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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sum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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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1-25 19:53 编辑 * q3 ?: y% |$ F$ E; }8 S1 p8 k

* g$ X2 a5 Z7 U4 k) _' g34楼人身攻击“你先去把病看好了再出来说话”7 [4 B$ D* n% Y0 L# x" I& i7 \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page%3D1&page=2$ f9 H7 j& y* F  V& }3 u" h

* `' x1 w$ m- M& r/ a* u本投诉不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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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leejamm在此回帖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6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错了,我不该说实话,老实说,我还准备让我弟弟黑条把他的主治医生介绍给您呢。。。不过看您这么强硬,那么多人给您上课都上不明白,我看也省了。3 n4 @+ {, X) t; f& R6 L
另外,您不就是求崇拜嘛,我崇拜您还不行吗?别一点小事就投诉,我被你从头冤枉到脚后跟了,我受这么大委屈,也不见我来投诉您。圣人,装b要到底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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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调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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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1-26 21:45 编辑 3 p7 s5 v" }- G$ l# l0 b* j% J  E; z. U

" {# s, ]/ ~- {( `/ U4 v调解失败,裁决如下:
3 q$ j1 W7 `) P$ \7 m, w
我啥也不说了,你先去把病看好了再出来说话,想求崇拜不是单靠诋毁污蔑我就可以的,你千万别说什么明眼人,你所谓的明眼人就是你自己,你自己愿意装圣人,别拖别人跟你下水。
! ]3 [& q1 g8 W- _9 V7 _) b# b$ {( ]或者你要看不清楚,你配个眼镜,仔细 ...0 P9 x0 Y2 X& h* z7 k: e& t: Q
sumash 发表于 2011-1-25 19:22
- p# y% k0 R+ k+ M" t3 n% K3 k
2 u- ?4 H/ }. w/ t5 t0 X: Q; M
1、经查阅原帖,此处“病”为针对他人身体、理性、智力的人身攻击语言,而不是“病”的原意。$ r) Z- r) F! O1 u: I, e, \7 p
2、攻击对象明确为本网网友,这点可以从上下文、对话形式、帖子中的引用中明确得出。) g8 j0 F) U! E
( e- H3 Q0 _7 H
因此,我认为被投诉人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此为被投诉人第二次违规,应禁言2周,并扣积分10点。如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对此裁决有异议,请于24小时内在本贴后跟贴上诉。被投诉人请注意:依据网友言行规范2.8条的规定,在被禁言后只能在相关帖子里发言。相关帖子是指该网友具有投诉人、被投诉人、代理人或者证人身份的帖子,或者在其他被执法版主要求发言的情形。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6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mash 于 2011-1-26 23:02 编辑
' U7 x! D( c3 R; \* W3 ^6 }' V" _/ _/ X# Q2 v7 `8 I+ X3 L
1,如果您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了,相信您不会对我有任何指责,你只要仔细看下其他网友的回复,我并没有过多为自己分辨任何,是非黑白都早已经了解。$ D9 U; K: z; R4 @5 u
1 _  l) ]9 e1 }6 B' I
2,至于他首先发帖再度挑起风波,然后强加给我冤枉加迷惑其他不明事实真相的网友们,侮辱了我的网络人格。& H- a3 l( h6 |, v6 e
8 F% i2 |6 K5 B$ w) }. ^
针对以上2点,如果我有错,那么我的错误就是没有先发制人的来采取正当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我没有先来投诉他,反而被他倒打一耙~5 x5 y( R; p0 N- k8 v
希望你继续侦查,看看整件事情,是好事多端,哗众取宠者该严惩,还是我这个无辜被冤枉的受害者应该被禁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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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6# sumash ; A- [0 o4 r5 f8 n& [  ~% v
我想先向你做一点简单解释。执法版主的裁决并不代表执法版主对正义是非的看法,更不是对是非正义的裁判,仅仅是对辩论、论战的语言秩序的维护。也就是说,即使执法版主支持你的观点,但如果你使用了违反本网规则的语言或者手段,执法版主也只能做出不利于你的裁决。这在我看来很重要,甚至比事情本身的是非要重要得多。
. M/ s1 W  B* R! F/ b) O另外,我不知道你是否准备上诉,如果是,请在跟贴中标明上诉,最好在上诉理由中从规则的角度进行解释或对我已经做出的裁决做出批驳。
大型搬家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7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7# zsm2002 - l! G: ^/ l1 T' W! u

, C9 ?* Y  P) ~. r3 c) P; |1 F8 {) s0 l2 K! g" s8 x: k
本人不服从判决,要求上诉。+ h9 Q" g( M# Q5 j; X
理由:
/ b- K, _+ x" v; r( |3 i7 q1,扁周在毫无证据,以及不了解任何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为了迷惑爱城不明真相的网友,达到其求崇拜求信徒的卑鄙目的,发贴指责陷害本人,对本人sumash的网络人格进行诬蔑和刺伤。8 v" ~1 P( s7 X/ t9 u4 D2 G

1 r0 t) m& w- G! m2,扁周在众网友详细耐心解释了事实真相之后,依然选择忽略事实全部及真相,为了一己私心,坚持求崇拜,依旧给本人乱泼脏水,对本人精神上造成重大创伤。
8 f& ]9 }0 ?3 {. s# C; t2 Z- x  y; A4 {0 D/ T1 v: G# @2 Q
3,本人是说他病的不轻了,难道以上2点理由还不足以证明吗?: P# S9 d0 n5 S  i% k

  `# ?# ]% V1 W/ h& D另外,您可以去看帖子,版主阿牛在开始对此事件也有表示了自己的意见,但是在众网友的耐心解释下,发觉到自己对此事及本人的误解,立刻就改变了看法,这才是一个敢做敢当,胸怀宽大的人该有的态度。但是扁周,不仅固执狭隘,不对此事向本人道歉,反而来投诉本人。本人坚决不服从禁言2周的裁决,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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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通知其他两位执法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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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还有,大家都是来上网的,如果他能这么哗众取宠,好事多端,随便侮辱无辜的人,为什么心理承受能力要这么差?如果说句让他看病,他都敏感成这样,试问,他这样精神脆弱的人,是否适合上网呢?# s7 \% A6 y' _, m2 K
当然了,如果他的世界观是,我可以随便欺负他人,给他人随便盖帽子,但别人不能反击,不仅不能反击,还要对他的诬蔑感激的痛哭流涕,多谢他的再造之恩。这样我觉得他应该去朝鲜上网,而不适合在中国人的圈子里上网,更加不适合在加拿大华人圈子里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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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上的深层次分析,请求版主尽快执法。  F0 S8 V: S( k

* [) x3 k% _! j# I- o* m遭遇如此不公平的对待,被关在小黑屋子里,我都不禁有了轻生的念头,如果这是共匪时代,我情愿把冤狱坐穿,可这是加拿大,我不能遭受如此不白之冤。/ ]  L' w5 E5 e$ R1 ~. A! L
看看广大网友,大家不免有兔死狐悲的感伤,这次冤枉我一人,下次谁还会相信执法的公正严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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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本人在蒙冤期间,不能在其他地方发帖,在此特别感谢所有为我仗义直言的热心网友们,感谢你们为了维持网络公正严明做出的宝贵贡献。在这严寒的日子,本人在小黑屋里仰望,看见的不是绝望,而且是希望,太阳在冉冉升起,是你们给予了我无限的温暖和关怀,让我坚信我不是孤独的,正义更加不会是孤独的!
* _: N& s$ r3 L0 U再次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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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sumash 于 2011-1-27 10:55 编辑
+ s. U4 @% i0 B& F! e# e  u6 _( J; ~9 A6 U2 T' B
补充2点上诉理由" L2 r/ u9 o3 T+ Q8 e! N' |

+ j, A9 a1 e0 j! l% Y7 U1,关于友情提示扁周去看病,本人纯粹是出于一个热心网友的角度,看出他精神状态有些特别,思想观念异于常人,行为言论偏激狭隘,担心他自己做出自残,伤害他人或者危害社会的行为。想要赶在悲剧发生之前,让他去看好病,修正好正确的人生态度。我不认为我这句话构成对他的恶意攻击或者伤害,仅仅是为了挽救他于水火。$ I: g% s3 r; t! ]: f: m
/ D) r* m6 v9 z8 N$ m- t
2,快要过年了,如果因为我的一个小小的提示,真的那么严重的伤害打击到扁周脆弱的内心,那么我愿意为我的好心之失做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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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那你就因为一个病字,关我2星期是不是太久了0 B+ l( m, J3 L
马上就过年了,我还得给各位网友拜年呢,等你们放我出来,年都过完了,555555555554 r' _8 O1 b  n5 o# p0 L& G
而且马上就是我的生日了,你怎么能一直关我呢?这对我太不公平了。。。。。。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8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mash 于 2011-1-28 08:47 编辑 7 e6 d0 m. }$ ]( w8 P
; y2 @0 o$ h0 r* R4 X4 V  V0 _
再后来,有个回帖谩骂很厉害,其中有组长家出车祸,孩子在学校受欺负等等,(这是我发这个帖子的起因之一)后来,没几贴,版主封贴了,在此之前,发帖楼主也表示不再追究“骗子”问题,希望事情到此为止。) _* J. e6 t) M- M
封贴后,有人另外又发了一个帖子,本身就一个题目,有人回帖又把“女骗子”翻了出来(这是我发这个帖子的起因之二),回帖有几个,其中有最初发“曝光女骗子贴”的组员声明“这个帖子可不是我发的”,声明自己不打算介入“骗子”问题的讨论了。别人继续发帖子
4 Z4 U+ F7 k: `0 u& o0 f
1 ]; g/ Q% E3 h3 s0 s0 |1 O- I  A6 f- v1 V. g3 s+ ]- S8 ]
大家来看看,这是阿扁发的帖子,他都清楚明白的知道,我sumash说了2次不追究此事,并且从行动上也没有继续纠缠这个事情,并且骂人的也不是我!他还要继续来发贴兴风作浪,哗众取宠,我觉得他需要看病,难道不是吗?他明知道我没有任何过错,还要无缘无故找事情来骂我,难道这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逻辑和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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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mash 于 2011-1-28 08:49 编辑
4 a+ @0 C# ]" f( P2 V
2 j  h) w9 P- w  |1 Z, O  P“喜欢把别人往坏了看”之琢磨  ]" W5 x' R" L7 `$ b) D- y2 `$ H* P7 A
本帖最后由 扁舟 于 2011-1-25 13:46 编辑3 F+ Q6 S$ v% o% O
国内时候的事了1 l3 n. {) q" S5 J4 R+ r
某同事因某喜事被逼请客,答应了。
! ~  E$ }  A* d! o被请的,算上我,一共四个人,还有另外三人,加上请客的,五个人的饭局。6 i! y$ K/ l/ p7 s
约定某饭店,谋时间,被请的人都到了,请客的没到。大李子猜:“咱们被耍了”,因为他自己以前耍过别人。小三子猜:“咱们被耍了”,因为她最恨耍人人的人,希望有个机会发表一下“信誉重要”之类的高论王麻子猜:“咱们被耍了”,因为他喜欢热闹,大家一起骂人,这个热闹很好。6 U  I) |3 m, h! L
我猜:“路上堵车了”因为我赶上过堵车。
5 D  o6 @: k0 S) }- S三比一,但是,我这个一,猜对了。# _& g2 Z$ J) ^& W) j. D7 Y8 H/ X( \+ a4 L
他们错了,但是,还是不承认,下不来台了,要找台阶下:“咱们要不打手机,他肯定不会来。。。。”$ f& i4 `- B- G6 y( x3 j
这就没劲了,人家都来了,还说什么,为了自己要台阶,继续违心伤害别人,就很不道德了。3 ?: d4 _3 X9 E, X% y9 \' u4 g: D

6 L- I& d2 h, W4 o大家再看他的第一篇主贴,他比喻自己是那个通情达理的人,比喻三大妈是不饶人的小三子,而我,本来已经发帖说过不追究此事情的受害者,我成了犯了错,下不来台,需要给自己找台阶下的人?
: T# O! W) A3 Y! ^) _此人岳不群之心,天地可见!为什么明明大家都觉得那个事情都了解了,不想再追究,也不需要被重新提起了,为什么阿扁非要为了发帖而发帖,为了显摆而胡乱骚扰冤枉人??????
0 A6 F% }' X1 C0 V一个这样象他这样满腹私心,阴险狭隘,要求别人以德抱怨,自己却一直抱怨人,难道配作超版主去管理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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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sumash 于 2011-1-28 08:50 编辑
5 u. x' {4 v6 r) R/ D4 v
6 B# Z2 g5 a$ J2 k3 a2 R6 I扁圣,这个事版主封了帖子,我也没打算再提起了,是不是骗子,我不想纠结了。
, `4 m9 H+ J5 ^$ ?# h
3 a/ h! m3 E& K/ G+ b0 e, G* \& u/ }至于广大爱城网友的智商,你不需要置疑,是非黑白,大家都有杆称。你不需要用你自己的称来教育大家如何称良心,如何称公道,真的.  a0 v1 @5 v1 X% V/ P/ M
    sumash 发表于 2011-1-25 15:44 / k' q; ^5 f8 ^8 ?1 X1 \
2 x7 D# a: K2 |# a1 y6 W
不想纠结态度很好,能对给对方造成的伤害道歉就更好了。其实,事情已经很明白了。
1 H* U/ x& j# e: d0 f比如,你是法院判案的,假如你发现判了冤案,你是给冤案平反呢,还是顾及自己的脸面,违心错到底呢? 真不懂,脸面那么重要吗?这么明白的事,还继续强辩有意思吗?明眼人谁看不出来,现在你说这话,就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你能改变这个看法吗?  p" T. }: i2 f& O: w( }
  a! ~0 O3 y7 R9 _0 p* V

4 y1 ]; }6 W" H) p0 @. S大家再请看这篇,他实在穿越的太厉害太厉害了,他明明知道没人继续向追究这个事情,我也没有提起的欲望了,好多网友更是耐心详细的给他讲解了整个事情的完整过程,此人仍然在内心明明知道了解我不追究也没有骂人也没有错误的情况下,为了表现自己的伟大和宽厚,逼迫我去给一个骗子道歉。+ }  K  e# o! J! j7 d+ `
阿扁,在此我就问你一句,是不是从来你打别人,别人都不可以还手的,从来你捅人几刀,不仅不许别人还手,还要别人笑着跟你说谢谢,然后还要说,哎呀,真对不起,我的血把你的地板都弄脏了?
1 i+ K: p: N( N我觉得这件事情上,我非常非常的冤枉加委屈,本来做为一个受害者,我已经很难过了,即使讨回点数,我内心那份对于人与人之间的真诚信任,已经被伤害了;然后再度被阿扁这样一个虚伪的大师连续捅刀,我的内心已经血肉模糊了。3 g* D1 t* O, p* f
我只能说,如果你们继续关我,我将从此不再相信正义,以后也不敢为其他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人或事情说话出头了。我想通过我的这件事情,其他网友也会有相同的想法。大家都不敢再维持正义了,因为维持正义的受害者,是会被关进去怨狱的!
鲜花(847)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8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都是本人上诉上诉再上诉的理由,请版主赶快给个公平定论!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1-29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1-29 10:22 编辑
( F/ v8 E, @! ~7 c' c. f; f) C& L" {# K+ g% t7 e- j! C. V
投诉人撤诉,裁决终止执行。本贴关闭。但sumash在2011-1-26 21:45 到2011-1-29 10:19 之间处于禁言期间,此事实将是另外一个投诉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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