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找回密码
 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Fontainebleau

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复制链接]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紫光 于 2011-2-1 20:58 编辑 , _* x. @4 d9 C1 X- a. P
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b2 J! F& m" Z3 v1 P
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0 c+ }- ]& G: `; q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 ...: o% R) B% a& ]4 _3 C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0:23

; i0 H! \+ a# v: [1、因为其他两个帖子是多余的,一个足以判十三少死刑,再多两个也是死刑。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 _, _7 ~$ t5 U9 ]" k" d5 d3 ^9 J2、之所以在这个帖子里处理,是因为我在他每一个帖子里已经警告过了,不要刷屏。在我作出口头处理后,这个帖子变成他最后一个新帖。如果我不口头上对他进行处理,今天的闹剧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场。我曾经想过自己发起公务投诉,但是鉴于上山打老虎一贯的表现,加上我不能确定还有其他执法也在,不一定会有效果。而且这个案子是超版先执行永封之后解禁移交的,本来就没有先例可循,作为执法,我必须选择一个方式控制局势。9 [6 q; l  H# `# k# k
3、依据很简单,版规虽然没有规定投诉人必须与被投诉人相关,但是应该遵循投诉人必须是善意第三人原则,既投诉人的投诉是善意促进网站健康发展。比如老杨的投诉。否则执法根本没有精力处理。任何人看到任何过激言语都投诉的话,那会是一个什么场面?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1、从理论上说,其他两个投诉并不多余,假如一个投诉被否决,另外的投诉当然就应该处理。在第一个投诉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其他两个投诉多余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1 V7 {3 {( }2 Q; o( k" Q- a2、你的解释也很难成立。首先,你在他的帖子里进行裁决根本不可能控制局面,因为他仍然还可以发帖。其次,你没有解释你究竟是认为你做出裁决的帖子究竟是否他的相关贴,如果是相关贴,你是没有任何理由判罚他的。最后,有无例可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则,如果符合规则,你可以创出一个例子供后人参考仿效,如果不符合,怎么说都是不应该的;
7 |% v7 s4 {( B( I3、“投诉人必须是善意第三人原则”规则中有吗?如果是新加的,是否有足够的说明:善意第三人原则定义,善意第三人原则判断方法和执行办法。如果没有依据,那么就是超越了规则的授权,这就不应该是执法版主可以做的了。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执法,我想请你们明白,你们是受大家的委托按照执法版主规则的授权来管理执行规则,请不要超越委托。维护正义的事情,让立法的人做;如果信不过网友群体,让圣人、超人和神去做吧,他们才是万众景仰的真理和正义的化身。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我觉得Z指出的都是很致命的地方;: d7 y& y8 y4 d0 L- a4 V* A5 r
紫光三人新上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发现问题要及时改正,不要拆了东墙补西墙;勉强为自己辩护很被动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紫光 于 2011-2-1 21:20 编辑
. q8 z" a. p1 X1 F. {
1、从理论上说,其他两个投诉并不多余,假如一个投诉被否决,另外的投诉当然就应该处理。在第一个投诉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其他两个投诉多余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 K6 E; |+ `3 ~9 I  q- j5 d2、你的解释也很难成立。首先,你在他的帖子里进行裁 ...
0 z" ]6 U: a/ |- B( M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1:03

% O! y' F; o1 V2 ~1、多余,因为从接了这个案子我就知道其他两个没有必要了。这是一个基本的判断,你如果觉得非要走走过场,我也可以走,但是浪费时间、精力。
* R. k; R( s3 j0 T- }( c2、请你不要忘记站务讨论也是一个板块,作为斑竹,我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板块的基本运作。
, r3 h5 ^) F7 y! K) X9 ?而且他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藐视法庭,一般藐视法庭的行为,法官有权利紧急处理。我的处理是留有余地的。其实作为一个一般斑竹,我也有权直接封他。
" r. ?# i! [  X5 K. R. o3、这一点按照一般情况处理,没有版规规定我必须接非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投诉,也就是说我有不接的权利,这属于法律上的普遍性认识。比如你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说某人骗财骗色,你去法院起诉当事人,法院未必理你。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1:29 编辑
5 r3 @& h$ X; T0 i: h2 C& q9 @/ G: V. a) u3 [  i) e
1、你代表了其他两位执法版主,如果你可以这样,是否表示他们是多余的?
9 d) H0 A4 E8 F- x9 l2、我知道你没有封他,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他继续藐视法庭,所以请不要再用这个理由来解释你的行为。但是你却在一个不恰当的地方和场合做出了你的审判,仅此而已,而这点确实超越规则授权的。另外我再明确一点,我对你们的判罚本身没有任何意见,所以你封不封他我没有任何意见,有意见的是你没有按照规则来做这些事情,让你们的判罚让人非议,这是我很不希望看到的。5 ~2 \0 G& U) ^
3、版规对不予受理的投诉有明确说明,这表明在此之外的投诉,执法版主都必须接,这是执法版主的义务。执法版主并没有不接符合规则要求的投诉的权力,否则,执法版主可以一直不接下去,或者选择性的接,如何保证公平?那还要执法干什么,还要规则干什么?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1、你代表了其他两位执法版主,如果你可以这样,是否表示他们是多余的?( p& L  W; e7 |0 C/ X2 I
2、我知道你没有封他,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他继续藐视法庭,所以请不要再用这个理由来解释你的行为。但是你却在一个不恰当的地方和场合 ...! |% j, ^  h% X5 s/ T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1:25
: w  u8 m& K. J" {& @9 h
你认为不合理,发起弹劾,我的初衷就是牺牲紫光成全一个公平、正义的网络环境。
! l) |; W1 D7 R; [请不要客气,因为有些事情,不这么来一下永远改不过来,说三到四的人太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认为不合理,发起弹劾,我的初衷就是牺牲紫光成全一个公平、正义的网络环境。6 d& z: }. A) y  Z
请不要客气,因为有些事情,不这么来一下永远改不过来,说三到四的人太多。
1 y6 t6 f2 v' T" s, k# i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1:33

( `- S  b! }: `# P' a% B请先告诉我一下,弹劾执法版主算不算捣乱贴,算不算不尊重执法版主,会不会被处罚?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算,也不会,去发吧。
鲜花(1015)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5 Y  m7 {2 L9 K* M3 R" b7 D

% p* J& b# l7 d# Q' u5 h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D- ]+ z7 j$ i, w( a6 d
; x6 a3 E  r! J  u
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 `- H3 }$ k( Q& J3 t2 i) l.......
. ?" I# j3 u8 B# ?: x  N6 z; iFontainebleau 发表于 2011-2-1 19:05

; t9 A; G: S( ]# g6 U1 sFontainebleau 你的愿望是好的,希望主持正义。其实哪个人不愿意站在正义的一边呢~~~2 Y$ J4 Q) C4 A% H* ?* A
问题是,你怎么判定这是正义,你感觉到的正义和和其他人感觉到的正义有区别吗?8 U$ \8 C& q; Y. C5 [+ J: e
也就是说对网友你是如何区分谁是江姐、谁是浦志高,谁是陆谦谁又是林冲?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4 K& l! `" z- z
2 R* L" x8 s% }. E2 q; H
楼主的帖就是一个词
) o- N$ r8 {, v% U, R4 l* v
0 P/ ^  f3 \( C; }  W6 ~1 e十三少随便用粗话骂人,居然被楼主视作好人,这样的正义标准,谁还敢相信楼主。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
7 ]5 j+ H2 D3 u8 P$ g
* j( }5 m* O0 x; B楼主的帖就是一个词
/ v4 x4 h. d+ J- w! ~4 t0 q5 _1 m+ X. D: K- F4 z- q9 p
十三少随便用粗话骂人,居然被楼主视作好人,这样的正义标准,谁还敢相信楼主。- G6 i& R$ G' G; d
上山打老虎 发表于 2011-2-1 21:49
* p. J5 `* S7 N! s$ i7 H
你又一次在无关贴中发言,你好像也是前任执法,这叫知法犯法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e9 T6 I$ a$ \0 L  q2 B“% t$ X4 \  }. }' e

  e. E% D, ]' g+ d& \5 v7 [% D是不是相关帖啊。紫光看看。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作为曾经的执法斑竹,我有资格再次发言吧。埃德蒙顿华人社区-Edmonton China; e9 T6 I$ a$ \0 L  q2 B“
9 o) |4 x- y( x
3 q6 x1 r) q2 {是不是相关帖啊。紫光看看。' k2 s+ s" ~# Z7 m4 J7 j9 Y( L
yingxiy 发表于 2011-2-1 21:58
! z4 ~8 H: ]. e5 {* W3 F
不相关,因为他现在案件在身。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山老虎也曾经当过执法版主吗?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相关,因为他现在案件在身。( q% @6 Y/ v7 Y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2:00
4 M0 O/ G9 d( M, A* W! G) _9 l- D# }
请你去读版规。虽然版规已经是浮云。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请你去读版规。虽然版规已经是浮云。" L! ?$ Y' x7 I/ f
yingxiy 发表于 2011-2-1 22:11

3 o) w# M3 M/ X1 c4 |他有案在身,就只能在与案件相关的帖子里发言,你去读吧。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g3 Q$ ]2 b, g, P! l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g0 J- G$ H* n- J" b3 d" s1 g
" }. {; C$ _* t% \+ n1 H+ Y* U
长老会?
大型搬家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危险的开始!!!+ `, V+ Q/ _2 C. q/ J  n: l
或者干脆不要法规,执法了,就是普通网络,大家什么都可以说。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枫丹白露  V3 `8 V) k% V7 z( h! P
你还在吗?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ainebleau 你的愿望是好的,希望主持正义。其实哪个人不愿意站在正义的一边呢~~~- P2 T7 ?( X* }- i
问题是,你怎么判定这是正义,你感觉到的正义和和其他人感觉到的正义有区别吗?3 L( R# E5 S9 V0 M5 \( C3 f
也就是说对网友你是如何区分谁是江姐、谁是浦 ...
3 G- @. U& w" t* s0 `+ }1 z* Ovilna 发表于 2011-2-1 21:43
* u9 T  x/ e; z) g# B8 Z8 G2 n
鲜花(123)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唉,中国人还是喜欢走人治的道路, 尽管这次的人治有"正义"这扛大旗.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唉,中国人还是喜欢走人治的道路, 尽管这次的人治有"正义"这扛大旗.9 x- _  o; `( o8 Z- e! i) w
八千里路云和月 发表于 2011-2-2 00:14

! A4 P$ q4 e, H2 M& a  |, `+ c" V% H. W+ `3 l
人治,那个封建帝王不提倡人治?那个提倡人治的人不抗一个“正义”的大旗?& O* e2 E5 }; [7 P
  q  K$ O' f7 Y/ q' M1 t+ V+ H
其实,说道‘正义’;谁是正义的化身?只有神是正义,是真理;如果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我代表了正义,那么这个人恰恰就是个魔鬼,这是来自魔鬼的欺骗。 这点,紫光内心中非常清楚
鲜花(114)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年了~~% m  b7 j9 I2 l1 E3 D' I+ E
新年快乐~~
% Y( ]. p$ z2 j. N" ~* j5 J( d xinnian.gif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2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人治,那个封建帝王不提倡人治?那个提倡人治的人不抗一个“正义”的大旗?
+ |7 a+ y; d, s0 T: V& N  n
+ b' j9 _5 }8 A* [: G其实,说道‘正义’;谁是正义的化身?只有神是正义,是真理;如果有一个人站出来说:我代表了正义,那么这个人恰恰就是个魔鬼,这 ...7 l' C4 [5 h# P/ s- O* L7 e! n7 Q$ v
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2 07:26
2 c, d1 ?& B9 |4 i
我自己很清楚我在做什么,我不是在推行人治,而是对现有的死扣条款提出质疑。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2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了多少遍,质疑是立法的事情;我不反对改革法律,但是在新法律出台之前,执法者当然只能按照旧体系严格工作。* M% _' K3 h$ i8 u) G3 ]
我觉得你一直企图混淆这两个概念,取得一些人的同情。
鲜花(10) 鸡蛋(0)
发表于 2011-2-2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来灌水的,嘛正义不争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埃德蒙顿中文网

GMT-7, 2026-6-28 15:52 , Processed in 0.282778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