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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新闻] 阳光法案 杜绝黑金 选举经费从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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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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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 l$ e" b6 s  _" I3 V' i选举是件花钱的事情,到处拉票、雇员、竞选牌,甚至办公的纸和笔都是需要资金的。比如说以下是2004年联邦大选各党获得政治捐款的数目:魁人党4,511,087.12元、保守党17,284,256.91元、自由党16,640,947.00元、新民主党12,041,249.32元。不熟悉加拿大选举制度的人也许会问:要是有哪个大财团手指缝儿稍微流流,不就轻易可以包下一个政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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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 I1 ^. X3 k; Q# X/ h- B" f读者完全不用担心,因为这个问题早在40年前就有人提出。在1970年代,人们对政党筹款和政治捐助的顾虑越来越大,担心这些政治捐款会影响到政党未来的清明,会形成潜在的利益交换。为此,加拿大政府在1974年首次颁布了《竞选费用法》,用以规范竞选筹款等政党的金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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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2 |/ U3 e加拿大对黑金政治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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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费用法》的原则是选举费用一定要对大众透明便于监督,其中规定了许多费用控制,比如花费限额、需要披露费用去向等。试图控制竞选费用的使用,和妥善使用公众资金,迫使政客能够平衡使用政党和竞选者之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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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时任总理Jean Chretien引入一个新的理论,要求所有部长都要披露自己所有的政治捐献收入,并且必须在收到政治捐款30天内进行披露。 : c5 x; l8 o5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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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C-24提案出台对《加拿大选举法》和《收入税法》(政治财政部分)进行了一些修改。在此之前,加拿大的选举法律主要侧重在花费的限额,而从来不管钱从哪里来。政治捐献可以来自个人、公司、工会和其它一些组织,而且无论是否加国公民都可以,这一点深受各方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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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9 {2 d6 u  o1 a0 CC-24法案出台之后,要求捐款者只能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和公民,仅有少数的例外,同时也限制了捐款数额。 ! Z$ f1 d  H. T& ~! P

8 C# ]' V8 u: V1 G0 K2 z! I2004年1月该法案生效以后,公司和工会每年只能捐款千元以内。有的组织甚至不能捐款,比如有的公司生意不在加拿大,工会会员不是加拿大雇员等。政府资助超过50%的皇家公司也不能搞政治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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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公民每年可以捐献5,000元以内,间接捐献也是禁止的,而且任何人和组织捐款200元以上,其姓名和住址都要被公布。规定“捐献”也可以是一些实物或者服务。 + _0 j/ Q9 S( `1 v3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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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大家都看得出来,这些限额会影响到竞选的筹款效能,因此法案增加了公众对政党具体实施中的捐款。这些钱将直接用于选举,政党从全国的竞选投票中获取超过2%的补贴,政党每获得一张选票,会得到2.04元。目前的选举有90%的资金来自普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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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愿意揭“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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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4法案提出之前,加拿大的选举法争议不断,各党派也都不太情愿说出自己的资金来源。2002年7月,作为保守党党魁,哈珀曾经拒绝公布其捐款支持者名单,后来他稍作退步,在其网站上公布了54位捐款在1,075元以上的捐款者,但是却没有公布另外10名大额捐款者和9000名千元以下的捐款者名单。 ; ~. G5 u# P4 m+ y4 w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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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时任总理克里靖终结了公司大额捐款历史,在自由党的筹款活动中每桌只要500元,尽管如此他还是靠这种方法,每年举行10次筹款晚宴,共筹得了3,000千万元资金。 . V( P$ V6 g2 y4 B0 c# t

& y, G  Y$ v( {" @7 h4 [! c, f2005年7月,皇家骑警调查保守党国会议员Gurmant Grewal在2004年的一宗筹款案件,警方称他的一位来自温哥华的商人捐款者表示不知资金去向,没有收到捐款收据。保守党总部称他们收到了这笔捐款,中间没有发现任何错误,并指出这位捐款者是在非竞选时期捐款,按照规定是不需要收据的。 % M5 Y' c& x6 l

7 y; ^+ L: n7 R2 _& B, ?2006年6月自由党竞选人Joe Volpe也卷入捐款门,据称他的2名捐款人其中一个是11岁另一个14岁,分别捐款5,400元,已经超过最高限额。2006年6月1日,这位前移民部长,退还给这些18岁以下捐款者27,000元,但是他坚称其中没有违法成份。 % ]. {" S- ^  z- U7 U7 [. a- W;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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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对个人政治捐献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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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 S5 v* L" T: L* ^: J5 R! O根据联邦选举官方网站的资料,自2007年1月1日起,只有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才能向注册的政党、注册的选区机构、竞选人、党领竞选者捐款。公司、贸易联合会等商贸联合会将不能再进行政治捐献。如果雇员希望参加竞选,雇主在竞选期仍然要支付其薪水,这则不能认为是政治捐献。具体捐款限额如下:   c# G0 o, d: J+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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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捐款: 0 x4 B! b. o- [+ B$ u9 O+ e' K% x4 D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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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向每个注册政党捐款不能超过1,100元;每年向各个注册政党的竞选团队、竞选人捐款总额不超过1,100元;在特定的选举中对某一个候选人捐款不超过1,100元;在某个政党领袖竞选中向竞选人捐款不超过1,100元。 # G2 U; H) ^/ ^&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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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的选战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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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5 H# \% F; E& m$ L$ p提名竞选者、竞选者、党领竞选者可以向自己的选战活动进行额外捐款,这些捐款不算通货膨胀,不在个人捐款限额规定之列。对自己基金或者竞选捐款限额是1000元。 - \7 G& M2 p  h+ o5 I2 }  Y$ E.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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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捐献:任何个人不得用现金支付20元以上的政治捐献。 ! \4 U* x, d1 t: C. ]4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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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20元以上的政治捐献必须要开出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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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9 r  N# o+ B0 k此外,对于竞选人收受礼物也有新的规定。规定指出,竞选人一旦开始参与竞选或者有竞选意向之后,不得接受任何会影响其政治表现或指责的礼物或者其它馈赠。但是可以接受亲属的馈赠,或者一般馈赠以及外交馈赠。 7 \6 ^3 u# F  T8 ^4 d8 n.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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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品报告制度要求,投票日以后四个月内,竞选人要向选举总长汇报在此期间受到的价值超过500元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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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f9 w! T6 W' B! N8 _4 [5 |7 d●自雇人员做义工也算政治捐献 & M% L/ |0 ]1 E1 G3 ]% ]2 Y

6 R/ u; I) D! {: P2 z$ G7 E助选义工提供不收费的义务劳动不算做政治捐献,但是有两种例外。如果服务提供者是自雇人士,本人正常收费的业务在此不收费,不算做免费劳务义工。按照选举把规定义工服务要在该人的工作之余,提供的免费劳务服务才算,并且此人不能由其它雇主支付其劳务费用。 ! J1 X, h/ Q$ B% g5 g* c0 o3 H+ u

$ W/ J; k+ _7 U# h! d( r5 ?因为自雇人士和他人支付工资的义工,是一种非货币形式的政治捐献,因为实际上他们是有工资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服务。这种服务也是需要报告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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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他们花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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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都市报》记者从加拿大国会网站获得信息,并且选择了几位华裔小区比较熟悉的国会议员,包括公民和移民部长康尼、新民主党议员邹至蕙、自由党议员詹嘉礼和麦家廉,比较他们不同的费用支出。 ( M  K6 ?: s- t3 i!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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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记录,他们四人从2009年4月1日到2010年3月31日之间的费用分别是:482,427.24元、530,304.73元、416,318.04元和477,163.01元。 $ \( O! Y& q: u3 s9 L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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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行支出方面,麦家廉在四人中独占鳌头共享了104,535.75元,最少的是詹嘉礼为30,885元;招待、活动费最多的则是詹嘉礼共7,464.14元,最少的是邹至蕙只用了1,978.16元;但邹至蕙在广告方面毫不示弱,用了 12,323.9元,詹嘉礼广告费竟然是零;除此之外邹至蕙在宣传品印刷方面再次领先,用了97,902.16元,远远超越最少的麦家廉31,477.31元;邹至蕙在信签名片的印刷方面也是远远超越其它3人,用了10,496.39元,而最少的麦家廉只用了384元,全国四处奔波的康尼用了1,765.46元;通讯费方面,詹嘉礼用了60,276.73元,麦家廉是16,186.11元,与康尼的16,716.12元相当;至于办公用品方面,邹至蕙再次排在前列,用去22,864.10元,康尼最少为6,749.78元。在总费用排列上,他们4人的名次是邹至蕙、康尼、麦家廉和詹嘉礼。 $ f7 j0 l1 _4 ~' D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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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G) p& L  |. v' g国会议员接受赞助出访 6 E  G7 w; Q( W0 W/ `9 M  S+ I

) ~! k% N% e+ A; F按照加拿大道德操守专员公布的数据显示,国会议员在2005年到2009年之间受海外政府之邀,接受价值约200万的旅行赞助。以2009年为例,总共有54名国会议员(近六分之一)接受过这种招待。 * }0 v5 n5 J0 N4 z5 E%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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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和台湾是最常见的目的地,在这5年的时间里,国会议员们共有101人次去台湾,79人次去以色列,11人次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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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去以色列的免费旅行不是来自于以色列政府或者个人,都是由在加拿大的以色列小区机构资助成行,资金都是来自加拿大的捐款者。 , c9 R' ~; K( f4 |( @! i/ @; \( U

# u  `+ q. {+ t! S! B& i8 J: z台湾之行的出资者是中华国际经济合作协会(Chines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Association),这是台湾促进国际双边贸易的一个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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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s& L# e/ R0 K9 B2010年的数据显示,国会议员有68人分别96次受邀免费出国。其中20人次前往台湾,通常都是夫妻同行,费用在133,500元以上。这其中有15人是保守党议员,自由党3名,新民主党和魁人党各1名。这些免费旅行的费用包括机票、酒店、礼品等,台湾已经是连续几年名列国会议员免费旅行目的地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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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8 P2 E& A# E: @4 K* i以往名列第二的以色列,2010年有10人次国会议员造访 ,其中7次是保守党国会议员,加拿大的以色列团体支付了将近90,500元的费用。 土耳其和巴黎也分别邀请8人次国会议员造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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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嘉礼去年三访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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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会议员总共有9人次访问中国,自由党占7人次,保守党只占1人次。其中保守党国会议员Gord Brown是由香港经贸处提供的14,000元费用前往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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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詹嘉礼在这四人的费用中名列最后,旅行支出也最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詹嘉礼出访最少,在接受资助出访外国的排行中,他在国会议员中可谓佼佼者。在自由党议员的7次访问中,詹嘉礼就占了3次,而且3次都是不同的赞助者,总共费用是10,500元。第一次是2010年3月19日到30日访问北京,由中加留学论坛提供4000元旅行费用;第二次是6月7日到17日访问北京和上海,由多华会提供2800元的旅行费用;第三次试8月1日到8日访问赣州,是由赣州市政府提供3700元的费用。 ) |6 g! N" t; a3 @& _

4 W# Q* b& `% {: e4 V2 f: F- R与之比较,2009年詹嘉礼也曾3次访问中国,第一次是3月27日到4月10日,由多华会出资3,500元;第二次从9月4日到14日,由多华会出资3,000元;第三次从10月8日到17日,由邦德学院出资6,000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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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嘉礼之前曾就出访中国有个回复:“关于我前往中国,到目前为止,我与非政府组织(NGO)旅行到中国时,我都支付了我自己的机票”。而国会信息公开部分数据显示,2年间资助方所提供的6次费用,都注明是用于支付詹嘉礼在中国境内的机票和住宿费用。 , o" m- h0 P# L; c2 @2 _

) @5 u+ F% \" D( t坊间反应各不同   K$ y) g6 N& M" p/ F

/ i# t4 L( R1 i5 C8 U1 q之前有媒体报道,议员到世界各地免费旅行受到加拿大情报局的关注,情报局长法登已经发出警告:外国政府正在增加这种做法,来影响加拿大各级政客的活动。民主观察组织的主席Duff Conacher表示,这是一种广泛的贿赂,是对民主的一种威胁,是不道德的行为。他建议加拿大应该修改相关政策,约束和制止这种行为,防止其它国家借此来改变我们的方向。 4 }/ z4 n, b$ k, c- w) N

, s" G9 w9 y1 `3 n8 k' ^: U% ?$ a但是没有任何政党反对这种免费旅行,也不会互揭短处,因此大众对这种广泛存在的免费礼物知之甚少。自由党联邦外交事务批评家李博认为,确实需要一个更好的办法来处理此事,但是另一方面国会议员们真的没有其它机会可以到国外看看。他说,联邦没有这项费用来资助议员们出国考察学习,如果你要等批准的话可能永远不会有机会出去,所以要靠自己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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