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cim.org/node/729 # [. U1 {% D) T. V 8 }, w2 S8 ^1 b7 }中国具有很长时间积累起来的专制主义传统。专制主义的本质是公共生活里面的权力独占。公共生活里面的权力既然被独占了,留给宗教的出路也就只剩下三条:依附,反叛和逃避。独占就不容分享。若要在一个专制社会的公共生活里面有所作为,一种宗教所居的地位肯定不是在执政当权者的身旁,而是在后者的荫蔽之下。除了被尊为主流价值观的准宗教儒学以外,其它宗教都有过极力攀附世俗权力的努力。硬挤到殿堂旁边的庙宇,寺院作为招牌打出来的御题金匾,都是宗教对世俗权力依附的有形遗迹。然而,一旦要凭依附才能存在,超越性的宗教也就丧失了自我(超越性),这恐怕是中国从未出现过真正宗教的原因。在中国,宗教的独立反叛并不多见,更多的是被反叛者托名。用宗教做旗号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既然法统构成了统治者的最大精神资源,那么,诉诸“老天”也就构成了反叛者对抗天子的法统依据(你仗着你爸爸,我就直接把你爸爸挪到我这边来)。无奈中国的宗教资源并不丰厚,打了这教那教旗号的人也就鲜有胜利者。况且对于中国的反叛者,“旗号”也就是一个工具;作为旗号的宗教仍然未脱离依附的地位,不过是依附的对象从执政当权者转到他们对立面的身上;从而,即使反叛胜利了,也是反叛者的胜利,作为“旗号”的宗教恐怕难逃“烹”或“藏”的下场。另外,反叛也不是分享,而是独占的预备或候补。反叛不过是要把别人独占的东西抢过来,自己独占。逃避就是脱离公共生活领域。既然你已经把公共生活领域全占了,那我就退到私人生活领域去,所谓“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山林里面的古刹便是这种退隐的象征。但是,任何宗教都必须具有“兼济”的社会功能。宗教既然关乎人的终极关怀,必定要涉及人存在的本质与根基。若一种人的本质或根基不能在公共生活中表现自我,它也就不成其为人的本质或根基了。“独善其身”至多不过是仍然以自我为中心的道德修炼,尚未上升到以绝对他者为中心的超越境界。由此,“退出公共生活领域”似乎保住了超越或纯粹的宗教性,而实质上却连宗教性本身都丧失了。0 N' Z3 a, f% W; J#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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