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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杨, 历任执法版主,紫光,十字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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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Fontainebleau 于 2011-2-1 19:31 编辑
  s# H; D# N4 f; g& S9 |2 c, t6 F! e% D( p: G9 i, r
紫光在上任之前提出“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对此我非常赞成。我们执法由于过于局限于程序的步骤, 限制了执法版主的手脚,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 k  l9 g- v, K  B
1 g; w5 p% m2 G( Z试想江姐和浦志高在网站碰面了。江姐怒斥“无耻,卑鄙”,浦志高投诉到站务。按照现行版规,“江姐对本网网友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属于人身攻击,违反了网友言行规范2.5条。”肯定要被拿下。
8 M2 a& Z! c" Z  E! J0 x
; t9 t( a! y6 U# [  _4 e! m4 m再试想陆谦把林冲骗到白虎节堂,  然后投诉到站务。诬陷他带刀进节堂有行刺之心,按宋朝法律是要处死刑的。执法版主如果只看陆谦的投诉,和林冲夜入白虎节堂的事实,判林冲充军发配还算便宜了他。
' k/ d" T" q' w0 ?5 H& o7 X; o+ c! r6 R
7 l/ }) B( W& M类似的场景在我们网站曾经出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由于有陆谦这样的奸邪小人, 加上我们执法限于程序, 不能全面调查,致使奸邪小人屡屡得逞。不客气说是坏人利用了我们采用王明的教条主义。: h$ I: |9 K) h$ o# j* u, K

$ T/ o1 m% k6 @8 T9 `) {而另一方面, 我们很多正直坦率, 血气方刚同时有有些幼稚的网友, 由于看到不公正现象忍不住怒斥而落入奸邪小人陷阱。很多正直坦率的人又不屑于投诉, 或不愿意麻烦执法版主, 则往往成了这些投诉陷阱的牺牲品。 执法有时成了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利刃。虽然有时执法版主也知道被处罚的网友是冤枉的, 但限于程序又不能不这样判。0 w" ^6 Q& ~$ j" @# U3 |8 {0 e

" F8 M8 g, B0 F8 S因而,我们的判罚中有一些是沾满了正直网友委屈的泪水。还有一些正直网友生活在怕被小人投诉的恐惧中。$ p) C/ G: q6 S2 L8 B- }; Q
* n& ^# |) D2 _% O8 ?  O
“免于恐惧的自由”是民主社会四种自由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自由之一,遗憾的是我们网址居然还不能保障网友这点自由。% x& Q& G& j8 U* W1 W- O7 l9 R

" S( Y, j, {- G  K5 l因此, 从本届执法开始, 我呼吁大力改正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执法方式, 对每一个投诉进行全面和背景调查, 允许相关不相关网友发言。走群众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在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规为准绳,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奸邪小人借刀杀人的阴谋。1 Y: L3 R3 d" A# [7 w
  b7 ]4 Z2 l" r
在实际工作中, 我建议
* A" h, B5 x0 e) z! J
& ^- b) ~8 Z9 X1.老杨委托已经退休的执法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把以前的所有判罚仔细甄别。对受小人陷害冤屈的网友予以平反, 对犯错误愿意悔改的网友予以赦免。几十万右派最后没平反的也就那么几个。
. q9 I  f; \. x" [' {9 u2 C! U' k3 o
2.老杨委托德高望重的版主, 组成一个专门的委员会,对版规进行修订。增加类似四项基本原则的高压线,对一些危害网站生存,鼓动国家分裂,鼓励各种歧视的言行, 在没有投诉情况下予以警告, 处罚。
+ i( U# O. ]+ w" L' C6 X$ U/ r1 I8 n* |, v8 M0 K
具体到我的工作,我会象上面说不据泥于程序,的全面调查, 努力公正, 直到下台, 不管一何种原因, 任何时候。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意见,我举双手支持。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光,加精!!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 追求完美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26 编辑 . z2 g. c8 D6 U8 ]" ~1 A

4 u+ O& u/ _# N( D2 Y不太现实。这落入了一个用个人道德代替法律的圈套。. o* C9 K( p3 ?( B

& G" v& F: K6 M: a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正义。谁定义了正义?谁代表了正义?
$ k6 V/ f% o* [9 P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已经定义了法官的行为;除此行为之外,都不是法官应该考虑的。8 w! D% M5 U, c) I8 i- J

3 U9 |1 B' v1 k8 a要完善法律,可以出现的问题上,由网友提出逐步完善;法官执法的过程中,根本不需要考虑该制度完善与否,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管理范围了% Q# i7 k& o0 e7 a2 J" s' y5 o
0 X' C6 m. A' c9 k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感情色彩的,有群体色彩的,有国家色彩的;中国和日本打仗,中国说他正义,历数日本的不是;日本也说他正义,也可以历数中国的不是;
$ X9 j) O% W! ^! S$ k3 q7 `2 p+ L2 r) |' R) |9 t
法官并没有多大的权利,他们只能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缺陷,法官也只能按照这个定案。而不是在想,哇,这个人楚楚可怜,不判最好;哇,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好年,缓期再判;现在出现了一些这样的苗头,非常危险,有动摇整个法律体系的危险。9 ]; Z3 L5 g3 x( j

% p: d9 ]) a4 X+ N, e+ z) ]& E4 c如果法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加了这些因素,不论如何执法,群众都有意见;如果法官一切行为根据法律定案,即使法律有明显的缺陷,群众也不会有意见;
1 q8 Q3 g6 l. ^4 U$ h7 @6 }5 r0 b2 L1 ?' C7 `; {1 [# B0 p8 [
如果今天三个执法偏左,法律就偏左;明天三个执法偏右,法律就偏右;如果执法在讨论这个法律的问题的时候,都觉得加入个人敢情色彩比较好,这个法律的基石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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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现实。& P: z& j% S% {
首先紫光提出的“正义永远比程序更重要”。 这就是一个温家宝都无法解决的问题。0 s( a& ~8 j3 M- c3 L, y4 D+ X+ ]
法官执法,应该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句话比紫光的“正义”更重要。9 ], g; F; {+ V# m" z9 o
( j0 d8 U7 A' y8 C% k. h0 ?; Q! B
法律是有缺陷的,永远完善不了;正义是有 ...
3 q% [, R- V: v3 G5 e  D% L2 z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20

2 E/ z+ ~" I) Z/ e5 s- A0 ^你想让我们都变成王明的教条主义的学生, 你好玩弄法规。
# K9 W6 N0 S& s! f  v0 b' C1 F+ m3 Y到我这你GAME OVER了。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game over?2 T4 B* |$ s& @: P. k" B2 w
3 q/ n. ~& r! i. ^. t0 d- u, \: }
我不这么认为。法官可以对法律理解不同,这就是我们有三个奇数法官的最基本原因。任何执法的判决,前任也好,后任也好,都应该没有区别,或者接近一致。
1 G' Z! V4 r; Y& x' j( U
4 m, S4 e$ a5 F3 w0 k法规不是我订的,但是法规是我们都执行的。我不知道“Fontainebleau”是怎么理解教条主义的,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判决中体会一下,他是怎么理解目前的法规的吧。
大型搬家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我也同意楼主。现在感觉很多人把执法和上诉玩弄于掌股,利用网站法规的漏洞来打击网友。而这些手段,大部分善良的网友根本不屑一故,所以很多时候就成为助纣为虐,让亲者痛,仇者快的工具。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4 K' p$ O: W, O, j

8 I  u( x. S) n% V' @标题还可以称为:“致全体网友公开信”。
鲜花(546) 鸡蛋(20)
发表于 2011-2-1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19:40 编辑
1 S; L* ^/ ~1 _$ ~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B4 G/ F" c2 g% t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m3 |5 G8 ~0 z* N' q6 L3 f' ?4 G% s' x6 f  l
以德治国以法治国的理解,其实就是一个对封建社会民主社会的分水岭。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立法的程序中,正义是必须考虑的一条。如果法律无法让正义张扬,这个法律有修改完善的必要。
) `- D, |8 A. H* I9 Z4 C, j亦非台 发表于 2011-2-1 19:38
' r+ ^6 y( f- G
0 K* {8 A; P: c
你说的对,如果觉得法律有漏洞,应该通过立法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官解决。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19:44 编辑 1 f3 h2 C5 \. [0 ]0 j* `

; O9 V6 f# K! E: p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9 Z5 M0 E% l, A5 n9 v$ T: p9 R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 |) U+ @, g3 C6 v

$ Q0 O6 h% J' ]3 r3 {7 Z完全同意!只要一个人,他能代表正义,那么我们不需要一切法律制度。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到3名正义代表即可。有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 b, X0 [+ F+ S5 w$ w9 H1 M6 c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0 A* \& j( N( G: G
言重了,2 d. ]8 @, a/ v% I7 S
; R5 u+ O( B6 e
本人认为:“程序正义体现实体正义。”( Q9 T5 a! f% s: M
/ n/ T* r  y0 \7 X: O
争论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会陷入一个误区,没有必要把这两者摆在对立面来讨论。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三位执法版主都认为“实体正义比程序正义重要”,我建议推翻目前的执法制度,改为选举1名或者几名正义代表即可。由正义代表做出任何裁定,大家无条件遵守即可。) k! T6 p) b$ R: I$ G8 T7 |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41

0 I; d+ m8 Q$ g, q  v0 y0 o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 w3 o' i. G: S6 \# T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9 p6 _* Y# N# h  S, f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0 h* o7 K, y4 z5 R. W% _; s9 S6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5 l9 Y3 H6 g% ?) Z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我同意suvescape的意见,执法版主是选来执法的,不是选来维护正义的,能不能维护正义,是规则的事情,是所有网友的事情,能不能忠实地完成所有网友的委托,维护和执行好这个规则,才是法官们的责任。
% i$ x5 c$ Y. Q6 b# g, D8 [6 o9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35
$ {/ {- W7 a4 Z% I
这只是个虚拟的网络世界,跟现实不同的是,规则的维护和执行并不是性命攸关的。网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信息,提供交流,交友和分享的平台,公平公正干净温暖的网络环境才是首要要保证的。一个规则很明确,执行很严格,一个没有人情味,到处是冷冰冰的修道院一样的清规戒律的网络环境,估计少有人气,离寿终正寝也不远了。介时,皮之不存,毛将附焉。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 Q& ^! ^( H: L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4 k3 m% N0 a; Q5 f8 N

3 ^6 x; H! ^! a: A! n; u# I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16# 十字路口 ) K" h% n% _8 L3 l2 L
9 O, F% t! K+ ~$ v( T/ s
我想如果认为目前的规则无法实现正义,应该进一步完善规则,而不是考虑为了实现正义让法官们的行为不受规则约束;
2 G& [7 s* {% Z3 d  W如果认为无论什么样的规则都无法实现正义,为什么不推翻规则,让正义之士来说话,让非正义之士闭口?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 t6 R; q. k+ c2 o/ y1 r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4 z0 b" U% G" c/ N- \
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 ?, i8 E, p1 _" {% c6 @. K#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2 q' V6 R8 L* M7 N4 M. E
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8 |5 Z: i. F$ e/ c9 A. m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5 N' ~2 k  L: ]7 T" t& l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V2 e" E) Y+ Y# ]
: j  G5 w" m* m) Q9 Z% ]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v' a  L6 s/ W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1 z9 T( w  u; ]$ v, }# m( u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 a/ n9 A( S2 T* r) A( S: a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k! g# w: `+ j+ x$ a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1 A5 L4 K( g0 {$ F* I
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2 y+ F6 Y* |; t; V紫光有些言重了。Z大人的话言之有理,你可以多考虑考虑。
大型搬家
鲜花(1)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言同羽 置业良晨
本帖最后由 九月 于 2011-2-1 20:06 编辑
3 W  x4 @8 {6 M% C- a+ p
能否暂时搁置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谁更加重要的争论?
. [' S3 w3 Y" q0 u1 n) v. Z; G* K, [( R$ q4 O% G5 S( D2 F
回到具体如何面对目前的规则和局面当中来。6 l" d. ]9 q6 H
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11-2-1 19:58
& c9 B5 a4 l7 p  }' y) U; W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M: W3 z& V* T6 Y" W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 k' }( [* I0 D7 B4 y7 q&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我没有非得把老虎置于死地的想法,我服从执法的最终判决。
鲜花(4348) 鸡蛋(18)
发表于 2011-2-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致历任执法版主的公开信吗?OK,我不算,我闭口,您请。% m+ I& w9 p" z$ W) Y
zsm2002 发表于 2011-2-1 19:53
2 L6 \" Z, }: B( f( K( e' G( m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 o2 A9 ~6 M5 n* t) k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0 {# r# I9 u% ~+ B4 y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i. N# Q) k6 `7 c) C+ f$ o; [都是不合时宜的。: J' n' G  {; K! K2 r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理袁律师事务所
鲜花(15) 鸡蛋(66)
发表于 201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十字你看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因我而起,我不能撒手不管了。) `" i$ k- y! Z5 f$ v
现在FONTAINE已经判决了,不知你认可不?如果不认可,你可以推翻判决重新来判。& N" m7 i0 T6 N/ |- B
如果需要我提起投诉,并提供证据我乐意效劳。咱们把这件事和平解决了。 ...7 C. k- \7 R2 w; y/ n# P- h
九月 发表于 2011-2-1 20:04
) v! q( d) v$ K4 |2 @
我已经在其他的回帖回复你了:6 S: r) c2 o+ D1 X
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sm2002 于 2011-2-1 20:26 编辑
  f' W' T0 q9 y: d$ S7 D5 k
今天的事情跟这些都扯不上关系。
3 r5 W" D4 k! X) W' w2 A我们一直按照程序再走,不过打老虎一直在挑战程序。
5 l$ g) P6 J( m1 C& f* K如果有不合程序的地方请指出。6 ]) J$ F: b' z$ c/ ?
其他泛泛而谈的事情,请等这个案子处理完以后。
' I3 U3 O# @; ]9 r! n否则我将视为你对本届执法工作的干涉。
: @5 S: O, F) E紫光 发表于 2011-2-1 19:49

; E9 C5 s- T1 Z  S0 p- A0 c既然你让我说,那我大致对今天的帖子都看了一下,就说几条:
& Q3 I! w" c# w( A! i1、上山打老虎对十三少的三个投诉,有两个被关闭,请问有什么规则依据?* H& N; t+ }) a0 l& K" R. W
2、上山打老虎被禁言后发了一个“老杨做得,咱做不得?”的帖子,请问你为什么在里面裁决?如果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上诉或者投诉,那么在这个帖子就是上山打老虎的相关帖,那么你的判罚应该针对原来的投诉内容进行,他的行为也没有违规;如果你认为他这个帖子不是相关帖,你凭什么规则在一个非投诉帖中做出裁决?按照执法版主规则,执法版主应该只有处理的投诉的权限。执法版主规则并没有赋予你在非投诉贴中做出有效裁决的权力。0 C- l; b0 |" _! |; z0 Z
3、上山打老虎对jsun的投诉帖的处理依据是什么?过去有很多第三方投诉的,也有公务公诉的,过去这些投诉的处理都错了?
鲜花(242) 鸡蛋(8)
发表于 201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正义:是立法者考虑的问题- {8 y8 i! C3 T+ O& }
实体正义:是执法者(法官)考虑的问题;
- t6 }3 X0 F2 _; R
" d" Q6 A9 A- k1 |我觉得两者非常清楚。
: K" j& Y( v5 Q( W5 hsuvescape 发表于 2011-2-1 19:51

4 g- p2 E/ O6 T6 g/ M& T1 x. Q7 K  Q; v
Suv这两句话我还是比较赞同的,我觉得还是法制比人制更重要。虽然版规的不完善,造成现在执法的困境,我认为这需要加强并完善法规而不是走到人制的老路上来。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z说的对;( ?' l$ ~7 I* e9 m- ^& Q8 [; `0 H- W; ?* H
虽然我也讨厌老虎,但是要按照程序来;
5 ^* y- y- u0 J8 o紫光是不是连法规都没有看全?我建议应该仔细读一遍,很简单的东西。
鲜花(143) 鸡蛋(1)
发表于 201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杨团队,追求完美;客户至上,服务到位!
本帖最后由 suvescape 于 2011-2-1 20:47 编辑   h4 m' ?  F0 _( n% E# P6 y

% e& ^; ]# Q2 f. {' D% yFontainebleau 执法已经对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产生了歧义,他可能觉得‘按照王明的教条主义’是行不通的;要用他的理念来管理事务,而不是用法律来管理事务。请其他两位执法发挥一下集体监督的作用,不要在这届执法的过程中产生笑话。
+ f) D' `; P$ ^6 P/ \% J3 R% e6 {. |
6 K3 g+ j- {$ b1 y* t8 j+ m4 shttp://www.edmontonchina.cn/view ... &extra=page%3D1
- b7 \! d4 w, L. o8 g, X第4,5楼。
大型搬家
鲜花(168) 鸡蛋(0)
发表于 2011-2-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明的是,对于今天案子,到目前为止,除了要求打老虎在规定的帖子里发言,执法斑竹这一块还没有作出任何结论性的处理。" B0 j( F1 s8 h/ D2 i  X' `; I
我虽然提出了处理意见,但是由于当事人的上诉,我的意见已经实质上没有执行效力。
6 Q) c8 K% ~5 k2 b  j0 N在其他两位执法斑竹没有表态以前,你们任何的意见都是左右他们正确判断的因素。
- L9 T$ r& x  @6 v/ W7 |3 s. V/ D都是不合时宜的。
4 u; ^( V  b5 _  ?没有别的意思,当然有不合规矩的地方欢迎指出。
! ]# x0 U- `4 L; B+ P# K紫光 发表于 2011-2-1 20:09

6 O: V0 m* p9 I6 a4 H" J9 S, j/ u首先,我不具有任何管理身份,我的发言就是一个普通网友的看法,过去是被欢迎的,规则也没有不允许,应该谈不上左右执法版主的正确判断。如果我这个算,那么fountainbleau版主请大家到一个未裁决的投诉中发言又算什么呢?
3 L5 S, P" i2 F% T( P其次,我的建议完全是针对你们在程序上的做法,并没有针对你们的判罚本身表达任何立场,请问这怎么影响其他执法版主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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