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21)  鸡蛋( 0)
|

楼主 |
发表于 2009-3-22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云山水月 于 2009-3-22 14:37 发表 - h, I ^( ]3 i2 S
短信骂人,是否可以同样处理,我没有信心。毕竟,如果你直接删除这封短信,对公众的影响更小。现在你公布出来提起诉讼,我不认为这样妥当。6 o7 T* j& e, o! v# b- z
8 c( o: ?; j1 i9 K
更何况你说了,是“我思故我在”短信骂人。而你原先投诉的是“我在故我 ... : v# b2 ]3 B. k4 R, g
" f4 \( R. h; `) f3 p
能 理 解 5 T' k5 E9 p& T/ i: b
但 他 短 信 骂 人 的 目 的 在 于 伤 害 人
; s/ e6 ^, O/ H' @* _6 b: S- P* W s0 W姑 且 不 论 我 对 此 如 何 看 % j5 m& y5 s7 h0 t+ F# f3 M
直 接 删 除 是 不 可 能 的 ,这 是 罪 证
9 ]; Q$ P3 J K' l对 公 众 的 影 响 ,别 人 的 言 行 我 管 不 了 那 么 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