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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修铭是哥伦比亚大学法律教授,著名的“网络中立”说法的发明者,他的话我们当然不能置若罔闻,如果这话是和通信及媒体发展的趋势有关,就更加值得重视了。在不久前出版的新作《大变迁——信息帝国的兴衰》(The Master Switch: The Rise and Fall of Information Empires),以及在《华尔街日报》的一篇关联文章当中,吴修铭宣称,正像当年的AT&T一度垄断了通信领域一样,现在Google、Facebook和苹果也形成了所谓“信息垄断”,而这将会对我们的社会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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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他是否能够拿出真凭实据,或者是严密的逻辑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呢?很遗憾,他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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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邮报的专栏当中,吴修铭对读者提问:“如果让你一周不上Google,你的日子会很难过吧?或者,我们再扩展一下,没有Facebook、亚马逊、Skype、Twitter、苹果、eBay和Google的一周会是什么样子?”我倒可以回答他,因为我的生活当中历来就没有亚马逊Skype或者eBay什么事情,而且我也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我的大多数时光都是在线上度过,而吴修铭说没有Google和亚马逊就会困难重重。他是这样说的:: r3 G) G$ h6 e7 S- c. e8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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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Facebook或者Twitter,就意味着放弃几乎所有网络活动。对于我们大多数人而言,避开那些在互联网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公司要比过星巴克或者沃尔玛而不入困难得多,尽管后者也统治着一度被称为现实世界的那个地方的一些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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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C% T! a) F) ^( T$ x 所谓垄断0 {% t7 O3 @8 b9 D. F' H: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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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修铭继续强调,虽然互联网在鼓励自由方面享有美名,但是现在它看上去“愈来愈像是个垄断组织”,大多数领域要么是被一家垄断者控制,要么是供不应求。根据他的划分,Google统治搜索,Facebook统治社交网络,eBay统治拍卖,苹果统治线上内容递送,亚马逊统治在线零售……不过,正如另外一位重量级行业观察及塞尔热(Adam Thierer)所指出的,所有这些例子,除了搜索领域的Google还靠点儿边儿之外,其余的严格推敲起来根本都达不到所谓垄断。4 F, Z7 O i: \8 X9 b, ]2 T1 ~
0 z0 O" e; P# V0 i5 D9 u 吴修铭说苹果垄断“线上内容递送”,不知所指究竟为何。看上去,他指的是iTunes,以及这家公司在音乐、电影、书籍、杂志和其他等等内容的递送方面的强大实力——要么直接在线上进行,要么通过移动应用程序进行。可是,这实话实说也构不成垄断——唱片公司、电影制片厂、报纸,以及其他很多内容公司也完全可以轻松地通过其他途径将自己的内容递送到同样一群受众(甚至是更多的受众)身边,他们也有自己的网络和其他服务手段可以使用。) z5 @( a$ ^4 G" |# G, E8 {5 ], v0 X
# {/ I3 I. Y1 {( M. T 或许,Google应该是最接近垄断的经典定义的。这一定义不但适用于他们在搜索领域的地位,而且可能也适用于他们在广告领域,尤其是搜索相关广告领域的地位——在后面这个具体的市场上,他们的确拥有统治力。结果就是,Google现在其实已经成为了众矢之的,比如他们要收购移动广告服务公司AdMob,就受到了详细的审查。还有人建议管理当局调查他们对旅行资讯服务公司ITA的收购。无论怎样,说Google存在垄断嫌疑已经算不上什么新鲜的观点了。+ e: B0 {2 g$ e& m) x!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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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与苹果8 ?' {4 ~+ w7 @5 ^. M& u
$ y0 a' {* `& _. ?& d& l 与此同时,Facebook和苹果却怎么也说不上是垄断,除非你把垄断定义成“一家大公司,有被许多人广泛使用的产品”。或许,我们确实可以指责Facebook设置了某种障碍,让某些特定资料的输出变得困难,而这近期也确实受到了万维网之父伯纳斯-李爵士(Sir Tim Berners-Lee)的批评,但是这和垄断是两回事。如果我们现在说Facebook是垄断,那么早些时候,在Friendster和MySpace曾经在社交网络领域领跑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指责他们呢?事实上,今天的他们也恰恰证实了这种地位的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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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y1 t+ M4 U 几年之前,Facebook看上去还像是个竞争中的失败者,他们与Friendster和Myspace相似,但是特色更少。可是现在,这家公司的价值估计已经超过了330亿美元,成为了很多人感到恐惧的对象。他们是否会成为下一个微软,让关于他们垄断的指责最终坐实?或许,但那也是将来,而不是现在。还有Twitter:只用了短短三年的时间,这家最初只是少数数码时代极客玩具的网站就完成了脱胎换骨的过程,成为了全球数以亿计的人们的即时资讯平台,他们现在的理论市值也在30亿美元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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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修铭所强调的是,虽然这些公司或许还不符合严格的垄断定义,但是他们已经足够强大,而且已经将自己整合到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因此就可以构成实质上的垄断。不必说,这样的观点最直接的结果之一就在于会引起官方的注意,因为政府是最不喜欢垄断的,无论是明显的还是隐藏的,当我们这样谈论Google或者Facebook,自然就会大大增加监管当局对他们的兴趣,并且诱发政治家们卷入进来,试图为科技市场和科技服务立法,而后者通常都不是什么好事——这便是吴修铭观点最现实的风险。5 `- n5 O1 \/ M3 ?& D$ ~ {
5 e; F3 W* h" g5 O 网络中立双刃剑- n W- ?& C) x, u, z: X, F!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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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邮报的文章当中,吴修铭表示,他相信互联网是一个天生适合垄断行为的所在,因为在这里,“任何一家公司,只要其产品使用者不断增加,产品对每一位使用者的价值就会相应增加。这样的网络具有与生俱来的成长趋势,而这种成长就会造成统治”。换言之,吴修铭认为,所谓网络中立也是一柄双刃剑。它可以帮助迅速构筑起当年的Friendster、Myspace和美国在线那样的帝国,也可以在一个更好的(至少是更多人使用的)网络兴起之后,帮助摧毁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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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应该对苹果保持警惕,防止他们控制太多东西?答案是毋庸置疑的。同样,对于Facebook这样的公司想要过多控制我们信息的欲望,我们也应该像伯纳斯-李爵士所说的那样有所提防。可是,吴的说法又有所不同,他试图在AT&T对电信行业的长期统治与Google和Facebook这样的公司的能量间画上等号,这种逻辑是不能成立的。至少就我们现在知,未来还存在着太多的变数,而实际上,网络这样一个环境的特性是使得垄断变得更加困难,而非相反。(子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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