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tnn.cc/emigration/200802/t20080222_735942.html6 R& r5 c( L7 R* K& z( t
如果超过1万,不上税,被查出来要充公。 * X3 B5 R4 E# U1 X7 m9 S4 U4 I--------------- }4 y3 v3 h. e. }: ^ 加拿大《星岛日报》消息,加拿大现行的法律并没有限制可带多少钱进出境,只是为了防止与打击国际洗钱而要求申报,并且申报后也不会抽税。有些人离境时,如外币或加币的价值超过一万加元,无论是金币、银币、或是外国货币、旅行支票等金融工具,必须如实申报,不能虚报或漏报,否则也充公款项。在温哥华国际机场地下抵境大堂的一旁,二楼的离境大堂都有办理柜台。在美加陆路边境关卡,则有指定停车车位和柜台,给出境旅客申报。 a+ ?9 `0 x" O. a
6 x+ v T6 G" Y, v5 G8 P 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发言人指出,2007年有999宗出入境没有申报的个案,充公的钱等值1800万加元,大多数理由都是不知道到要申报。 + L/ h6 k0 ^2 E; M8 y. u8 c0 Y ( v6 ~* V* q# O) N# Y: c0 Y. E 很多人知道入境要申报,但多不知道离境也要,甚至不知在哪里拿表填。旅客若到一些有外汇管制,或银行体系不发达地区,甚至代朋友带钱回国,都有机会带大额现金。还有些人打黑工的积蓄,可能因为不申报而被充公。也有人担心主动申报会否有后遗症,例如财务资料遭挪用。有律师表示,立法的原意是防止洗黑钱,副作用却是令带大量现金的旅客受害。! c. H: Y6 }9 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