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634)  鸡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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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5-3-6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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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别申请了 at 2005-3-6 09:38 PM:
1 t0 H# X- h1 H% b- [三思,你儿子多大了?, L8 m4 f) u" R: `
也许我喜欢从另一个角度考虑问题吧。
! J2 `0 O( P. m+ z3 c/ C首先,让不让坐是乘客的权利,但不是一种义务,虽然照顾老幼残是社会公德。我过去坐公交车时,经常看到推婴儿车的妈妈,很少见哪位上车要求别人让座的。
: e( f9 I: F" Y其次,我觉得公交车司机做的很对,也许这是他们的规定。当他认为,他不能对这个残疾人负责时,他只能给公司汇报,请公司安排。7 S( k. T W- P$ S+ K, X
我也佩服你得大虾气概!& k) j, N) n4 Q7 y
7 f6 `- Q1 {, y0 l+ P( I1)公车前面两边的位置是给wheelchair and stroller的。 O* a, [0 i( K
2)我当时带了两个,一岁和三岁。小的坐在车里,大的跟着我走路。我是给大的找座位
& l, l; _6 E$ \* Z5 Z$ M% B3)什么对残疾人负责?公车又针对残疾人轮椅的设计。
% E8 e% p" T( g4)是的,肯定是有规定的,但是司机向公司汇报,是在我埋怨后才打的。当时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那个人被拒后调转车头好像是离开了。司机应该当时告知这个残疾人自己会联络公司。
* c7 b- X Z1 \( g0 M1 L5)没事儿,想问就问,不用最后加勺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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