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45|回复: 0

[时事热评] 自动丧失国籍,把人才让给别的国家,这并不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

[复制链接]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18-3-7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近日,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揭幕,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在会上提出建议,修改《国籍法》第九条,
/ O- p8 F; K+ P# Z! N$ ~原《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9 B3 G) k: x3 m5 R建议修改为:9 u0 _9 O+ k( `6 ]3 m
如果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之后,不主动申请放弃中国国籍,则中国只承认该公民中国国籍,对其外国国籍不予承认。: }( t1 |; ~( T$ q& ^
9 B' S5 K7 C7 k
目前的《国籍法》第九条被制定的时候,我们的国家实力还比较弱;
# p4 {1 P) J% P) e7 F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世界范围内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都在争夺人才和资源,国籍已经成为了争夺人才资源的重要手段;
5 q/ E* _0 A+ [& Z自动丧失国籍,把人才让给别的国家,这并不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
, Q! }  Y! n2 W! Y, W+ v此外,修改这条规定,也能使国家可以保留对公民在司法、税收上面的管辖权。
4 @% Z7 {9 M% D8 t0 O% r5 @  _7 {5 h2 z& O! D- j
朱征夫认为:不能把取得外国国籍和不爱国划等号,很多中国人取得外国国籍,并非对祖国没有感情,可能是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
- P% y0 {* h+ x2 q4 D因此,他的新提案希望以较为温和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让已经取得外国籍的中国籍人士,在自己没有自愿放弃中国籍的情况之下,依然能够保有中国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5-11-17 16:40 , Processed in 0.140827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