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用现金买了房子,是7月31号交房,律师要求在6月23号将全款支票交给他。前几天与一位朋友聊起此事,朋友说交房那天,律师才会将全部房款转到卖房人的手中,该不是你的律师用一星期的时间挪用你的房款吧?6 y, R! U c/ R( m$ j9 h
我也不是很清楚,以前一直以为用现金买房和与银行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不同的,转款方式也会不同,所以房款要提前一星期交给律师的。有些疑惑,想知答案,不知这里是否有朋友可以解答?谢谢!
你的朋友怎么把律师想得那么坏呀?汗! & E+ r: [. }( T' p6 T无论你给律师的是现金还是支票,律师是不能把他直接交给卖房人的。! {& i. n6 |! A e" O
这笔钱是存到卖方经纪公司的一个由政府和银行监管的信用帐户里去(trust account),没有人可以挪用。+ @, a. ?" |: f. j9 z(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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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朋友把那律师想的坏,是因那律师的声誉在edmonton很糟。总之那笔房款是怎样交给卖房人的以及何时到帐的我都不清楚,支票是写了那律师的名字提前一星期交给他的。5 M. j; R" v5 k
另外,交了房3个多月后,在田土厅工作的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说:你前屋主还有2个Mortgage和2个CAVEAT没消除,不知他在搞什么,你得打电话给你律师催催他。又过了半个月我才收到另一份clear的Certificate of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