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土地档案失踪损毁严重, f' R. R3 a.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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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副教授、房地产信息中心副主任谭峻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土地档案是在土地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是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我国目前土地档案管理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太和县人民法院认为,太和县人民政府不能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因此,判决太和县人民政府撤销其颁给刘桂英的太集用(2002)字第0235号集体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