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鲜花( 4348)  鸡蛋(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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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就要当法官了,要不要树立一下形象呀?树一个“只要我在这个位子一天,就要对得起这个帽子”的高大形象。大哥用肩膀托着你,把哥踩成岳不群也没关系。
9 g% O9 t! I; y- G }扁舟 发表于 2011-1-30 15:43  ! I- I! R) M, D/ \3 {+ u, T
不要,正义在我心里比法律大,这就是我准备做的。即使被弹劾,弹劾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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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瑞士的一架飞机因为空管的失误失事了,机上全部人员死亡其中有俄罗斯的除父亲以外的一家人。但是法律最后没有惩罚这个空管,而且他拒绝道歉,只是失去了工作。最后这个俄罗斯丈夫和父亲用自己的方式惩罚了这个空管,他手刃了仇人。
4 J0 |# K; V W& J, h) o- s如果按照法律,他应该被判终身监禁,不过他最后只被判8年监禁,而且实际服刑不到4年。
: X ?, J2 x6 a+ l5 v相关链接:http://news.sohu.com/20080211/n255117424.shtml4 L2 i- F8 w v2 u, J, ?0 A
所以,并非是法不容情,这只是一种曲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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