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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eejamm 于 2011-1-29 14:17 编辑 * p f6 h- p" q4 e' A, `! q&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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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sumash 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 k6 m1 A+ Z+ I; _, d& J
所以,目前本投诉是公务投诉,按照http://www.edmontonchina.ca/view ... &extra=page%3D1指导意见中二(6)的规定,我不是调解对象,调解对象是本网所有的网友。如果真有执法版主想向所有网友进行调解,我作为普通网友,我明确表态:不能原谅,不接受调解。规则之所以可以成为规则,是需要有权威性的,任何人要蔑视这个权威,是必须受到处罚的。
, m2 i! i! F+ i6 D, K2 yzsm2002 发表于 2011-1-29 10:43 
% S6 U/ W7 R( P4 Z! RZ大这意思,是不是广大网友都可以去“投诉sumash ”这贴跟贴发表意见的意思?这个先问清楚了,毕竟这两天,一残缺不全的论坛版规成了比地球都大的事儿了。当然,绝对没有抹煞制定版规的辛苦的意思,不过残缺不全是有目共睹的,残缺不全的都比令箭更加鸡毛,是我个人的意见。0 ^0 V1 v7 r, }; ]
, O) }0 E, S3 U# X& c. Q2 @投诉sumash 还不是为了教育一下小姑娘么,要真说是维护版规的不可侵犯的地位,就真要让人笑了。Z大这么较真干什么。总算扁舟在大家的帮助下头脑恢复清楚了,事情总算即将落下帷幕,大家都如释重负。Z大在这个节骨眼上较真,打翻各位版友希望好好过年的心愿,再踏上一只脚。到这个地步了,再光拿版规来说事儿,只能说你认死理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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