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a9 r1 G! G B. O4 j另外,把非传统性交方式跟传统方式同等排列,把十几种性别认知与“男性和女性”同等排列,非常有误导嫌疑。孩子们从教材中无法得知那十几种性别的人口总和,也远远不及男人,女人的人口,这让孩子们会误解那些都是正常而普遍的行为。我们尊重少数人的选择,但是不应该否认那些选择仅仅属于少数人。我们人类千百年来的繁衍都是通过传统的方式。我们不希望歧视少数人,就等于应该如此大肆倡导少数人的选择嘛?如此强力宣传少数人的意愿,而且强迫让所有孩子在课堂上接受认同,令许多家长感到不安。 # A5 A B h' P6 {1 ?( j0 }0 w- ~" z6 b; H2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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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ermere 发表于 2017-3-9 21:35 ( D$ m) U3 }3 v) Z5 u1 ~" K# ]0 h美国的事。 加拿大你可以选择孩子不上这节课。2 L0 s9 }1 q4 H# I: G* w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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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要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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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如果这么容易解决,安省的华人家长就不会纷纷送孩子上私校了。为送孩子上私校的父母争取退税,是他们参与选举的动机之一。安省的性教育大纲和这个不相上下,伴随这样的性教育大纲而来的,还有鼓励孩子参与尝试同性恋,告诉孩子同性恋是很cool的,是潮流等等。再加上,现在政府容许年幼的孩子(具体年龄记不清了,应该是10岁以下的,那位大拿查出来,请更正。因为上次屯里那个要求变性的孩子只有8岁。)自己决定是否要变性,学校要“保护”孩子,不让父母参与这么重大的决定。以避免孩子被自己的父母“迫害”。政府这种丧尽天良的政策,有几个华人父母知道的?试想如果孩子被有心人影响引诱,要去变性,父母却完全不知情,因为政府不让父母知道。等知道的时候,什么都做完了。. ]0 p0 P$ O/ P; g \' E
+ o7 l5 O' e- G$ a有一次我和人辩论的时候,问了这样一个问题。加拿大合法发生性行为的年龄是14岁,意思是与14岁以下的发生性行为,无论对方是否同意,都是强奸。那究竟是哪一个决定对一个人人生的影响更大?是发生性行为,还是变性?如果14岁以下的都不能自己决定是否可以与人发生性行为(按法律,要父母或是监护人同意才可以),但是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变性?对方哑口无言。 ' P7 _3 o, A; p4 X8 X: x6 `+ |/ R, z: }
但是这种丧尽天良的政策却在左派政府的统治下就制定出来了。5 z( C/ F& q6 @; h' F6 F7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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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危言耸听,加拿大再不刹车,就没机会了。以后想改,不流血,不死人是不可能的了。3 M, a, m4 n4 h3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