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634)  鸡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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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9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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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 MORE?2 m; s3 i. r7 I$ c* f* o8 k, y
这杂志太过了,很多过敏可能会要了孩子的命,这不是比例大小的问题。
1 n, J) D/ I( J: |- g( [# Y朝阳 发表于 2009-12-19 21:32  1 @3 Y8 \2 H: |5 a. y/ b. x. E1 ~
8 Q, K7 @+ |& j1 B5 o* F* rchatelaine一向都是比较balanced的,这次选择这个文章主打,不知道是吃错了什么药。这个文章作者,不仅仅是立场有问题,而且文章的口吻还有点玩世不恭和不耐烦地样子。她一上来就说,我儿子很挑食,好容易有花生酱三明治,还不许带到学校去。。。她主要观点是说,应该教育这些过敏的孩子不乱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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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3 o! |) P5 \很多读者都针对这个话反击,比如说我孩子的生命比你的不方便更重要!还有的说,你的孩子有选择,我的孩子没有选择!很多人说的特别好,说我们为什么给残疾人建缓坡?是因为要包括他们(inclusiveness) and it is not that much of efforts! 还有人说,如果我孩子对老鼠药免疫,我是不是可以让他带到学校里?等等,看大家骂得很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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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S9 B% {+ M0 Q+ k6 w+ S' y( ]作者还有一个观点,说如果花生酱过敏就禁止,那还有牛奶过敏,鸡蛋过敏,都禁止了,还带什么吃的?!加拿大过敏协会写了一封信,具体反驳了作者的很多观点和错误,也解释了花生酱过敏相对其他过敏食品的危害性。大概说,花生酱过敏通常是终身的,很少含量的花生酱就可以能导致死亡(相对其他的过敏食品都是一定量才会)等等。所以作者罪加一等,调查研究不够,就口出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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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还提到安大略通过的一个有关学校预防过敏的法案,sabrina law,一个10几岁女孩吃了学校小卖部的薯条后过敏而死,之后通过了这个法案。这个女孩当时问过是什么油炸的,得知不知道花生油才吃得,结果调查结果,卖东西的人用夹过其他食品的夹子来夹薯条,导致交叉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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