; {
以我之見,人是否有罪與缺乏行善的能力絕對是兩回事。7 ]+ z8 f; `) w: Z6 ^/ J

( B  E2 [5 K! ~1 G1. 為何一定認定人是有罪的?就祇是依照聖經所說的原罪性 -- 阿當與夏娃偷吃了禁果?為什麼祖先犯了罪,要世世代代的子孫也要受罪,這是否合理?以現代的科學研究,人類的出現是在聖經所題的還要早,那些人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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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V6 ?$ h0 z0 z+ [2. 我們都是一介凡夫,犯錯是會有的。知慚愧而悔改,才是正確的方法去修正自己的行為。可能是基督教的標準太高了,我不覺人是缺乏行善的能力,君不見很多賢聖,不是以行善為樂嗎?Mother Teresa便是最好的例子。' `6 t9 g8 L8 Z$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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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佛教而言,善念與惡念都是修行的功課,當自覺惡念起時,用善念去降服惡念才是真正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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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9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16 16:23 发表
3 y5 I  A5 E7 J4 @7 d但是聖經認為,人是有罪的,缺乏行善的能力。+ r7 m6 R$ h: h$ p- i
...

5 P- C2 i4 h; D' |# @0 M/ f4 l* O; q5 U- A5 h: Q
以我之見,人是否有罪與缺乏行善的能力絕對是兩回事。2 ^6 f. `" T( l8 Y+ V% M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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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何一定認定人是有罪的?就祇是依照聖經所說的原罪性 -- 阿當與夏娃偷吃了禁果?為什麼祖先犯了罪,要世世代代的子孫也要受罪,這是否合理?以現代的科學研究,人類的出現是在聖經所題的還要早,那些人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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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們都是一介凡夫,犯錯是會有的。知慚愧而悔改,才是正確的方法去修正自己的行為。可能是基督教的標準太高了,我不覺人是缺乏行善的能力,君不見很多賢聖,不是以行善為樂嗎?Mother Teresa便是最好的例子。* d) ~/ f. E& h' S* m6 U

9 F6 q3 f4 H& c* Q. `6 r3. 以佛教而言,善念與惡念都是修行的功課,當自覺惡念起時,用善念去降服惡念才是真正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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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0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楼 的帖子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不是我们说人都有罪,而是圣经说人都有罪。罗马书 3: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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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b) s+ q/ G; K: Y我经常犯错,但是如何处理可能与你不同。约翰一书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大型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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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0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20 19:32 发表
  X& q: x5 s6 F# J3 S+ K5 h不是我們說人都有罪,而是聖經說人都有罪。羅馬書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 F0 V9 K- {6 R/ m" g, \6 ~) R我經常犯錯,但是如何處理可能與你不同。約翰一書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 Q: s6 ^7 g) x; j%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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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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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追求真理的話,我會思考為何「聖經說人都有罪」?又為何「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便會「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4 I. V# ^1 l" x* Y

& J& E( _0 V$ k5 L3 m0 J& H『一人做事一人當』便不再合邏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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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楼 的帖子

按照圣经,罪的代价就是死。希伯来书 9: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审判。  M0 g8 j) S% u+ J

' m( o# u  m, U: q; e; [! L6 ~: m诗篇130:3  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 4  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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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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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21 15:41 发表 , E6 D7 Y# r8 l
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审判。

0 v! z0 ]2 [( z是谁给了耶和华审判人的权利?有没有经过全人类的同意?耶和华凶残成性,杀人如麻,又由谁来审判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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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21 14:41 发表
% F% z6 T* j( A/ q& \- w3 ^& S按照圣经,罪的代价就是死。希伯来书 9: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审判。% F1 j( y8 H5 u& k) w# L
诗篇130:3  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 4  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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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V' x) w+ \' r* M+ P; V# Y我深信聖經之言,罪的公價就是死。但聖經沒有說明以何等標準定罪?這樣的審判是不甚公平的。再者,何人去審判神牠自己呢?1 k8 S% a# J5 ^5 W& I. v

  Q2 f; R' b- K2 `1 a6 p& r如果生命真是一條直線,到了盡頭便要死去,受審...剛出生便夭折的嬰兒便很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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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楼 的帖子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楼上二位都提到谁去审判神呢?从人的理性推论,看来这是一个合理的问题;从人间实际情形看,这也必要。三权分立,权力不受限制,必然带来腐败。! b1 y1 s6 n$ i/ s" Q

7 d4 D7 q4 \. q6 K. q6 v& \$ ^但是,如果要讨论神,至少圣经中所启示的这位神,这就行不通。你问,谁赋予神权利审判人? 这个问题本来就不是问题,没有谁赋予神审判的权利,神本来就有这个权力,而且这个权力只属于神,因为万有都是神所造的。4 F, p. m, {& W- d'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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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从理性的角度看,如果有谁审判神,那谁去审判那个审判神的,这样无限下去,就没有结论。这就是中世纪经院哲学论证神的存在、绝对的形而上学,结论是神就是那个终点,那个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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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2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22 17:16 发表 - k1 O6 E" A7 n' t+ \. Y( g
这个问题本来就不是问题,没有谁赋予神审判的权利,神本来就有这个权力,而且这个权力只属于神,因为万有都是神所造的。

0 D; n/ m% u: L你这么说也有你的道理,但问题是,神审判人,定人的罪的标准是什么?这个标准是否适用于神自己?. F; N8 D4 k- z7 A) G; ~7 g) T0 ?
比如,令不是自己妻子的处女怀孕,应该是犯了奸淫罪,杀婴屠城、制造地震,应该是犯了故意杀人罪,让全城无论大小都生痔疮,应该是犯了故意伤害和侮辱罪。请问神会不会判处自己以上罪名?如果不会,是不是搞双重标准?如果神在搞双重标标准,牠有什么资格审判别人?叫牠自个死一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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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4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害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也害了,叫一切不信他的人,不得永生, 反得永世被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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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4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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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22 16:16 发表 $ }" i! L! v) I* D, z
但是,如果要討論神,至少聖經中所啟示的這位神,這就行不通。你問,誰賦予神權利審判人? 這個問題本來就不是問題,沒有誰賦予神審判的權利,神本來就有這個權力,而且這個權力隻屬於神,因為萬有都是神所造的。
0 i: k8 W; R% g$ v
6 \& t' B. o1 F; y即使從理性的角度看,如果有誰審判神,那誰去審判那個審判神的,這樣無限下去,就沒有結論。這就是中世紀經院哲學論證神的存在、絕對的形而上學,結論是神就是那個終點,那個極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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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F5 z0 ~- @/ J7 sOnesimus1970, 以真理的角度看去,「誰去審判神?」「誰去創做神?」都是真正存在的問題,亦是追求真理者在找尋真理過程中不可決少的問號,只是那些護教人士沒法自圓其說而已。現在還多了一個問題,如你所言,「神就是那個終點,那個極限。」如果神便是那個極限,牠便是一個有限的神了。這恐怕你所指的神未能算是絕對的真理了。8 F" w/ X  h. t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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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對不起,我的說話太多了,只是良性討論而已,絕非有意為難。我只想提出最後一點,生命是「環狀」遠比生命是「一條直線」來得合理。' C" m) N0 Y! V% M/ s" Z

8 t6 i0 v9 n$ _8 |) J其實如果人因敬畏神,因而離惡向善,這便是信神的最大好處。信神者能相信神的大能,而心悅誠服的去跟隨,學習神的樣式,行神道,亦是不錯的事。總之,信仰是自由的,沒有絕對性的對與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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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楼 的帖子

理性的思考固然重要,看来你我对极限的理解都不同。
: Y( c! B9 O. u8 f, Y" l: E7 b
$ t2 E/ e% p  x5 q6 B. @8 s更重要的,信仰绝非单单理性思考,人靠自己是不可能信神的,除非神改变人,引导人开启人,人才可能认识并且相信耶稣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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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27 13:11 发表
8 a- T# u% v6 @- Z7 Q: ]2 e理性的思考固然重要,看來你我對極限的理解都不同。9 h/ T0 W$ I8 s4 i: }* S
更重要的,信仰絕非單單理性思考,人靠自己是不可能信神的,除非神改變人,引導人開啟人,人才可能認識並且相信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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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0 q$ ~9 M# X( f: V如果信神是如此盲目的,沒有理性的話,不相信才是正確的選擇。以我之見,真理的條件是:
* O) N# ~& T4 F5 v% c(一)永恒性。一個道理,過去講、現在講、未來講,都能讓人信服,他是放諸四海而皆準,是恆古而長新,是永遠不會更易的道理。6 K% S7 f& |2 T8 b. M) n
(二)必然性。必然性是指不能更改的,是必然如此的道理,例如一加一等於二,你就不能說等於三。
* N1 r; F# r. g(三)普遍性。例如「花開,必然會謝」,大家都能認同,這就是具有普遍性。
, {; Z* h8 O, f" D0 V2 z* I(四)平等性。平等性就是無論何種人說,都是有理。例如:男人說了有理,女人說了也有理;中國人說了有理,美國人說了也有理,它是普遍通於各種人等,不能因為這個人權力大,他說了就有理;同樣的話,別人無權無勢,說了就無理,這就不合乎平等性。- W3 T% w4 G- A4 k/ m( K1 h

: _, i5 V# l+ c/ d* n9 o譬如「人有生必然有死」,中國人如此,外國人也一樣;古人如是,現在、未來的人也無法跳脫這個生死的定律,這就是普遍如此、必然如此、本來如此、永恒如此的真理。任何人都不能推翻這句話,因為這是真理。如果沒有這些條件,這便是迷信,不是真理。# |+ u! F6 |+ W! P: l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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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至今,人都是自願信神的。當人遇到自己無法解決的難題,想要倚賴他力時,信仰超自然能力(例如:鬼神等等)的意識便會自然出現。現今社會,當物質生活、精神生活、藝術生活都擁有以後,還是感到不滿足,這時就需要有宗教信仰的生活。我相信有神和天堂之說,在佛教裡,有所謂「天龍八部」,天龍護法是神祇去守護寺院,在很多佛經亦說到忉利天主「帝釋」(即民間信仰中的玉皇大帝,或稱天公),亦有題到忉利天宮的種種莊嚴處,佛陀常幫助帝釋,開示正法。「帝釋天」,亦是大善神,在忉利天的中央,是三十二天之主,率領很多的天及人民,守護佛法。佛經亦談到天神有天神的世界,譬如三界二十八天。還有兜率天,當來下生的「彌勒佛」現正居住在兜率內院學習佛法。所以天神的世界在佛教裏更為莊嚴殊勝,帝釋雖位居三十二天之主,其心性之清淨,謙虛與慕道之虔誠,令凡夫望塵莫及。6 V% _8 S, H6 I3 g6 @0 Y( O0 v*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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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基督教教論能放下霸氣,摒除那些恐嚇之言論,誘導信眾以正觀慈悲心去看世間事物,開放自我思維領域,直指人心,真是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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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27 14:11 发表
1 b# {0 E1 r# W! u2 a( G8 R1 i理性的思考固然重要,看来你我对极限的理解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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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0 [1 D3 X/ N. d7 ]3 c# G更重要的,信仰绝非单单理性思考,人靠自己是不可能信神的,除非神改变人,引导人开启人,人才可能认识并且相信耶稣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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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回答23楼的问题?装聋作哑有什么意思?建议你在地上挖个洞,把脑袋埋进去,你就不会听见或看见偶的质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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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原帖由 Onesimus1970 于 2009-4-22 17:16 发表
4 {9 ?. K0 b6 o8 u' u楼上二位都提到谁去审判神呢?从人的理性推论,看来这是一个合理的问题;从人间实际情形看,这也必要。三权分立,权力不受限制,必然带来腐败。, h+ N5 q2 W4 k/ C
9 O0 L: }# J2 c5 R7 v' ?) B, `
但是,如果要讨论神,至少圣经中所启示的这位神,这就行不通。你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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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爱城闲人 于 2009-4-30 21:52 发表
- m2 P5 G% p. F" [6 H* y0 {- O8 a* ~4 Y: R5 [, L

0 F9 c. ]# ?# E( i6 r6 C0 ['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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