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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11-20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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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ilehuli w( e4 h' l" j1 Y5 C
/ X: Q. \& K5 Z8 I" I2 Q$ ]: ^我想樓主肯定是沒養過狗, 一昧的覺得所謂的"畜生"就是會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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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L+ |5 M2 U/ E3 d我並沒有要任何人遷就我, 而且我並不介意有法律的存在來懲罰那些"不負責任的"的養狗者. @" P3 Z3 L* m4 _
但是我的論點是, 既然我可以把狗訓練好, 不咬人不吵鬧只是一個陪伴犬, 必須被一視同仁的被視為"會咬人的狗"是一件很不平等的事.8 L8 b# k3 s& s$ N7 O5 ^
如果每隻狗都會咬人, 那為甚麼不立條法, 不准全加拿大的人養狗? 為甚麼現在越來越多機構宣揚保護那些被"惡意"人士訓練去攻擊的狗? 2 ^7 q) @* H6 D0 F- [: m: e Y
簡單一句話,如果你有點研究(不過我想一般人只會看那些造成麻煩的狗), 會攻擊咬人的狗, 通常都有一個不負責任, 不管教 (是, 狗也是要教的)的主人.
1 q0 n" z+ u8 V: Q t如果你要跟我說, 你怎麼能預測狗不會突然咬人? 請問你有看過新聞那些導盲犬沒事咬別人嗎? 導盲犬就是一隻訓練良好的狗的模範. 8 Z- m- h: H4 y9 x, J) w
8 R& |1 Q: d9 p那些三四歲的小朋友, "如果爸媽管好", 不"主動"衝過去打狗狗(不好意思, 我就是有看過這些小朋友). 到時候狗稍微抵抗一下, 而不小心把小孩推倒了,
+ }- l. |% i5 T請問是誰會被處罰? 當然是狗./ `; f, W& S: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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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你最後一句話, 別人沒義務遷就, 那我是不是也在遷就別人的歧視政策呢? , u+ T& @/ W$ p& H: F
+ G( \5 q8 e1 h% X 3# 我爱芒果 6 F/ C$ m4 N2 Y'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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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狗狗我是去領養來的, 我不可能也不打算把他丟掉. 我只是覺得這個城市, 一併處罰和歧視的政策非常讓我不習慣.
8 y0 D. h6 L* S$ |: }- k( W6 T我現在就是租房子, 如果明年找不到其他的地點, 應該還是會繼續租房子囉~你之前養狗是住自己買的房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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