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240|回复: 13

也给tnds版主提点建议

[复制链接]
鲜花(2) 鸡蛋(0)
发表于 2009-5-2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学法律、做法官之前,先好好学学道德! 没有道德为基础,法律只能是油滑者的工具!
' N- G8 K* R, [# x6 m% N: O1 t
陈水扁就是最明显的一例。严重跑题,
. T2 @  w/ o$ i" S" t. k: y! ]* V# \* {( `0 s$ V; Y6 f
法律是以道德为基础,不是以哲学为基础。所以,天底下,还是有正义可以伸张的!4 d, y& K$ a. s1 l

0 r# m6 }7 D4 P0 U& o[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2 22:26 编辑 ]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2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道歉! 上边不是说tnds没有道德。而是指请学习使用“道德”这把称!道德是法律的天平,没有道德,法律就是没有尺度的。
鲜花(7) 鸡蛋(0)
发表于 2009-5-2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刘少奇应该再写一篇“论信佛人的修养”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3 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原帖由 wcjn 于 2009-5-2 22:54 发表
  O" f3 b0 M4 n5 v1 q8 {( m我看刘少奇应该再写一篇“论信佛人的修养”
: l1 j& M8 n" k/ I7 b4 B) {

; F* L6 }# w$ w' T; }5 q2 l不用论,信佛人都是罪人,最没有修养。业障不重还信不起佛呢。所以,觉得自己不错,业障少,就不用去信什么。嘿嘿!
7 O. J) J+ a$ U9 ^( u1 Z4 a' B$ ~, D- p8 z! C6 k9 W; L6 [$ J
奇怪,为什麽是刘少奇,王少奇不能写吗?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绿菏姐,谢谢你对我提出的建议~~~ 6 R1 _" I8 A0 `- w1 b8 e
根据以往,看得出你是说话直、很热心的人。正是基于此,我非常尊重你~~~ , {( e4 W/ {4 s* Q- [' F( _
你要表达的意思,我明白,所以无需道歉~~~
& T# Z1 T+ m2 k5 _; K" \我相信关于道德是法律的基础这一点我们应该观点一样。只是我还认为道德的范畴和标准高于法律,现实中不违法但是在道德上又被人唾弃的事情太多~~~, Y7 K+ ~9 q; o' A2 o: S" t  z
关于“正义”,我已在其他帖子中阐述我的观点~~~6 G/ S# y2 |6 l; m
还是那句话,目前我们先求同存异吧~~~0 b0 u" ?' Y/ h8 s
# ]9 f. _+ J/ Q
当然,我也会在今后认真思考你的建议,再次感谢~~~
, A0 j2 V  F9 r4 u; w% k顺祝周末愉快!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08:40 编辑
1 o, @0 W& g! E* m  h% N
" z" G' \8 Y1 R谢谢小老弟的夸奖和理解。很惭愧有时说话太直,太急,修养不够。也很佩服你的工作态度,精神可嘉!
3 d$ J1 k: h/ `% x$ E" |- z2 ]& z/ F# S1 O
其实看来,在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上,我们的观点是一致的,只有同没有异。道德的标准是高于法律的标准的。法律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最低底线不容破坏。触犯法律的人都是打破了道德的最低限度。所以,道德和法律本是一回事。如果没有了道德,法律就不称其为法律。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
. [- `0 E5 N7 `$ \1 E
3 s$ I! i: F" P; p9 S/ H这个话题本是来源你我讨论的一个回复贴(希望没有看过的人不会觉得这个帖子很唐突)。所以,触发我发这个帖子的目的,是想说希望你们在处理这里的纠纷问题时,多从道德的角度去考量,不能从哲学的角度考量。尤其我们这个站务讨论,目的就是维护基本的网上道德。版主的工作就是正面维护和宣传网上社区的基本道德,让大家崇尚网上道德,遵循基本的网上道德。而不是只从支末去处理个案。更不能从文字游戏或哲学角度,那就变成诡辩论了。甚至被别人拖着鼻子走了。即耽误大家的时间,又搅乱了道德人心。 其实很多时候当你撇开知识思维的禁锢,但从一心直探下去,答案自然浮出水面。" D$ [4 e% p' _* S, w

6 {0 Q4 J0 W' X6 [1 u再次感谢,你的耐心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08:45 编辑
! K+ p) m0 Y) Y) a+ n; K
( P# b8 m2 X5 G& U6 \2 M4 S对不起,多加一句,我还是觉得这个问题满重要的。很多好人受了委屈、冤枉。就是源于此中原因。$ o4 L1 G# b2 G4 a$ @

9 |5 X. B& E  ^7 k网上没有很好的树立一个道德标准。
2 w' q1 b( n  U) M
7 j0 Z& P/ P& g* Q& R2 ?% k; R" i哎! 慨叹现实生活中,人们也都不遵循道德了。甚至最基本的道德标准都被打破和模糊。好人确实难做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9-5-4 09:42 编辑
- o) A8 a9 o% T
8 t# s2 O) N* x6 a+ Q! C& I% z谢谢绿菏姐的回复,让我对你的观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 s* ]& ^% b! f% h! w( G3 ^
  c6 Z) O# j% a: S8 y6 U4 ]7 F) {: k你说的“法律是用来维护道德的最低底线不容破坏”这话我非常认同。但是,法律相对于道德来说,也仅此而已。道德应该是在法律之上对人言行的更高要求,二者不能完全等同。像杀人放火,那是触犯道德的底线,法律会有相应的规定,而且是强制性的;但像坐公车给老人让座、不能说脏话等,法律就不一定有相应规定,只能从道德规范的角度去引导,这也是非强制的。同时,对同一群体而言,法律是统一的,道德标准箱对于不同人是有差异的,而且可能会很大。
- C& Y+ K3 u% H! U7 N8 N9 L而法官,在裁决时只能依据法律,而不是其个人的道德标准,不然就不叫法官了,应该叫道官(嘻嘻,开个玩笑)。如有人动不动就用很粗俗的语言骂街,作为法官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但是只要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不能给他量刑,否则就是滥用职权,这其实也是违法。
; G" h6 A0 @&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很多地方和现实很类似。你说得不错,网络是应该弘扬道德,但绝不是在执法版主裁决的时候,那个时候只能依据版规,而版规是网络基本道德规范的保证。% F- @( x6 L" ]. n7 f, L
要让执法版主做道德的裁决者,至少对小弟我个人而言,目前还远远达不到那种境界~~~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一半
  W+ v) P9 Q0 S6 _1 \5 C现实中法律要处理的问题很多很复杂,轻重缓急情况也更多
; o+ s7 {9 n& g3 j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很多地方和现实很类似,但却没有杀人防火,没有打架7 j) h4 B1 S5 J- k! E
网络社区是个虚拟社会有的是语言暴力,相对来说比较现实社会只是冰山一角.1 S% f  V+ \5 V5 |
所以规范网络语言,准确用词,就犹如现实中的法律行为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4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哈哈,我举例杀人放火仅是为了对比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用,而且我也说了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类似”,没有等同的意思~~~
1 H( t* a4 K; H+ A5 F其他和你的观点无差异~~~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绿菏 于 2009-5-4 23:38 编辑
* O5 a2 }' [8 |) g* [( O- W" p  h$ Z
而法官,在裁决时只能依据法律,而不是其个人的道德标准,不然就不叫法官了,应该叫道官(嘻嘻,开个玩笑)。如有人动不动就用很粗俗的语言骂街,作为法官可能和大多数人一样从道德上谴责这种行为,但是只要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不能给他量刑,否则就是滥用职权,这其实也是违法。

8 x3 {6 T  [: ^/ N; H$ u/ V- o# n/ i$ o1 r
我的意思就是说做做“道官”如何?借助“法官”的身份。法官除了裁决判罚。还可以用口头警告,告诫,提醒等等牌可以用,可以用吗?比如对于道歉语中的误写,或扑风捉影的暗示语等,提出口头警告和提醒。也是一种轻型的道德规范。1 n" L, Z3 N/ i9 C2 q
: Y  y8 Y/ J. w4 ?& X. F
但不知道是不是增大了你们的工作量。网上的道德宣传和规范不知道是不是你们的工作之一。 当然我想,这也是不现实的。 算我瞎想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5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nds 于 2009-5-5 14:04 编辑 0 @; b8 b7 `3 _' u1 I2 ]
借助“法官”的身份。法官除了裁决判罚。还可以用口头警告,告诫,提醒等等牌可以用,可以用吗?比如对于道歉语中的误写,或扑风捉影的暗示语等,提出口头警告和提醒。也是一种轻型的道德规范。
' y+ ~5 j( f3 ^! C! f) `, c绿菏 发表于 2009-5-4 23:35
7 o+ o) v3 C4 H# }
虽然执法版主不能完全以道德的标准裁决,但绿菏姐提的这些“警告,告诫,提醒”等建议我个人完全同意并接受,在以后在执法过程中会注意使用~~~~ % h$ d% @$ n# V. b5 I& ?
再次感谢绿菏姐的建议~~~~
大型搬家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09-5-5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好榜样
鲜花(2) 鸡蛋(0)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2 y, X2 U5 q+ p: U新版找不到送花的功能了。否则,一定送tnds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6-8-13 23:29 , Processed in 0.34011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