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都没见面的话,那能有欺骗的东西估计就只剩下钱以及纯纯的感情了。如果是钱,那LZ应该说个大体的数;如果是感情,那连面都没见过的感情就值得推敲了。LZ发帖提醒大家的初衷当然是好事,但如果仅仅凭借网上的短时间的聊天,就直接指名道姓的暴露对方,起码是有些防卫过当了。虽然大家明眼人都能看得出该男同学的出发点不是那么纯洁,但也还没到非置对方于死地的地步。0 z) t% L$ D2 S' g- q& {4 i! v
之所以你被推到风口浪尖,原因就是因为你话只说了一半,没有拿出具体的事实依据来支持你的言论,也有可能是你太单纯太幼稚,在你眼里网络上的东西就应该100%的是真实的。6 T7 T# N e8 M, Q
本帖最后由 老顽童 于 2012-2-7 22:03 编辑 5 Y& t' \# `8 ~1 \% ~! j. E!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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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提供事实或提供了虚假事实,则构成诽谤。0 Q `1 m# r ^4 x; \/ b' w0 H
网站有诽谤问题的处理条例。受害人还可以要求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或走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