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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啊,防止你继续改帖子,我把我的意思明确一下。( o* x5 S% ~' Z5 T/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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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贡党只熏陶不是贡党的人,但不包括贡党的子女。既然他爸入了贡党,除非他爷爷是贡党,要不按逻辑来说明摆着是受了熏陶所致,但你连这个简单逻辑都不承认,我只能把话换个角度说。但意思我看不出有多大差别。呵呵
原帖由 newdream 于 2008-9-24 21:14 发表 ) s# e* U% L' e, W0 P F3 a. ?9 O C& K. I' P; T
我老早说了,入党的原因有多种,有随大流的,有工作需要的,有利益追求的,有因为信仰的,由间谍活动的等等等等。既然有这么多可能的原因,当然如果你要肯定是其中某一个原因就需要你来证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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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的问题请另外投诉。既然有规则在,受不受罚就应该按照规则行事,不因民意而改。如果规则不合理,民意可以要求修改规则,如果是我不公正,民意可以要求我走人让贤。违规的人不因为多数人支持而免责,没有违规的人也不因为多数人反对而受罚,这是法制的基本精神。 ! b' P+ w7 _$ K3 [! s5 {2 x* V6 i& p& c7 Y2 M+ k# t
请老杨到版主论坛的弹劾贴中带头积极投票,为完善弹劾机制作出贡献。投票的时候请就事论事,不要因为我原来在某些时候作的还比较满意而弃权。其实当初我在毛遂自荐的时候就和你谈到过:我希望在一个过渡期内推动制度化,为保障未来的公正处罚作出贡献。现在,随着新版规即将成文,执法版主即将通过正规的渠道被选举,我想我的目的已经基本达到。最后一件事情,就是希望试验一下对执法版主的弹劾,我相信,这个试验对将来新任执法版主在操作类似事件的时候会有积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