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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谈海" B# a, u# ]4 p$ x; B% o6 ^$ M
2008年4月14日,持续了近4年的“彭璇案”宣判,法官判彭璇二级谋杀罪成立:她被判终身监禁,法官还判决彭璇至少要服刑10年才可申请假释。其丈夫陈行壮当场表示要上诉。在经历一年多的等待后,昨天安省上诉法院推翻原来判决,下令案件发还重审。安省上诉法院指在审讯期间,案件被告的动机及所有环境证据必须公平地展示予陪审团,但很不幸,在这一过程中这一点并没做到。 " k* ]: X+ N# m/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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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法院还称,被告被裁定误杀罪名成立是可以接纳的。偏偏陪审团却没有就误杀罪名的指控,获得适当的指引。因此,该院决定推翻原判,将案件发还重审。 4 S$ t! z2 @( {: U6 X: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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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发生在2004年7月12日,女童陈嘉嘉(Scarlett Chen)父亲陈行壮与其岳母外出后返家,发现女儿浸在二楼主人房浴室浴缸内不省人事。当救护员赶到抢救时为时已晚,最终不治。2005年2月28日死者33岁的母亲彭璇被拘捕,她被控告一级谋杀罪名。控方指事发当日,彭与家人从医生处获悉女儿患上的病症没有可以完全治愈的良方。彭无法接受事实,于是在当日,乘丈夫与母亲外出后,将女儿溺毙。- T2 D2 W/ e6 I, G$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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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q5 O5 R. ^" _彭璇(星岛日报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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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宣判后,此案的两位辩护律师也对此十分遗憾,他们表示支持陈行壮上诉。陈行壮说,这两位律师是政府法律援助项目指定的律师,他们几个月来非常敬业,也充满爱心。但毕竟政府法律援助项目支付的报酬很低,他们也需要维持律师楼的正常运转,这个案子是否能继续帮助他打下去也不清楚。 . b. Q* W& I1 A6 c% v
& b: t2 L3 I8 j& ^湖南同乡会会长谢京湘在得知这一判决结果后说,作为湖南同乡,她很为这件事感到难过,无论是死去的孩子,还是现在面临牢狱之灾的彭璇以及彭璇的家人。几年前,早在此事刚刚发生之时,湖南同乡会的几个理事就在第一时间与彭璇和她的家人取得联系,希望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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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璇的丈夫陈行壮说,他和彭璇认识18年了,非常了解她,他坚信彭璇是无辜的。他也请华人社区的朋友们相信彭璇是清白的。他一定会上诉到底,如果安省上诉法院输掉,他还会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好在安省上诉法院推翻原来判决下令案件发还重审,他相信法律最终会还彭璇一个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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