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4348)  鸡蛋(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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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紫光 于 2011-2-1 21:20 编辑
q, N5 D! T# W& x0 {1、从理论上说,其他两个投诉并不多余,假如一个投诉被否决,另外的投诉当然就应该处理。在第一个投诉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其他两个投诉多余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J& [, @: c* a" d6 f
2、你的解释也很难成立。首先,你在他的帖子里进行裁 ...
% Z! H( ~8 N1 l!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21:03  3 J7 ], L: s3 c4 X/ z" E, k
1、多余,因为从接了这个案子我就知道其他两个没有必要了。这是一个基本的判断,你如果觉得非要走走过场,我也可以走,但是浪费时间、精力。# H @' M' t- Z3 k1 H) o, {
2、请你不要忘记站务讨论也是一个板块,作为斑竹,我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板块的基本运作。
0 ? x [9 f+ K' `; F而且他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藐视法庭,一般藐视法庭的行为,法官有权利紧急处理。我的处理是留有余地的。其实作为一个一般斑竹,我也有权直接封他。" D7 [: C ]) G% K9 V# Q% u8 N
3、这一点按照一般情况处理,没有版规规定我必须接非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投诉,也就是说我有不接的权利,这属于法律上的普遍性认识。比如你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说某人骗财骗色,你去法院起诉当事人,法院未必理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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