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现在呢,政府在保障人权的事情上,到底政府的责任是什么?我们现在就要把他提出来。人权中间的第一条就是生下权,人有被生下的权利。当一男一女因相爱而结合,结果成胎而又再堕胎的时候是最基本的违背人权,因为一个已经成胎的生命,有权柄被生下来。基督教绝对不可赞同堕胎,除非在很特殊、很特殊的状况中间,比如说一个良善的女子被一个犯神经病的人强奸,那是不是许可她堕胎?那个是和普通的情形不一样,若是可能,还是可以接受,若是绝对不可能,我们在不是同意的情况中间,至少同情这样的事情。那这样呢,堕胎就是一个违背人权最基本的一个错误的行动,因为人有被生下来的权利,这是第一个。 / L; N$ q X" Z/ _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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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样,人有生存的权利。所以他生下之后,应当好好被照顾,在所有被造之物中,只有人是生下需要最长久的时间照顾才能自立,狗一生下来就会跑,许多的动物生下来就会爬,许多的生物生下来不久它就会自己去找生活。人需要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才能站得住,人的生存权是需要照顾用得最多的时间才自立的,所以呢,这个生存权就需要更多超过其它生物界的照顾和关怀,这是基本人权,人有生存权。人的生存权中间呢,就需要有足够的环境、健康的营养,这些呢,促使他成长的因素,所以政府的存在是维持人权的尊严,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持对人权的保证,对人权的这支持。这样,政府应当在各样的健康环境,所有营养和其它有关的部门加以花钱关注,使人类可以继续生存下去。像提高卫生、研究营养、照顾环保,使我们可以产生有足够的食品,对食品加工监督,和是不是保障这些食品是无毒的、是正当的。这是在诚实供应人身体所需要的,政府都有责任监察、管制和支助。 / S1 M3 v' N K; m+ V5 p% \" [! y) s' h% p4 a
接下去,人有自由权。所以除了生下、生长之外,人应当有自由权。这一个自由权就包括了许多最深的生命的层次。第一、最简单的、最外面的就是产业的自由权。人有私产权,这样呢,人购产的自由、人存款的自由,政府应当保障。人能够在劳力得来的东西、得来的钱财,置产的时候应当保障。而对人私产的自由的保障,这个原是从圣经最基本的律法里面已经提出来的。也就是十条诫的第十条诫是私产保有、保证的一个人权最重要的文件 -- 你不可贪别人的妻子,你不可贪别人的儿女、仆婢,你不可贪别人的牛羊,你不可贪别人的房屋( 参:出埃及记:20 章 17 节)这表示呢,私人有产业是政府应当保障。私产权是人权一个很基本的方面。 . j8 X0 d6 }8 Z3 ]) }) B* q/ Q( v( y# ]0 o
除此以外,人有自由选择事业、婚姻等等的自由,人有自由选择婚姻。没有一个人有权柄压制别人、或者强逼别人结婚或者不结婚,也没有一个人有权柄管制别人、限制别人只能在某一种范围中间选择配偶或者为他定下某一个勉强性的配偶,这是人权,政府在这方面应当保障人婚姻的自由权。 ' s4 \/ l. w. ~7 d" o$ P1 [) l
; d" l' H. K6 x3 i+ z* z4 D: `人还有思想自由权,这样当一个人他愿意领受哪一种思想体系做为他的宇宙关、做为他解释万有的哲学的基本,这个权柄是政府应当要保障的。没有一个人有权柄控制、管理别人的思想,所以「洗脑」,接受某种特权的思想型态的时代应当过去,因为这是对人性的不尊重、这是对人性的一个侮辱。人有思想权,人也有选择思潮、选择哪一种思想意识做为他信念的权柄,这是人的思想、人的文化。 3 h. y7 `6 R8 U4 u: D*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