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 q% X7 B' c 当然,有些人会说如果高盛成了又一个雷曼,在公司破产时持有优先股同样输得很惨?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但是此次高盛所犯的事儿尚不足以被彻底打倒。首先,高盛的作为很可能是的“违规不违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只在民事法庭对高盛提出了诉讼,在这个层面上往往是经营问题,最多是道德问题,谈不上欺诈犯罪,因此往往以罚款解决问题。对于不差钱的高盛来说,罚款是过关的最好方法。 ) V/ ^0 {4 J s$ m: O* Q% K& v 2 u1 c. m P2 h5 t 根据高盛观点,与其开展荷兰银行和德国银行均为同行,属于成熟投资者,而非一般中小投资者。他们清楚以按揭还款为担保的产品的风险特征,因此不存在欺诈。而且在美国证交会的起诉书中这种产品本身并没有违法。鉴于此,控辩双方有的纠缠,诉讼能否成立,尚待法院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