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讨论问题需要同一个标准。既然大家都要用论坛规则来做标准,那么如果外号这个上面论坛还没有详细规则,咱们就可以用,不是任何人发表声明就可以来惩罚用外号的人的。 6 f4 u, p% u C M: ^# Y5 X- [- X) N, S我看到的是扁扁删贴没有发短信理由, ... y2 U/ Y x% q+ }Rapala 发表于 2010-3-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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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差矣。使用他人明白无误反对的外号,这就显得对对方不尊重了,那又如何赢得对方以及旁观者的尊重,又如何创造理性氛围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