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70)  鸡蛋( 0)
|
作者:Wayne
7 P% ]' T! h( a% ~7 C! n3 }: |% ^8 m r3 V$ v& u
前几年,为了孩子,买了一处离中学和大学都离得近的旧房子。去年,又买了一处新房子,于是将旧房子出租给了大学读书的三个洋人学生。并且签了一年的合同(9月1日 —— 来年的8月31日)。
+ j F- k# Y2 K
- S6 z" ^/ I% R* g. y1 U一开始倒也相安无事。洋人喜欢开Party, 用水用电比较费,冬天要开门窗。这些我们都不在乎。只要不打扰邻居,反正用房租付这些开销还有剩余。大家相处得不错。 * t+ k: q( [: A8 z
& R/ H- \1 z* }6 i- W
到了二月中旬,我们收到了其中一个学生的来信。大致内容是:由于个人原因,从五月份初就要搬走了,提前两个月告诉你。并且附上一份从政府网站上下载的表格。要我们同意,签字。当时我们就有些糊涂了。你想走就可以走,还要我们签合同干吗?之后,我们与那个学生商量,他说原因是他的同house的人经常把他的女友带来住,影响他了,并且还在屋里抽烟等等。其实,我们这时已经明白,他是为了省钱,因为夏季的房租比较便宜。为此,我们想,我们也要做我们房东能做的事,就是先去找他的Roommate 谈,要他不许带女友来住(合同上注明不可留宿外人)、不要在屋里抽烟。然后,我们又给这位要退房的学生便宜了50元钱。这一切都是看在他平时打工辛苦,另外我们大家相处得还不错的份上。
" q" V: h" d* J, @8 v: h& b
# V5 {0 L/ I ~4 j& m9 t这个学生当时已答应留下来了,但之后又反悔了。他还是持意要走。
F9 X# ^& f" E# r) j
) e! F" k {2 i% k Q8 i到了4月初,我们还在想,因为他先交了一个月的押金,若他不给我们最后一个月的房钱怎么办?
1 _, V% O/ ]% Z R; o. @4 W# a H5 G( N
可笑的事情发生了,他居然特别痛快交了4月份的房租。我们当时还很自责,我们把人家人品估计得太低了,洋人就是走也要按合同办事,该交房租还交房租。我们想只让他损失一个月的押金,我们损失三个月租房算了。大家好来好散。
: ? h3 W" W2 V4 \4 |( Z8 q$ j+ @! o; _& z/ [! r
不曾想,一个星期过后他明白过来了,反倒说我们明知道他已经交了最后一个月的押金,这个月实际上收了他的双倍的房钱,要我们24小时之内还给他,不然他要采取行动。还搬出了他爸爸,说他爸爸也是Landlord,他们懂如何打官司,如果打官司我们100%的输。这时我们真是有一种受欺负的感觉,人人都说加拿大人很nice,在这件事上这不是明摆着是欺负我们newcomer?拿我们当白痴,没门。我们中国人也不是好欺负的,我们没有做错事怕你什么?我们也多方咨询,收集资料(整理他每一份email,去找他的Roommate谈,并且录音,让他们写证明)从中找出他说谎的破绽,从逻辑上将他置于liar。 & K, i; G5 [8 n5 E, t9 [6 v, U4 u
0 \9 q; ?: E5 a- @9 O6 e5 r7 {2 \9 [最后,他爸爸也出面告诉我们:必须24小时之内还钱,不然他要去找city, fire department等等,总之让我们以后做不成租房生意,还要遭罚款。我们也不和他废话,让他暴露他所有的企图,并且记录在案(录音)。而且不去拿他的破绽和他理论,为的是一旦上法庭,打他个措手不及。并告诉他我们要考虑一下,让他先有个盼头,先得意一下。我们牢记毛主席的教导:「不打无准备之仗」。 * ^1 D; C) _% Y1 j% G# A' e5 u2 {8 f m
4 w; f1 u# Q: J4 \& U4 b敌人的招数使完了,该轮到我们动手了。为了防止他恶人先告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去了他所有要去的地方,将事实告诉那些人,取得他们的谅解,咨询他们我们该怎么办。在所有的人告诉我们:你们不要怕,打官司你们可以赢,在加拿大法律面前应该是有理就能赢(如果你说的是事实的话)。
4 B) Q- B3 J' e, m1 B! r& a$ b* j* V, w
下一步找律师,我们的律师告诉我们:咨询免费,其他按时收费。我们本着一个精神:花钱,买个明白。不能让别人欺负我们。律师很不错,他说先写一封信,如果他知趣,就罢手。我们也省钱,不上法庭。我们告诉律师:如果他认输,我们也就算了。如果上法庭,我们就要要回我们所有合同规定的房租。
6 Q( q. L/ Z$ `6 {# F9 X$ |- o% y
之后,律师写了一封措词严厉的律师信,内容大致是:现在你所签定的合同是有效的,你必须遵守这个合同。你的房东已经非常仁慈的免去了你后三个月的房租,前提是你自己提出的,要提前四个月搬走。如果你继续威胁,或不罢休,去法庭,你将至少要再付出全部后三个月的房租。换句话说就是:何去何从,你自己选择吧。最终,我们收到这个洋人的email,告诉我们他选择了第一方案:就此罢休。 3 U# J4 K2 K: y- ]
# {. p( Z9 z T% F( j/ a
经过这次事件,我们的感触是:
& i- u& V* A; e4 ` F6 @4 g. c) v, [) H0 U: k! r
第一,要守法,如果为了些小利,不给人家开收据,别想打赢官司。
! H8 @& E# Q$ J3 x
1 _* u4 a+ D. M' E第二,在守法的基础上不怕事,加拿大是个法治国家,有理不受人欺负。 $ z1 n( X! P- Q) ?# G
9 e6 |; z4 j9 v2 h$ M" ]- W
第三,凡事要搞个明白,这次不明白,花些精力、花些钱下次就明白了。因为你要长期的在这个社会生活。
. l) Y% k7 R: j, t; d8 X' w; q% b7 |, R ~: @- _% V
由于整个事件拉得较长,省去了一些细节,仅供大家参考,愿所有的新移民「守法,不怕事」。" \( b% ?2 U" ?' i8 l: Y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