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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潮提案:版主的弹劾规则” 中有" Y$ d3 X3 i H* `3 _
B+ E, X# {; k8 }5.2 如果一周之内在发起帖中有效支持者超过10人,即可在站务通知帖中通知执法版主启动弹劾投票;# L8 o# N) O6 o* H* W8 H2 a.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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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定义什么叫“有效支持者”, 是不是要跟帖表示支持才算是“有效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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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2 s4 Y- O% |# c0 |: D& w “版主的弹劾规则” 也才只有24人投票,) {' m0 i3 h! s+ f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8 m" s- e! l( H i3 F但"版主的弹劾规则"归定
$ E' e; A; c+ S5 ~“成功: 支持票超过2/3且不低于38票则弹劾成功,否则失败。…”
( T' X, y8 C8 Y, h却要求38票. 很多论坛就是在周末上网的人也很难达到38个. 愿意投票的人更少. 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规定. 我相信从 “版主的弹劾规则”实施到现再,不回有一个版主被弹劾. 今后也基本不会. 我认为$ C; l1 {( V, p$ g
“只要有当天上网人数的1/10 跟帖支持, 就启动弹劾, 这时版主向执法版主报告, 由执法版主宣布”启动弹劾”已生效. 一个星期后, 根拒上网的人数, 若支持票超过1/2, 则弹劾成功.”' J& P2 e( B2 b8 S1 l
这个1/2 实际上就是等于大家都同意重选一次版主, 对版主和选民都是非常公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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