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一篇2000年的新闻报道 * ` X) }' i1 u. t2 y% x6 T 6 d4 H/ Z' p: K" f' w 2000年4月24日,加籍越南人阮诗协在越南被处决。 % D$ H3 T) f$ O: x3 j: t0 y# Q4 e / k& L9 m% f% ]+ h8 c. l- s
今年43岁的阮诗协是出生在越南的加拿大公民,1982年移居加拿大。1996年4月阮诗协与母亲从越南返回多伦多时,在河内机场被越南海关从其随身携带的5件工艺品中,查获5500克海洛因。依照越南法律,走私1000克毒品就会被处死刑。1997年3月,越南法院终审认定阮诗协和母亲走私毒品罪名成立,母女二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9 ]& b5 s2 T" E/ g# a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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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对此判决不服,声称是在登机前受河内一名鞋店店员之托,以100加元的报酬,将这些工艺品带给她丈夫在多伦多认识的一名男子,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触法网,罪不当死。- O. C z2 b' ~: y
0 X+ F, w% `7 v: p 事件发生后,加政府在过去3年里通过外交渠道营救阮氏母女,克雷蒂安总理和外长多次请求越南政府“宽大处理”,美国总统克林顿也曾请求越南当局延缓执行死刑。多伦多警方不久前还向越南方面提供了长达50页的新报告,并准备派2名高级警官前往河内同越南官员进行会晤。越南当局一方面表示同意推迟执行,但同时要求加政府相信越南的司法制度。 1 j7 c c- j" C: K& {7 b0 g. W y* a: m
就在加政府和阮氏在多伦多的亲人感到有一线希望的时候,4月25日突然传来了阮氏在河内被处决的消息,加拿大舆论立即大哗。正在南非访问的阿克斯沃西外长对越南政府“食言深感失望”,要求越南政府基于人道立场,尽快释放被判无期徒刑的阮氏母亲。陈卓愉也表示,令加政府最不满和震惊的是,在加警方已提供了新的证据,但尚未得到新的调查结果的情况下,越南当局突然对阮氏执行了死刑。陈卓愉表示,加政府除召回驻越南大使外,还将全面评估加越双边关系,并对越南处决阮氏表示“最强烈的谴责”。 * U! }5 O# J2 _" I0 C : e! R; V4 `9 L/ q4 ^7 P7 Q 越南驻加大使27日在渥太华指出,严厉打击毒品走私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阮氏违犯了越南的禁毒法律,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加拿大人也应尊重越南的司法制度。( K" l9 q; I( V;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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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间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国际惯例,案发所在国的法律,高于犯罪嫌疑人的国籍,阮氏虽然拥有加拿大和越南双重国籍,但越南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她的加拿大护照也不应凌驾于越南的禁毒法律之上。加拿大外交部一名高级官员指出,加驻越南外交官必须尊重当地的法律和法庭的裁判,虽然加拿大是没有死刑的国家,但不能以此为理由,强迫越南政府修改其现行法律,对阮氏母女网开一面。/ P: N* s' q, U* L/ K- B8 X) @;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