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0)  鸡蛋( 0)
|

楼主 |
发表于 2011-11-20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2# yilehuli 0 x# K- p: s4 y
" ` X8 _9 X' s# g! j$ s
我想樓主肯定是沒養過狗, 一昧的覺得所謂的"畜生"就是會咬人.
& x% l# R' n( o1 S
0 w2 W9 n. S( w2 e1 v5 n% m我並沒有要任何人遷就我, 而且我並不介意有法律的存在來懲罰那些"不負責任的"的養狗者.
# z+ [& I* x) a: u9 x* @但是我的論點是, 既然我可以把狗訓練好, 不咬人不吵鬧只是一個陪伴犬, 必須被一視同仁的被視為"會咬人的狗"是一件很不平等的事., f( P' P( j! {5 h
如果每隻狗都會咬人, 那為甚麼不立條法, 不准全加拿大的人養狗? 為甚麼現在越來越多機構宣揚保護那些被"惡意"人士訓練去攻擊的狗?
# Z$ e( m9 n% \簡單一句話,如果你有點研究(不過我想一般人只會看那些造成麻煩的狗), 會攻擊咬人的狗, 通常都有一個不負責任, 不管教 (是, 狗也是要教的)的主人.3 L, c! G( H" g
如果你要跟我說, 你怎麼能預測狗不會突然咬人? 請問你有看過新聞那些導盲犬沒事咬別人嗎? 導盲犬就是一隻訓練良好的狗的模範. 8 K0 m3 |7 d9 T5 H
( ^( W' O; | A2 l2 _
那些三四歲的小朋友, "如果爸媽管好", 不"主動"衝過去打狗狗(不好意思, 我就是有看過這些小朋友). 到時候狗稍微抵抗一下, 而不小心把小孩推倒了,
" K- e: g5 `1 U" @請問是誰會被處罰? 當然是狗.
9 H6 C9 r% y7 d7 S( _( F9 D/ X( I/ a$ s
對於你最後一句話, 別人沒義務遷就, 那我是不是也在遷就別人的歧視政策呢?
7 ?$ G# k, l9 V
& q/ X2 O% h% X9 x6 {! u: v. z% N- S 3# 我爱芒果 1 R# N/ l0 W' v! W. B0 t2 L
7 j) B- {) T6 ^& V! \我家狗狗我是去領養來的, 我不可能也不打算把他丟掉. 我只是覺得這個城市, 一併處罰和歧視的政策非常讓我不習慣.
; _+ q9 E# C" j0 Z- d我現在就是租房子, 如果明年找不到其他的地點, 應該還是會繼續租房子囉~你之前養狗是住自己買的房子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